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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4 毫秒
1.
本刊讯为统一农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管理,健全和完善跨区作业市场服务功能,保障跨区作业工作的有序开展,省农机办依据农业部新出台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农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实行执业资格认证制度,从事跨区作业中介服务活动必须持有《山东省农机跨区作业中介资格证书》。并对跨区作业中介组织的资格、领取《资格证书》基本程序、组织与管理、服务与收费以及违反该办法的罚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省农机办出台《山东省农机跨区作业…  相似文献   

2.
本刊讯 :为加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 ,规范跨区作业市场秩序 ,保证适时收获农作物 ,促进农民增收 ,维护农民和机手的合法权益 ,农业部颁发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是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主管部门 ,负责所辖区域内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要有组织地进行。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农机专业协会等农机服务组织 ,经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批准 ,可以牵头组建跨区作业队 ,并纳入统一管理。凡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跨区作…  相似文献   

3.
7月4日,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签署第29号部长令,向社会发布《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并定于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这标志着我国跨区机收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总则、中介服务组织、跨区作业管理、跨区作业服务、奖励与处罚、附则等六章三十六条组成,明确了从事跨区机收的各个方面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确立了中介资格认证、跨区作业证管理、信息发布、安全生产监督等制度,对盲目流动作业的“散机”、乱收费乱发证的行为、非法上路拦机裁机的行为制定了相应  相似文献   

4.
7月4日,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签署第29号部长令,发布《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跨区作业办法》),并定于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原《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这标志着我国联合收割机跨区机收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相似文献   

5.
2003年7月4日,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签发了第29号部长令,颁布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9号《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业经2003年6月26日农业部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杜青林二00三年七月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规范跨区作业市场秩序,维护参与跨区作业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作物适时收获,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以下简称跨区作业),是指驾驶操作各类联合收割机跨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邻县除外)进行小麦、水稻、玉米等农作物…  相似文献   

7.
一、跨区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办理跨区作业证 按农业部第29号令《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主要到当地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申领收割机号牌和行驶证、驾驶证,申领《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  相似文献   

8.
《当代农机》2004,(3):6-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规范跨区作业市场秩序,维护参与跨区作业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作物适时收获,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以下简称跨区作业),  相似文献   

9.
近来,农业部相继出台了《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等规章,并对《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作了补充修改。这对于农机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科学化建设,规范牌证管理行为,  相似文献   

10.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业经2003年6月26日农业部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1.
《山东农机化》2003,(9):25-26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业经2003年6月26日农业部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农机科技推广》2003,(5):14-15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经2003年6月26日农业部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规范跨区作业市场秩序,维护参与跨区作业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作物适时收获,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4.
《农机具之友》2004,(2):1-1
要加强对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跨区作业市场秩序,维护参与跨区作业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跨区机收规范化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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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公安部、交通部、机械部、国家计委、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对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联合收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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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规范跨区作业市场秩序,维护参与跨区作业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作物适时收获,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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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一步加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必须进一步加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 ,严格《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管理制度。凡申请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驾驶人员 ,必须牌证齐全 ,机车技术状态完好 ,参加由所在县 (市 )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统一组建的跨区机收作业队 ,领取《作业证》 ,并服从当地跨区机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度。《作业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省(区、市 )农机、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部门加盖公章 ,一机一证 ,严禁涂改、复制、伪造和倒卖 ,用后及时收回。跨区作业期间 ,联合收割机凭《作业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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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日,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签署第38号部长令,发布了《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  相似文献   

19.
(2000年4月3日农业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 ,规范跨区作业市场秩序 ,保证适时收获农作物 ,促进农民增收 ,维护农民和机手的合法权益 ,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是指驾驶操作各类自走式和悬挂式联合收割机跨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邻县除外 )进行小麦、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收获作业。第三条凡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以及与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活动有关的单位、人员 ,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是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主管部门 ,负责所辖区域内联合收割机跨区作…  相似文献   

20.
《山东农机化》2004,(8):22-22
7月1日,农业部杜青林部长签署第38号部长令,发布了《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等5个部门规章作出如下修改: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1.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备案,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部门制定。2.删除第八条。3.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应当配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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