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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而首次登记又是转移、抵押、变更等其他类型登记的前提和基础。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原来农村房地分散登记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渐浮现出来,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本文以问题为导向,梳理了南宁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政策难点,探索建立南宁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发证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2.
正2月5日,全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现场会在长垣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推进《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深入实施,安排部署全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武国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治胜主持。  相似文献   

3.
湖南农村闲置宅基地调查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查了湖南省4个地区的闲置宅基地面积超标、旧宅闲置、宅基地利用情况及住房建筑选址因素等,探讨了湖南农村闲置宅基地产生原因,提出了闲置宅基地处理的对策和建议:完善宅基地流转退出模式,加强农村异地扶贫政策工作,健全宅基地流转入市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发展农村产业,利用网路平台出租闲置宅基地。  相似文献   

4.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导致农村的住房及宅基地产生大量的闲置,所以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流转就成为了必然的趋势。以大庆市新华村为研究对象,对其流转现状进行分析,发现一户多宅、违法违规建房、私下交易等现象严重,对此提出应建立有效的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流转制度,建立健全农房流转市场,完善退出机制等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5.
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利用法律问题的初探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为了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实现,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利用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现行法律法规跟不上农村土地利用形势的发展,法规的不完善造成了资源的闲置浪费和不均等;在司法实践中,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难题.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利用的制度亟需创新,在科学、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的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利用制度.  相似文献   

6.
农村宅基地是千万农民居住之基,保护农民居住权益,首先要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基于此,从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制定与实施情况,宅基地申请与审批情况,宅基地乱占耕地建房住宅情况以及农村宅基地执法情况4个方面进行调查分析,以期从现状问题中找出破解湛江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难题。结果表明:湛江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不健全,执行产生偏差;宅基地审批流程工作滞后,与申请需求不匹配;农村住宅乱占耕地问题突出,整治率低;农村宅基地违法数量多且查处率低,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为此提出湛江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7.
在强调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农村居民群体身份逐渐复杂化、农民对住房权益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从农民的视角重新审视当前的制度规定,是确定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需要研究的迫切问题。本文基于农民住房权益视角,结合相对剥夺理论和需求层次理论,以2015年以来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为例,分析当前宅基地和住房制度产生的问题,解析农民住房权益残缺的理论影响,探讨上一轮改革在农民住房权益保护层面的经验和瓶颈,提出深化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建议。研究表明,现有的宅基地和住房制度存在资源分配不均、制度结构封闭、忽视农民财产权益等问题,无法满足日益多元的农民住房权益诉求,成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桎梏。上一轮改革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尚未充分实现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房权益,农村住房和住宅用地市场关系还有待理顺,城乡居民住房权益差距仍然较大。因此,未来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制度改革应因地制宜保障农村集体成员的基本居住权益,适当兼顾部分非集体成员的居住权益,有次序地实现农民住房财产权益,从而实现提高宅基地资源配置效率的近期目标和助力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的长期目标。  相似文献   

8.
农房是农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财产。通过安徽省农房抵押试点地区的调研发现,现行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禁止抵押和受让对象的限定成了农民住房财产权发展的障碍。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开禁和有偿使用及建立农房抵押权实现后政府收储机制能有效解决农民融资难、农村宅基地空闲严重问题,有利于盘活农村宅基地及发展农民住房财产权。  相似文献   

9.
正为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现场会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总体安排,4月21—23日,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培训班在长垣市举办。这次培训班是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分级培训的启动仪式,是对师资进行集中培训,之后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分片、分批开展培训,力争10月底前实现系统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相似文献   

10.
正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事关农村村民居住权益,是保障农村村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存在问题(一)农村集体宅基用地普遍紧缺据调查,村庄内已没有合适的集体用地进行宅基地分配,加上村内房子以前没有规划,很多农户不愿在村内翻建新住房。村庄外,严格耕地用途管控,严格管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能建设住房。因此,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导致大批农村宅基地闲置甚至荒废,宅基地退出工作成为改革的重要一环。分析农村宅基地退出面临的退出程序不健全、补偿机制不明确、退出保障机制不完善及退出后土地利用机制低效等现实问题,提出健全宅基地退出机制、确定具体的补偿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后的保障体系及推动宅基地退出后土地高效利用等建议。  相似文献   

1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澎涛  陈景升 《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5):22019-22020
阐述了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现状,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提出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措施:明确产权界定,确定流转基础;建立宅基地流转市场,完善宅基地价格机制;完善宅基地流转法律制度,维护农村土地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   我们村个别村民把自己的住房卖掉,又申请新的宅基地,有的村干部还拥有多处住房,请问国家允许这样搞吗 ?   马文 马文同志: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 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 (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以上规定,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住宅建设必须按先规划,后建设…  相似文献   

14.
<正>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将进一步有章可循。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对宅基地申请、科学选址、宅基地审批、监管执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处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  相似文献   

15.
正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和使用,并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作为我国保障农民基础权益的一项法律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住房保障,对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制度不断受到侵蚀,例如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宅基地权益地下交易、农村住房闲置、一户多宅等,一些与宅基  相似文献   

16.
《河南农业》2022,(7):9-10
<正>(接上期)十一、新批宅基地要优先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如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需要办理的审批程序是什么《河南省农村自建住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1〕63号)对农村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村自建住房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实行单独组卷,由县级政府批准;批准后10日内,在省级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系统中按要求报备,所需计划指标年底实报实销。  相似文献   

17.
采用logistic模型对影响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进行分析,为促进农村宅基地退出提供政策建议和参考。结果表明,在所选的13个因素中,年龄、家庭年均纯收入、宅基地宗数、农业收入比重、是否购买城镇住房和是否具有职业技能等6个因素对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其中年龄、农业收入比重和是否购买城镇住房具有相反作用;家庭年均纯收入、宅基地宗数和是否具有职业技能呈正向作用。  相似文献   

18.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其目的在于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政策,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此背景下,对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通过梳理已有的宅基地抵押贷款方面的文献,以期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抵押制度的构建和改革提供一个新思路。  相似文献   

19.
通过对河北省石家市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的实证研究,深入分析了宅基地利用中的问题及现有流转形式的适法性.为进一步促进、完善河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提出逐步放宽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收储机制,明确产权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明确宅基地流转的范围和条件,做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相关配套服务的多项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农家顾问》2005,(1):19-19
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强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意见》特别强调,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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