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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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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指定主渠道<种子法>总则共有七条,删除了<细则>总则的第8条,原第8条规定"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公司是种子生产经营的主渠道,负责按计划供应良种",<种子法>就不在指定主渠道.把种子公司整个都要推向市场,去拼搏、去创立自己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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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业》2000,(11)
第六章 种子使用   第三十九条 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四十条 国家投资或者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项目和国有林业单位造林,应当根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使用林木良种。   国家对推广使用林木良种营造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给予扶持。   第四十一条 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   经营者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第四十二条 因使用种子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种子质量   第四十三条 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种子质量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   承担种子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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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2000年7月8日已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于200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1989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种子法>与<条例>相比,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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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开始实行的<种子法>与原<种子管理条例>相比,一是强调"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二是重新确认了19种涉及种子违法行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处罚.三是对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即不分所有制,不分单位和个人,只要符合<种子法>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都可以取得种子生产、经营权.还首次规定,农民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四是首次明确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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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浙江省依法治种能力,加快推动全省现代种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对新修订的《种子法》进行了深入学习,旨在转变职能,依职、依法履行种子管理职责,普及用种知识和维权常识,强化消费权益保障和社会监督,着力推动种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种业行业自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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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政策和行业的积极变化,为种子板块新季节的年末行情提供了温床。新《种子法》八方面改善市场近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表示,《种子法》修订案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新的《种子法》有望于明年4月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目前的情况看,本次新的《种子法》修订主要集中在八个方面:一是种质资源保护不力,需要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等管理制度;二是育种科研体制机制不适应现代种业发展要求,亟须构建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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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2000年7月8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党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种子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进入有法可依、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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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了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种子法》,全面推进湖南依法治种工作,2016年1月27日上午,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种子法》宣传贯彻工作,省农委刘宗林主任就贯彻落实新《种子法》进行了全面部署。刘主任指出,种业是农业的龙头,农业的高端,种业如果出问题可能是系统性的、颠覆性的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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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种子法作出了最新修改。新修改的《种子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农林产品有效供给,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础。党中央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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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来各地在执行《种子法》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农业部办公厅就有关条款的适用提出以下意见。一、《种子法》第十六条“引种”的含义是什么?同意引种的种子是否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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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种业发展的需要 ,作为种业健康发展保证的种子法制不断发展和完善。刚刚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高展远瞩 ,充分考虑我国种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实现了对原有《种子管理条例》的重大突破。以《种子法》为核心的比较完善的我国第二套种子法制体系的实施 ,必定会对我国当前的种业产生重大影响 ,必将促进我国种业阔步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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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是我国种子管理部门执法监管的基本依据,对于种子市场的规范性有着根本的保障作用,基于这种地位,本文指出了几处法规中不尽完善之处,并希望修改建议能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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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案。这次《种子法》修订是由全国人大主导,历时3年,在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推进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原则,按照简政放权、明确主题责任的思路修订的。新修订的《种子法》共10章94条,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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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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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完善《种子法》的一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201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10周年,农业界特别是种业界人士要认真纪念种子法,修改种子法,完善种子法,让它再次成为促进中国种业健康发展的新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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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通过的品种,因其不可克服的缺点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明确法律责任。现行的以省级行政辖区为单位的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易淘汰特异性品种,可改为以作物生态类型区为单位的联省品种区试。需要界定《种子法》所指的生态类型区,限制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种子进入市场销售的数量和(或)比例,约束专门经营不再分装包装种子的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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