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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中所占比重日益加大,逐渐成为现代农业的主力军。一、民权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近年来,民权县着力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挖掘农业优势产业资源,积极引导和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得民权县家庭农场得到蓬勃发展。自2013年9月6日民权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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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以来,各地都在加快推进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而"家庭农场"做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作用日益凸现,实践证明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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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功能定位及结构演变研究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转变我国农业经营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应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未来中国农业生产的基本主体,农民合作社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是连接各个农业经营主体的桥梁纽带,龙头企业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基本主体。随着我国农业劳动力减少和老龄化趋势,未来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将继续增加,而且结构上将朝着各个主体的功能定位优化演变,其中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数量增长最快,龙头企业次之,专业大户总量减少。研究阐明了农业经营主体结构优化演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在法律和制度上合力推进。提出了必须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性服务和农产品销售环节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社;在农产品加工和物流环节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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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荣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20,32(3):3-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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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民致富之友》2015,(20)
<正>近年来,平邑县紧紧围绕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存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加快发展。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情况1.1基本情况平邑县辖15个镇(街道),695个行政村。截止2014年底,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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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2017,(18):10-11
<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5月31日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这是一份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重要文件。农业部部长韩长赋1日接受记者采访,全面解读了这份意见。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文件韩长赋说,近年来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各类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全国农户家庭农场已超过87万家,依法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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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区新型农业家庭主体发展存在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生产是符合我国农业国情的主要农业生产形式,其中,新型农业家庭主体则是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益的重要组织形式。但近3年通过对株洲市农业局、经管局等部门走访以及实地调研发现:株洲市区农户经营耕地规模中超小规模仍普遍存在,新型农业家庭主体发展还不充分。分析发现,限制新型农业家庭主体发展的原因主要为:土地流转不成熟、农户融资困难和符合新型农户经营主体要求的农户少等,进而提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确定新型农业家庭主体地位、利用农业技术人员定点服务和鼓励劳动力就地转移等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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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山东省滕州市通过宣传培训、指导服务、政策扶持等措施,重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对优化配置农业资源、调整农业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渠道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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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地位,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生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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