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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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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布的新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新版“三包责任规定”对1998年3月12日颁布的“三包责任规定”作了较大修改,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山东省宁津县农民郑广良于2001年9月从某农机公司购买了一台大型拖拉机,使用中出现启动困难、冒黑烟、动力不足等问题。经厂方三包人员多次调整、修理无效,最后同意更换整机。但在换机时,销售单位认为旧机上的一些零部件还能使用,就将新机上的发电机、启动机、油箱、水箱、轮胎、排气管、仪表总成、机盖等13个零部件拆下,更换上旧零件。郑广良不服,于2002年4月18日专程来到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投诉,要求帮助解决。当投诉站工作人员问到修理情况要求郑出示三包凭证时,郑广良说,填写的三包单已全部让三包人员撕下拿走了。他当时…  相似文献   

3.
1 国家对农机产品三包有专门规定吗 ?答 :对农机产品三包 ,国家经贸委、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农业部等六个部门联合专门制定发布了部门规章《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农机三包规定》) ,已于 1998年 9月l日实施。它明确了农机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承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并对农机产品三包的条件、程序、免责以及三包有效期限、三包纠纷处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2 《农机三包规定》适用于哪些农机产品 ?答 :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给农民 (包括农民个人、农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联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相似文献   

4.
近几年来,农机产业也呈现一派繁荣景象.然而农机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问题也逐渐增多.虽然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有<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作为法规保障,但一般农机产品的三包期只有一年,而大多数农机产品的使用期可达五年以上,三包期满后农机产品的维修问题还时时困扰着广大农机用户.  相似文献   

5.
所谓农机产品责任 ,指是是同农机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毓过程相关的人 ,因产品的缺陷所造成的对生命、身体、财产权及其他权利侵害 ,并因此而必须向农机消费者或第三者予以赔偿的情况。随着近代科学的发展 ,现代农机产品日趋复杂化 ,消费者除了单方面地信赖农机制造商外 ,其它不具有任何确保安全的手段。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上半年对江苏省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销售的部分农机产品及农机配件产品组织的专项抽查 ,65家经销企业经营的72种农机产品 ,合格仅为21种 ,抽样合格率为29 %。抽查结果表明 ,目前流通领…  相似文献   

6.
目前市场上农机新装备大量涌现,各生产厂家“三包”条款解释不一,有必要明确“三包”的原则,对损失赔偿、“三包”鉴定跨区服务及销售区域外服务的及时性、“三包”故障表等问题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7.
目前市场上农机新装备大量涌现,各生产厂家“三包”条款解释不一,有必要明确“三包”的原则,对损失赔偿、“三包”鉴定跨区服务及销售区域外服务的及时性、“三包”故障表等问题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8.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从199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正文共有30条,明确规定了其制订的目的、适用范围、“三包”的产品目录、整机和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几种主要农业机械的故障表。1法律依据制定“三包”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用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了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产品的制造、包装、标志、运输、保管、销售中负有责任和义务,以及对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和损害赔偿的条件,规定了政府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的…  相似文献   

9.
对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理念,售后服务网络的规划与建设管理、服务站的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售后服务的物流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分析。  相似文献   

10.
四川省消委农机投诉站常遇到农民因维权意识淡漠,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的投诉案件。为此,投诉站慎重提醒农民在购买农机产品时一定要熟读产品说明书,认真理解和掌握国家六部委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要求,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  相似文献   

11.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农机产品实施"三包"在期限上有一些具体规定,它对界定"三包"责任至关重要,农机消费者应记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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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1998年3月12日发布的原《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  相似文献   

13.
“三包”有效期包括整机和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不少于一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承担三包业务的修理修理占用和无维修配件待修的时间。  相似文献   

14.
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明确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的义务和责任,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拟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组织实施。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网站上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5.
笔者从事农机管理与推广工作近30年,由于工作关系长年与农户和农机户打交道,也常常针对与农机相关的社会经济现象展开调查.最近几个月时间,就农机产品宣传与广告现象随机调查近2000农(机)户,从中发现了一些有趣的问题.现归纳如下,希望对农机推广工作者、生产厂家及经销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6.
农业机械产品是国家强制性三包的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实行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简称“三包”)。根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实行三包,但应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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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布的新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新版"三包责任规定"对1998年3月12日颁布的"三包责任规定"作了较大修改,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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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维护农民利益、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机产品技术水平的进步、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以及农民需求的多样化,此规定的某些内容已经不再适用。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3月颁布了新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为“新《农机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19.
1998年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维护农民利益、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机产品技术水平的进步、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以及农民需求的多样化,此规定的某些内容已经不再适用。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3月颁布了新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为“新《农机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20.
第十三条 三包有效期内送修的产品,自送修之日起超过4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如实记载;销售者应当凭此据免费为农民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修理者追偿。释义(1)本条是关于修理者自产品送修之日起超过40日未修好产品,销售者承担更换责任的规定。(2)超过40日未修好的,销售者应当凭修理者出具的记录,免费为农民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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