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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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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未经审定品种是指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经营推广前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品种,包括虽经国家或经省级审定通过,但在审定公告的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市场呈现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格局,导致主要农作物品种未审先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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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为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改变种子市场的不良经营环境,确保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者、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大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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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作为规范我国种子行业科研选育、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一部法律,在2000年实施后,经过2004年和2013年两次小幅度修正后,这次修订于2015年11月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种子法》修订历时3年,修改幅度较大,对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权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种子进出口、扶持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均做出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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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品种审定管理 促进种业持续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市场越来越活跃,尤其以品种市场更为突出。各育种单位纷纷抢抓机遇,采取各项措施加快育种步伐,通过审定的品种如雨后春笋,对现代农业的持续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大量新品种的涌现也给农业生产和种子管理带来新的难题,需要认真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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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先推",顾名思义是指经营推广应该审定而未经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种子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10年来,我国种子市场呈现出空前的繁荣景象,市场供求也由卖方市场完全转型为买方市场,在某些玉米主产区,甚至出现了百余个玉米品种同时上市销售的壮观场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