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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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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已经2006年1月16日农业部第3次常务会议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并以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57号令宣布:原农牧渔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4年11月15日发布的《全国农村机械维  相似文献   

2.
《湖南农机》2010,(2):31-34
2010年3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质检总局第126号令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农业部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经贸质[1998]12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3.
《新疆农机化》2010,(3):57-61
2009年3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质监总局第126号令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农业部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经贸质〔1998〕12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4.
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第57号令发布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机维修管理的专门规章,它对于规范农机维修业务,保证农机维修质量,维护农机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机使用效益和利用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规定》的发布和施行,是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相关内容及国务院412号令关于“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作为行政许可项目的落实措施,必将对农机维修行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本文总结了泰安市农机办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的一些方法措施及取得的效果,对当前我国农机维修行业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规范农机维修市场,提高农机维修质量,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借鉴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6.
《湖南农机》2006,(6):34-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管理,保障农业机械维修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国家农业部、工商总局于2006年5月10日发布《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57号令),湖南省农机局、工商局于2006年10月25日印发《湖南省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管理办法》(湘农机管发[2006]44号文件),标志着农机维修进入规范管理的崭新阶段。我们认为,只有切实解决农机维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管理,强化部门协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方能逐步规范管理农机维修市场。  相似文献   

8.
2010年3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质检总局第126号令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  相似文献   

9.
农业部发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小樊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997年10月25日农业部部长刘江签发了农业部第27号令,发布了《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相似文献   

10.
《农机具之友》2010,(4):9-9
2010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26号令颁布了新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将于2010年6月1日起实行。1998年3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农业部等六部委颁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1.
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质检总局第126号令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及处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  相似文献   

12.
1999年4月30日,农业部部长陈耀邦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0号令,《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已于1999年4月27日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相似文献   

13.
200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的第三年,是《拖拉机驾驶员申领规定》(农业部第42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第43号令)以及两个业务规范正式实施的第二年,也是包头市农机监理所与包头市车辆管理所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及其驾驶员的档案结交工作完成的第一年。  相似文献   

14.
晋农 《当代农机》2010,(5):56-57
2010年3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26号令颁布了新的(侬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侬业机械三包规定》),将于2010年6月1日起实行。1998年3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  相似文献   

15.
国家农业部、工商总局于2006年5月10日发布《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57号令),湖南省农机局、工商局于2006年10月25日印发《湖南省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管理办法》(湘农机管发[2006]44号文件),标志着农机维修进入规范管理的崭新阶段。我们认为,只有切实解决农机维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管理,强化部门协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方能逐步规范管理农机维修市场。1农机维修管理历程(1)辉煌阶段,1996年至2004年。一是农机维修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完善。1996年5月,湖南省农机局、工商局出台了《湖南省农业机械维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从事农机维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农机部门签发技术合格证,并按期参加审验。1997年7月1日,《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实施,规定从事农机维修者应取得县级农机部门核发的《技术合格证书》,向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业。从业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参加检审。1998年3月12日,国家经贸委、农业部等6部委颁发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三包”期内的农机维修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对农机销售经营的管理职责法定。《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农机销售经营者应当...  相似文献   

16.
《农机具之友》2006,(4):6-6
由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做好《规定》的实施工作,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机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规定》。  相似文献   

17.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业经2006年10月26日农业部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1999年4月30日农业部发布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10号)将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8.
<正>2015年12月15日,农业部发布第2331号公告: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2005年7月26日农业部令第54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2015年7月15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的规定,现发布《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自2016年1日1日起施行。2010年农业部公告第1438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能力认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农机发[2005]9号)同时废止。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  相似文献   

19.
<正>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维修业务,保证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维护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5月10日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了《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并于2006  相似文献   

20.
借此机会,在这里向各位代表通报一下2005年全国农机监理工作,并就2006年农机监理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关于2005年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监理工作2005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拖拉机驾驶证申领规定》(农业部42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第43号令)以及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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