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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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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新闻办最近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传出消息,为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对农产品产生负面影响,国务院已下决心关停16家定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根据相关企业请求,11月5日,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上书国务院,呼吁国家制定部分保留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生产装置及出口的措施。  相似文献   

2.
2005年1月1日,我国正式将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适用范围缩减到棉花、水稻、小麦、玉米等4种作物。除原药生产企业外。撤销其它企业含有5种高毒农药的制剂产品的登记证、生产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随着高毒农药的逐步禁用。我国农药残留问题是否就迎刃而解了呢?专家给以下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3.
《油气储运》2009,(2):57-57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国家农业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相似文献   

4.
《青海农技推广》2002,(3):16-16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  相似文献   

5.
《农村科学实验》2005,(6):32-33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使用登记。  相似文献   

6.
为切实加强对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监督管理,确保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生产、销售和使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07)29号]和上海市农委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07)148号]文件,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全面开展以甲胺磷为主的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成效十分明显。[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为提高我国农药应用水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药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国将分3个阶段削减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自2007年1月1日起,撤销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登记证,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只保留部分生产能力用于出口。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禁用@雷振东…  相似文献   

8.
刘刚 《新农业》2007,(7):45-45
在2006年公布第1批替代农药品种和配套使用技术的基础上,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农药检定所等部门共同实施了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根据试验结果最新推荐12个农药品种做为第二批替代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品种。  相似文献   

9.
《河北农业科技》2007,(3):65-65
<正>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国内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为此,省农药检定所组织召开了“河北省全面禁止五种高毒农药专项工作会议”,专门对禁销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相似文献   

10.
《现代农业》2005,(5):15-15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18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  相似文献   

11.
张士刚  曹华 《吉林农业》2003,(11):16-16
为加强农药管理,逐步削减高毒农药的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农业部近日发布《关于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登记的公告》,决定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登记,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强化杀鼠剂管理。 《公告》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2.
《河北农业科技》2007,(12):I0001-I0001
1、加强组织领导 周密安排部署 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禁止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工作;制定禁止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实施方案:建立了禁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专项工作小组。  相似文献   

13.
《农家顾问》2006,(7):24-24
明年,将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有机磷高毒农药使用,全国农技推广中心推荐推荐氟虫腈等17个农药品种作为5种高毒农药的第一批替代的品种。1.防治水稻二化螟①氟虫腈。推荐每667平方米使用的剂量(下同)为1.5~2.5克有效成分。不要在蜜蜂养殖区和虾蟹  相似文献   

14.
根据我国分3个阶段取消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时间表,到2007年1月1日,撤销所含5种高毒农药的制剂产品登记,全面禁止5种农药在农业生产上使用。在过去的几年里,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到农药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农技推广等都对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替代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相似文献   

15.
《福建农业》2007,(7):35-35
为贯彻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似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确保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6.
汪洋 《中国农资》2011,(25):3-3
7月5日,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工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5部门联合发布高毒农药禁限用的公告。会上,重点落实了《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据悉,方案拟分步淘汰和禁用现有高毒农药,提出停止高毒农药的新增登记和生产许可,  相似文献   

17.
根据2006年4月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632号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的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强五种高毒农药管理,确保禁令贯彻落实,农业部4月20日以农办农[2007]29号文印发《2007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管理工作方案》通知,现将《通知》主要内容介绍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8.
根据国家农业部322号公告,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苦参碱作为替代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被农业部门列为重点产品。其中山西绿丹中草农药有限公司药物研究所经地十余年的潜心研究,一种新的安全、高效、无残留、无公害的植物源农药——0.26%复方苦参碱杀虫水剂和1.1%复方苦参碱杀虫粉剂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19.
在农药销售季节,农业部确定抓好5项工作,开展对农药市场的监督抽查,狠抓农药市场监管。其中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成为市场监管重点。[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按照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时间表,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禁止在农业施用,只保留部分产能用于出口。3月13日,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组织召开的全国高毒农药削减工作座谈会上,国内27家“三证”齐全,可合法生产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原药的企业建议,对保留产能用于出口的企业,国家应严格量化标准优化选择,而对转产企业应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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