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要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意见》同时要求,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相似文献   

2.
政策概览     
正(1条)国家发改委:2016年多项措施吸引农民进城国家发改委就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发改委规划司负责人介绍,将首先在户籍制度上创新,吸引农民工进入城镇,包括: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督促各个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制定具体措施。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的"三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  相似文献   

3.
<正>8月12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张车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何宇鹏解读日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就农民变市民后的土地权益问题、户口背后的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问:落户城市,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会不会发生变化?何宇鹏: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很大的一个亮点,是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做了明确  相似文献   

4.
正(续第7期第19页)38.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能否确权登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要求,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上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问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问题成为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议题,而户籍制度改革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进展较慢、外来人口获取城镇公共服务较难、福利与户籍挂钩。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所遇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农民担心进城可能面临原有福利的损失、部分城市居民担心自己的福利水平会因为外来人口落户而下降、地方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积极性不高、扩大城市公共服务覆盖面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鉴于此,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财产权益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云农信 《云南农业》2011,(12):62-62
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后,他们最为关心的是就业问题。根据《云南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实施办法(试行)》,在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经济资产收益分配权的前提下.我省将建立完善进城农民就业、创业扶持机制,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帮助其在城镇稳定就业。  相似文献   

7.
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进城落户意愿是推动户籍人口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当下各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积极性不高,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并不乐观。基于推拉理论,利用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CMDS),采用二元 Logit 模型与中介效应模型,分析土地资源禀赋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探讨两者间的作用机制。结果表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总体较低,占比为48.91%,农业转移人口拥有承包地与宅基地的比例分别为61.40%和71.71%。土地资源禀赋显著抑制了农业转移人口的进城落户意愿,农业转移人口的身份认同、社会交往状况在土地资源禀赋影响进城落户意愿的过程中发挥着中介效应,社会保障状况发挥着显著的负向调节效应。进一步研究发现,土地流转将会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进城落户意愿。因此,一方面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设计,消除阻碍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体制障碍;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土地为农业转移人口留条退路,增强社会结构的弹性,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使得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实践应运而生。为考查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决策的影响因素,基于江西省宜春樟树市200份问卷,采用Logistic模型从农业转移人口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心理感知特征、退出经历特征对不同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受农业转移人口自身状况、家庭、心理感知及退出经历的影响显著。变量年龄、教育程度、合作意识、非农收入、补偿收益、养老与医疗等政策保障、承包经营权退出经历等显著正向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变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数量显著负向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  相似文献   

9.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影响下,福建省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从农业转移人口个人来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决策可以视为一种投资行为,其考虑迁移城市至市民化与否的经济动因是进行成本收益因素分析,包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心理成本及收入收益、教育收益、医疗收益、文化收益。作为公共政府应该制定措施,降低市民化总成本,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要以强制性制度创新,构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10.
去年11月12日,农业大省河南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城乡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取消两种户口的区分,体现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最当保障的,首推农民利益。河南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时值初冬,记者带着这个话题走访了郑州城乡。  相似文献   

11.
<正>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承包土地问题是急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长期以来,双柏县在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好农民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民工进城不愿落户、不愿转为城镇居民问题还很突出,其原因还是对其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及各种强农惠农政策不愿放弃,特别是承包土地问题加重了城乡户籍"二元"结构,成为全县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一大制约。本人通过对双柏县农转城工作的深入调查了解,对农转城后居民承包地的管理问  相似文献   

1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提出的重大理论和政策突破是: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向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选择试点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些重大论断和政策突破,必将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速览     
正五部委建立"人地挂钩"机制为了保障进城落户人口建设用地需求,更好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0月10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到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衔接、有利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设用地供应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政策体系,为如期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提供用地保障。《实施意见》提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更加突出进城落户人口因素,合理确定城镇  相似文献   

14.
郑州市通过强化城镇产业支撑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切实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居住问题,提升新型城镇居民生活适应能力,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等措施,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郑州市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与发展.  相似文献   

15.
正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9个方面36条具体措施。如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鼓励各地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等。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相似文献   

16.
政法快讯     
《农家致富》2014,(8):52-52
农民工落户标准今年制定国家发改委近日表示.今年要求各类城镇制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具体标准.在特大型城市则制定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居住证制度.标准将向社会公开公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相似文献   

17.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支撑。本研究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嘉兴市作为样本区,通过分析基础分类项目构建线型静态测算模型。研究发现,嘉兴市财政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均等化公共产品与服务理应帮扶成本年人均14万元;嘉兴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扶助成本为44亿元;2019—2020年嘉兴市财政平衡率相较于2011—2018年中大部分年份都低,市民化动力为流入地财政收支结构压力牵制。为此,地方政府应重构税收返还制度与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财政支出分担结构及实现“专款专用”,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公共合作建设项目,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带资进城”,提高城市土地出让金收益,合理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财政扶助力度。  相似文献   

18.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到二、三产业就业,部分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出现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顺应这一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和农户保留承包权,愿意流转经营权的需要,中央提出了"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民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即简称"三权分置"。"三权分置"这一制度安排,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9.
<正>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就业是长期现象,要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内容,《规划》的颁布意味着长期讨论的问题已成为政策,下一步要解决的是如何贯彻落实的问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以理解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平等享受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过程。这一进程涉及多项制度改革,其中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土地制度等,改革需要一个过程,但基本公共服务所涉及的就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卫生和生育、住房等领域的改革要先行。  相似文献   

20.
城镇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市民化是提升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李克强总理在2021 年政府工作报 告中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中西部地区农业人口基数巨大,传统的向大、中型城市转移的异地市民化路径无法进一步提升中西部地区的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水平,进而影响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本文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 化的本质内涵,概述推进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原地市民化的现实驱动力、面临的困境,从“观念转变”、“产业支 撑”、“制度创新”、“强镇扩权”四个方面探索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原地市民化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