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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林产品消费主要市场,美国于2008年颁布《雷斯法修正案》,禁止非法来源于美国或其它国家的林产品贸易;欧盟于2010年10月颁布《欧盟木材法案》,要求贸易商开展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尽职调查,从而使非法木材投放市场的风险降到最低。澳大利亚于2011年出台了木材非法采伐禁令。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林产品生产和消费国,受到国际社会的误会和指责。美国和欧盟是我国林产品出口重要市场,占林产品出口总额的40%左右。欧美及澳大利亚出台的法规将对我国林产品国际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在国际谈判中更好地保护发展中国家和我国的利益,应对国际上针对中国利用非法木材的诉讼,实施全球林业战略,提高我国在世界林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家林业局资助下,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组织开展了《应对木材非法采伐策略研究》项目。本栏目将对该研究部分成果作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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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林产品消费主要市场,美国于2008年颁布《雷斯法修正案》,禁止非法来源于美国或其它国家的林产品贸易;欧盟于2010年10月颁布《欧盟木材法案》,要求贸易商开展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尽职调查,从而使非法木材投放市场的风险降到最低。澳大利亚于2011年出台了木材非法采伐禁令。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林产品生产和消费国,受到国际社会的误会和指责。美国和欧盟是我国林产品出口重要市场,占林产品出口总额的40%左右。欧美及澳大利亚出台的法规将对我国林产品国际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在国际谈判中更好地保护发展中国家和我国的利益,应对国际上针对中国利用非法木材的诉讼,实施全球林业战略,提高我国在世界林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家林业局资助下,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组织开展了《应对木材非法采伐策略研究》项目。本栏目将对该研究部分成果作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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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林产品消费主要市场,美国于2008年颁布《雷斯法修正案》,禁止非法来源于美国或其它国家的林产品贸易;欧盟于2010年10月颁布《欧盟木材法案》,要求贸易商开展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尽职调查,从而使非法木材投放市场的风险降到最低。澳大利亚于2011年出台了木材非法采伐禁令。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林产品生产和消费国,受到国际社会的误会和指责。美国和欧盟是我国林产品出口重要市场,占林产品出口总额的40%左右。欧美及澳大利亚出台的法规将对我国林产品国际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在国际谈判中更好地保护发展中国家和我国的利益,应对国际上针对中国利用非法木材的诉讼,实施全球林业战略,提高我国在世界林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家林业局资助下,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组织开展了《应对木材非法采伐策略研究》项目。本栏目将对该研究部分成果作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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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8年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出台之后,欧盟也于2010年7月形成了旨在打击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行为的《木材法案》(《尽职调查法案》)的最终版本,并于2013年3月起正式实施。鉴于欧盟是中国林产品重要的出口市场,在分析了《木材法案》出台的背景,介绍了法案的主要内容,详细分析了该法案对运营商的影响之后,简要分析了对中国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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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APEC)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专家组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9~10日在俄罗斯莫斯科召开,会议聚焦于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促进合法采伐的林产品贸易及加强各经济体的能力建设。应APEC秘书处邀请,由国家林业局派员组成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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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8美国农业法案》将具有一个世纪历史的古老法律——《雷斯法案》延伸到违反木材采伐国法律以后,中国企业对于国际社会不断出台的各种可持续政策一直疲于应对。而欧盟一直以来是中国林产品的出口大户,看来它也准备给中国企业出一道难题。在参加“中国木材合法性认定体系研究”项目启动会后,记者认为会中所提到的新政将对中欧贸易产生巨大影响,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个问题,记者对英国国际发展部森林监管和贸易项目协调员Hugh Speechly先生做了专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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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木业》2013,(10):37-40
美国和欧盟木材进口管制影响到中非的采伐商今年6月,国际森林研究中心(CIFOR)的专家表示,由于符合欧洲和美国的木材贸易政策需要提高运营成本,这将导致中非的采伐商遭受重创。CIFOR的科学家、《国际林业政策对中非林业影响》报告的合作者Richard Eba’a Atyi表示:"采伐商现在必须承担新林业管理规划的代价,确认木材及其合法性符合欧盟和美国的规定。"他表示:在新林业管理规划发展期间,喀麦隆政府可以通过提供技术支持,以减少这些成本。非政府环保组织在数年前发起多次活动,批评那些使用不合法来源或采伐自缺少可持续管理林地木材的公司。公众对此的强烈支持,促成欧洲和美国出台一系列严厉的管制措施,如欧盟的《森林执法、施政与贸易》、《自愿伙伴关系协议》和美国的《雷斯法案》。这些政策将影响木制品出口国的国内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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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全球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问题,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促进国际林产品贸易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木材合法性认定体系研究与实践,与重点资源国开展广泛的交流与技术合作,2011年9月24日至9月30日,由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国家发改委农经司、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国家林业局林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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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由国家林业局规资司举办、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承办的"应对全球林产品贸易热点问题研讨暨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2009年年会"在京召开。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姚昌恬出席会议并做《我国林产品贸易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的主旨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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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签署《中日两国政府间关于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支持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合作备忘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会同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于3月9日召开了"中国企业对日本林产品贸易座谈会"。来自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伊春市林管局,中国林产工业公司、中国林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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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出版的《国际林业评论》(The International Forestry Review)就木材的非法采伐和贸易进行了专题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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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为落实中欧打击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双边协调机制(BCM)第四次会议成果,加深了解欧盟开展自愿合作伙伴关系协议(VPA)谈判国家中木材合法性认定体系的作用,经中欧双方同意,国家林业局、商务部和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联合组团于2013年6月16日到22日赴马来西亚考察交流。中欧BCM中方执行机构---中国林科院科信所和欧方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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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报道3月25~27日,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年会暨促进合法可持续的林产品贸易和投资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此次会议由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中国林科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森林趋势、欧洲森林研究所欧盟FLEGT基金,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环境与发展研究所,全球环境研究所共同主办,旨在促进对林产品贸易的了解和信息分享,推动可持续的中国境外企业贸易和投资,同时解决潜在问题,促进政策方面的交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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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英国伦敦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主办的ChathamHouse打击珍贵木材非法采伐国际圆桌会议在英国召开,受邀参加会议的有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企业以及非政府组织共30多位代表,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张艳红副司长参加了会议,发表了"中国政府打击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的努力"的主题发言。会上,首先由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TRAFFIC),环境调查署(EIA)和英国Proforest咨询公司分别介绍了《珍贵木材的采伐利用》、《生产国贸易管制执法在推动珍贵木材合法贸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