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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5年前,我与某服装厂签订了劳动合同。服装企业,因订单需要经常加班是正常的,我也已经适应。但前不久,厂里要求我们每天加班3小时,没有休息日,大干半年完成任务。但就在连续加班两个月后,我身体出现严重不适,我向组长报告后,每天按照正常上班时间上班,没有加班。但3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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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由约定违约责任。一些用人单位借此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从而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酬、自主择业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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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劳动法》第29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这种情况是因为务工者所从事的工作环境对身体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完全有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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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及《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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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但是,我国法律对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我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也有相同的规定。而且,根据1988年劳动人事部《关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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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于2003年8月6日被本市一公司聘用.经3个月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工。2004年1月我结婚。同年5月.我怀孕。10月10日.公司以孕妇不能正常从事工作为由.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11月1日,我向法院起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我生完孩子后,于2005年5月8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再次要求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后.裁决驳回仲裁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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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亦称过错性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目的是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弊端,易造成实践中的操作不便,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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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期案例:近年来,随着劳动用工成本的提高,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开始打起了"试用期"的歪主意。约定较低的试用期工资报酬,待试用期快结束时,以种种理由为借口,将劳动者辞退,试图以此逃避法律责任,降低用工成本。那么,这些无良业主的"如意算盘"能否得逞呢?2009年7月1日,某网络公司与陈某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1年6月30日止,岗位为系统运维管理员。双方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的月工资3500元。8月26日,某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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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7年初,农民林某、王某夫妻到某皮革厂打工,当时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同年7月,林某在工作中右手4个手指不慎被轧伤。伤愈出院后,林某到皮革厂上班,厂方告知他已被除名。其妻王某因怀孕在工作期间几次晕倒,皮革厂以此为借口,也将王某除名。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林某夫妇将皮革厂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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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06年初我进入一家饲料公司,试用期过后得到了一纸聘期为两年的聘任书,聘任我为销售部经理,在聘任书中公司还明确了我的职责、待遇等。半年后,公司更换了总经理,新任经理对人员开始进行清理、整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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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是一位农村大学生,毕业后被某公司录用,签订了2年期的劳动合同。当初签合同时公司答应说一旦上班就将我的户口调入公司的大户口内,否则我是不会签约的。我在该公司将近一年时间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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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是一名农民工,我所在的公司日前接到一笔大订单后,由于人手紧缺,为确保按时交货,遂要求全体员工连续15天每天加班4小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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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国胜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8,(2)
问:4个月前,我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并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合同签订后,公司即派我到外地培训,并为此支付了培训费8000元.3个月的培训结束后,我回到公司工作,可经过前段时期的工作,我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即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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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前,我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并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合同签订后,公司即派我到外地培训,并为此支付了培训费8000元。2个月的培训结束后.我回到公司工作。经过一段时期的工作,我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即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我赔偿公司为我支付的培训费用。请问,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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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务工者如果不愿意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务工者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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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毕晓平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6):123-124
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依法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