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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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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植物新品种保护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分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于1968年8月正式成立,到2000年,UPOV成员国已达到45个.我国1999年4月23日正式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并从当日起开始受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下面就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知识作一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2.
植物新品种权及品种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君 《种子科技》2002,20(3):155-158
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建立起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我国也于1999年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本文就品种权人的权利、侵犯品种权的各类、品种权的保护等知识作一较全面介绍,供植物新品种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部门实际工作中参考。  相似文献   

3.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迅速,品种权侵权现象也日益严重。植物新品种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新类型.其保护制度需要加大完善:种子企业及种子科研单位作为种子市场的经营者、培育者也要提高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意识.抵制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4.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对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现状进行了总结,指出了当前品种保护所面临的形势,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作物育种信息》2005,(5):29-30
2002年,我省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植物新品种保护试点省份。经过3年来共同努力,我省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初现成效,呈现以下特点:  相似文献   

6.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杨红朝 《中国种业》2009,(11):28-30
在分析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植物品种权法应由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公布,扩大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做到植物新品种法、专利法和种子法之间的相互协调,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之间的相互协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之间的相互协调,加大品种权行政执法的力度,提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水平。  相似文献   

7.
WTO与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岩 《种子科技》2003,21(2):97-98
中国加入WTO以后,种子行业融入国际大循环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要求将越来越高,种子科研单位、育种者、种子企业以及政府管理部门都要提高认识,学习规则;对照查找问题,规范自身行为,才能在国际国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相似文献   

8.
刍议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述了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意义,介绍了我国目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张瑞英 《种子世界》2003,(12):14-16
1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起源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在历史上是专利保护的一个分支.而以发明为客体的专利制度早在15世纪就已萌芽产生,并在19世纪末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猛的发展.一般认为第一个真正的发明专利是在意大利授予的.到1472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第一部具有现代专利制度特点的专利法,但当时的专利法只是针对工业发明创造活动,与农业特别是植物新品种保护无关.1883年缔结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专利制度国际化的重要标志.但是直到20世纪30年代以前,传统的专利制度保护的发明都是将植物新品种排除在外,理由是因为植物新品种具有其他客体不同的生物活性,不能像其他人造物品一样授予专利权.  相似文献   

10.
《作物育种信息》2005,(5):12-12
据国家农业部公示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目录,至2004年9月底,莱帅市共申请植物品种权累计达到60余项,居全国种业申请量的第一位,目前已有36项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其余20余项已经初审合格,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1.
刘莉 《种子世界》2004,(6):10-11
1961年签署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最早公约)时,认为赋予品种权人的权利要平衡,即: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立法一方面代表新品种培育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代表新品种使用者(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依据这一立法精神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前进,从1961年公约到1991年公约,  相似文献   

12.
林琼 《种子世界》2003,(12):6-7
1主要进展 1.1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第39个成员国.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动实施,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申请.1999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颁布施行.随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繁殖材料保藏中心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以及数十种申请文件相继出台.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种子企业十分重视科研育种工作,促进了科研育种的快速发展,农作物优良新品种不断推出,大大加快了育种工作的步伐。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有利地保护了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激发了育种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育种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相似文献   

14.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植物新品种权,是指新品种选育者依法定程序向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授予新品种选育者对其  相似文献   

15.
缪宗崇 《中国农学通报》2022,38(26):100-104
植物新品种权属于种子领域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保护育种权人利益和推动种子市场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当前司法实践中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位阶低、种子市场品种同质化现象严重、育种权人维权困难等问题越发突出,如何在中国制度体系下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成为有效解决植物新品种保护纠纷的关键。通过分析现阶段植物新品种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美国及日本同一制度的有关规定,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农业发展现状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以推动农业大国建设、提高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16.
佟屏亚 《种子世界》2005,(10):11-14
2005年6月,农业部宣布,中国转基因抗虫棉从科研到推广均取得长足进步,转基因抗虫棉种植面积从2001年的167万hm^2增加到2004年的367万hm^2,占全国棉花种植面积的2/3,其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抗虫棉面积占70%,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2个拥有转基因抗虫棉自主知识产权最多的国家。  相似文献   

17.
崔野韩  杨扬 《中国种业》2018,(12):14-16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现代种业发展的核心。欧盟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中为数不多的实施区域保护的成员,其制度设计科学高效、审查流程简单实用、日常管理规范透明,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完善和规范管理等方面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1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历史进程 植物新品种保护,又称育种者权利,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其品种所专有的权利,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在历史上是专利保护的一个分支,1833年9月3日罗马教皇发布在产品和技术方面给以所有权的宣言,这项宣言被世界上普遍认为是植物新品种保护法规的起源。  相似文献   

19.
陈怡 《种子科技》2001,19(1):18-19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是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授予完成新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技术的排他独占权,1997年,国务院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即UPOV公约的基本内容,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从而使植物新品种保护走了法制轨道,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1999年4月23日,我国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正式与世界接轨,随着我国加入WTO,植物育种必将朝着国际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优良品种双向流动的新机制,过去我国没有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许多优良品种未申请国际保护,失去了很多互惠互利的的交换环境,大量的资源无偿流失,给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对植物新品种给予国际保护,不仅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扫清了一道障碍,而且为我国科技人员国外申请品种权铺了平了道路,促进了植物育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带动了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新发展,但是,由于很多科研人员并未意识到种权的重要性,许多宝贵的财富还在无形中丧失,为了实现农产品的增产、增收、增质促进成果转化,有效地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已是摆在农业科研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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