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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实行,进一步确立了道路安全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明确了道路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这部法规也赋予了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主管拖拉机工作的职权,这对保障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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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备受广大农民和农机工作者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形成了较完善的农机安全监理法规体系,随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治机,依法管机的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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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重在落实崔文安,王庆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是建国以来我国关于农业(捐献及术推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文件,它标志着我国农机推广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推广法》颁布后,各级农机部门十分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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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已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随着《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发布实施,表明我国已向法制国家迈出了重大的步伐,依法治国也成为时代的主旋律。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行政机关重要的职能活动。农机监理法规作为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中有着重要的“法治”作用。由于农机监理法规兼有专业性与法制性的双重特性,加上当前农机监理执法人员法制素质普遍较低,使农机监理法规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违法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因此引发行政诉讼并且在诉讼中败诉。这不仅严重影响农机监理机关的执法形象,也使依法治国的主旋律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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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它是关于财产归属和利用的法规,功能在于明确财产所有、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物权法》中规定的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制度和担保物权制度,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制度。《物权法》的实施也必将对电网企业在电网建设的征地、拆迁、通道占用、环境评价等方面带来新挑战。本文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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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预防和杜绝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农机安全工作,全面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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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实行,进一步确立了道路安全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明确了道路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这部法规也赋予了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主管拖拉机工作的职权,这对保障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呈大幅上升趋势,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触目惊心,农用拖拉机与现代大型高速运输车辆相比,虽说其功率小、速度慢、效益低,但在法律设定的责任分担上,同属于机动车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其他车辆一样,属高风险行业。因此,农机交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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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为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各级立法机关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使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构件的行政法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大体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行政处罚体系,从而使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处罚制度步入了有法可依的新时期。《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农业部门规章的出台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机构对农机行业管理的立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农业机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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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法规,归纳出农机用户应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 1)安全权 农机用户在购买、使用农机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由于农机产品安全防护不当,如:无防护罩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发动机飞轮断裂飞出,引起人身伤害(亡)和财产损害时,受害人应当积极行使这项权利保护自己。 ( 2)知情权 农机用户享有知悉农机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根据农机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如实提供商品价格、产地、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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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就“九五”期间和 2000年农机监理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及 2001年农机监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讲以下几点意见:
1 “九五”期间我区农机监理工作的成就
(1)建立健全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法规体系。
1999年元月 23日,自治区九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00年 8月 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 95号主席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这一个地方性法规和一个政府规章的颁布实施,结束了我区农机监理工作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局面,标志着我区农机监理工作从此步入了法制化、正规化的管理轨道。为配合《条例》和《办法》的实施,我局又先后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事故处理程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办法》等五个配套实施细则,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为主,部门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法规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农机监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别是《条例》颁布实施以后,不仅使我区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得以认证,同时,根据《条例》的规定,还将农用运输车纳入了农机监理部门的牌证管理,截至 2000年底,共核发农用运输车牌证 20499副,迅速扭转了农用运输车管理混乱的局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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