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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8月25日,张某向某信用社贷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并以谢某在县城的房屋作抵押担保,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在抵押登记证上注明抵押期为自借款之日起二年。张某借款期满后,一直未还,信用社遂于2001年7月2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归还借款本息,并由谢某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张某辩称其借款期满后,某信用社未向其催还借款,已超诉讼时效,不应受法律保护。谢某辩称其抵押担保期限已超过,因而不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当事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合法有效。某信用社在诉讼时效完成后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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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
我以购买汽车,经营个体运输业为名,向当地信用社申请贷款5万元,月息9厘,期限6个月.后我去购买汽车,因无货而没有买到,遂将该笔贷款转借给急需资金的李某,两人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6个月归还,并按月利率3分计付利息.但后来李某因生意亏本无力还款,导致我拖欠信用杜贷款久未归还,信用社起诉至法院,要求我除归还5万元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外,还要支付罚息.法院认定我把贷款以高利转借给他人是违法的.请问,我把贷款转借给他人违法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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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娟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1,(2):74-74
9月19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达成偿还借款本金4.5万元及利息的协议。杨某与皮某是亲戚,2007年6月,皮某向杨某借款4.5万元,杨某于是以农用为由向三湖信用社贷款4.5元,贷款期限1年。杨某把4.5万元贷款借给皮某。贷款合同期满后,杨某一直没有还款,信用社多次催还无果,便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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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川源 《新农村(黑龙江)》2011,(10):201-202
随着信用社贷款风险防范意识的进一步加强,贷款内控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担保贷款在贷款构成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高,成为信用社防范贷款的一种最主要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仍有少部分信用社在办理担保贷款有关手续时,贷款担保知识欠缺,存在违规担保,无效担保,使信用社贷款担保流于形式,存在潜在信贷风险,极易产生新的不良贷款损失。本文从几方面探讨了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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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川源 《新农村(黑龙江)》2011,(13)
随着信用社贷款风险防范意识的进一步加强,贷款内控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担保贷款在贷款构成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高,成为信用社防范贷款的一种最主要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仍有少部分信用社在办理担保贷款有关手续时,贷款担保知识欠缺,存在违规担保,无效担保,使信用社贷款担保流于形式,存在潜在信贷风险,极易产生新的不良贷款损失.本文从几方面探讨了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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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李某因经商之需,向刘某借款10万元,期限为2个月。刘某担心李某到期不还,要求李某提供担保,李某便通过电话找到刘震寰(化名)。因刘震寰在外地出差,李某与刘某协商后提出,只要刘震寰向刘某发送一个同意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手机短信就行。刘震寰碍于情面答应了。2个月后,李某因生意严重亏损逃得无影无踪。刘某要求刘震寰还款,但刘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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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09年6月2日,被告李某向原告王某借款5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0天,如果李某到期不还将承担借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后李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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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担保下,王某于1998年4月从农行贷款5万元用于柑橘开发。保证合同中约定,若王某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我承担保证责任。2001年4月,王某在其借款到期后未如期偿还。8月,农行找到我,称王某未履行到期债务,要我承担保证责任。王某的柑橘开发虽然效益不好,但他拥有一幢价值10万余元的楼房,完全有能力履行债务,农行却要我代为偿还借款本息,我心中觉得很冤。同时,也不知农行的作法是否合理。请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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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平山信用社与土桥乡种子供应站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土桥乡种子供应站向信用社贷款40万元.2000年8月30日归还10万元,10月归还20万元,12月底归还10万元,月利率为10.98‰。平山农机公司为土桥乡种子供应站提供担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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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双槐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2,(7)
原平市杨某和李某原系夫妻,生有一女,在学校读初三.1986年6月,双方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由母亲杨某抚育,李某每月给付抚育费50元.1998年,杨某下岗,仅靠先前的微薄积蓄生活.随着物价的上涨,父亲给付的抚育费远不足保障其女儿生活和上学之需.在此情况下,杨某多次要求被告李某增加给付女儿抚育费,但李某以离婚时对抚育费用的分担已有约定为由,加以拒绝.杨某只好代女儿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每月支付给原告抚育费16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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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民最近打算从事家禽养殖.在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信用社要我提供担保,我提出用田地里的农作物抵押借款.但信用社称.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因田里的农作物与土地没有分离,抵押当然无效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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