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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多功能拖拉机问世以来,该机型就以其具有的适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特点,迅速占领了农村运输市场,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同时也引发了牌证管理权归属的争议。为从理论上统一和解决多功能拖拉机牌证管理权归属问题,本人试从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委托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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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产生了九个方面变化1.取消委托,首次依法明确农机监理的执法主体。2.明确农用运输车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农机部门负责拖拉机管理。3.对多功能拖拉机的管理发生了变化,依法明确农机部门负责最高时速不超过40公里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明确农机部门上路检查权、纠正违章处罚权。5.拖拉机年检实行社会化管理。拖拉机驾驶员实行换证才能年审。6.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7.农机牌证由农机部门制作管理。8.实行机动车驾驶员与农机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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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有关问题的争论仍然是农机安全管理事权法律地位的分歧。许多各界人士对我国现行的农用拖拉机安全管理体制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变更这个体制的论据不足,维持1986年改革后形成的现行体制是当前的正确选择。农机管理体制问题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中的争议问题,说明社会对农业机械化关注度的跃升。农用拖拉机以及农用运输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其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核发全国统一牌证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这是1984年、特别是1986年至今的农用拖拉机以及农用运输车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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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庸)2004年12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通知说,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机动车牌证工本费依法实行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汽车、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拖拉机(以下简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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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8月22日,江西省公安厅、农业厅向全省公安、农机部门发出《关于加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及其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至此,长期困扰公安与农机两家的变型拖拉机安全管理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为江西省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通知》明确了公安与农机两部门的职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原四轮、三轮农用运输车)的登记、核发牌证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实行管理和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管理部门依法对拖拉机(包括四轮、三轮变型机)的登记、核发牌证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实行管理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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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2004年9月6日,农业部发布了42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废止了1998年1月15日发布的35号令《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一法、两规定”的施行,必须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一些问题,要有新的认识。一、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牌证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别于机动车。它的主体性,整体性得到了统一过去,拖拉机分上道路,不上道路,分农用和非农用的。不同用途的拖拉机则实行不同的牌证管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按机动车辆管理,领取机动车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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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县扎扎实实地开展农机监理工作福建省福鼎县农机监理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政府《关于上道路行驶的农用拖拉机委托管理的通知》,扎扎实实地开展农机监理工作。近一年多来,为全县有机户办理拖拉机牌证950多台,检验机车2050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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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农机部门管理拖拉机的执法主体地位,但像广西的小型多功能拖拉机(一些省市叫运输型拖拉机、手拖变型运输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究竟应改叫低速货车由公安交警管理,还是继续叫拖拉机由农机部门管理?管理归属问题如何定位?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广西的实际做了专题研究,现与各界探讨。一、小型多功能拖拉机的产生和发展广西农村运输的拖拉机发展最初是以手扶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为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两种机型越来越不适应农村运输的需求,手扶拖拉机逐渐以田间作业为主,大中型拖拉机因上下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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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牌证管理是农机监理工作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贯穿于农机监理各个环节的主线,是强化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搞好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工作,对于提高农机监理服务水平、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消除局部地区牌证管理的混乱局面,保障道路交通和农业生产安全,推动农机化快速发展,发展农业生产力,减轻农户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牌证管理面临诸多问题目前,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是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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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争论3年之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将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的出台,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对于农民来说,关注更多的还是与自己关系最密切的农用车管理归属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管理权仍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除此之外,所有运输车不分具体用途,其牌证发放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至此,农用车管理权“分家”已成定局。作为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我国农业的农机化程度虽然不高,但农机保有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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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以及《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的规定,车辆(拖拉机)必须经车辆管理(农机监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核发)牌照和行驶证后,方准行驶。但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深入发展,拖拉机的数量与日俱增,随之而来的无牌证拖拉机也逐年增加。为此,必须加强拖拉机牌证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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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机部门正式退出农用运输车的委托管理,农机监理又回归其老本行,对拖拉机的行驶许可成为法律法规授权的法定职能。然而,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农村交通运输市场格局发生根本变化,拖拉机已经从农村运输主力军回归其固有功能——农田作业,由于农田作业拖拉机量大面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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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5月1日起,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农机主管部门的法律主体地位,拖拉机的牌证管理由过去的“委托”管理,改为由法律授权农机部门负责管理。2004年8、9月农业部以部长令的形式又相继出台了《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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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确立为执法主体之一,“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行使第八、十三、十九、二十三条的管理权。此外,第二十一条还规定对拖拉机驾驶学校实行资格管理。总括起来是对拖拉机、拖拉机驾驶员、拖拉机驾驶学校三个方面实行资格认证管理。这包括身份验证、技术审核、签发牌证三大工作内容,最终取得上道路运行前一切手续。这些工作显然是公共事物,是一种政府行为。依法处理此事物的机构和人员应具有明白的公务身份和公务资格。除此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无权介入和处理该项事物。2001年12月24日九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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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农机监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明确了在该法实施前在农机部门挂牌的农用运输车牌照及核发的驾驶证仍然有效,为此,大新县农机部门认真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辖区内的拖拉机牌证管理进行清理整顿,采取措施加强对手(微)、方拖牌证的管理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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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法针对农用机动车(包括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的牌证发放,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还是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的问题,既坚持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统一性,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也认真考虑到我国对农用机动车牌照发放的管理现状,区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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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证管理是拖拉机安全源头管理的基础,所以规范拖拉机的牌证管理对于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意义深刻。文中针对目前拖拉机牌证管理的现状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出发,提出了规范拖拉机牌证管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