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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市林权制度改革前后林木采伐情况的研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福建永安市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2003年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改前后林木采伐总出材量、平均每份采伐证面积、单位面积采伐出材量、出材树种和材种等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以期为永安市等南方集体林区林改后林木采伐管理和资源培育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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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03〕41号)要求,采挖树木按照国家有关林木采伐的规定进行管理,采挖树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挖,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时要注明"树木采挖"项目。当前,持没有注明"树木采挖"的采伐证采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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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位于广西东部,下辖三县一市一郊,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林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巩固绿化达标成果,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就必须贯彻执行限额采伐制度。而加强林木采伐的“源头”管理,是实现限额采伐的关键。一年来,梧州市针对林木采伐管理比较薄弱的状况,从林木采伐的三个主要环节——采伐设计、采伐证的发放、伐区验收入手,制订规范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监督检查,使林木采伐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效地控制了森林资源消耗,实现限额采伐。1.制订管理办法,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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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既是森林经营的技术手段,也是林业生产关系调整的重要途径,不断改革和完善采伐管理制度意义重大。2009年是我省采伐管理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是年,国家林业局启动了新一轮森林采伐改革试点,部署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结合国家改革精神,我省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工作在四个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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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县级集体林经营方案既要充分体现当今世界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也要综合参考林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同时,还需协调平衡林木合理年伐量与"九五"林木采伐限额的差异,只有这样,编制的县级集体林经营方案才会科学合理而实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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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业执法实务中,针对林木转让当事人或其雇工无采伐证采伐林木行为的定性,大体存在以下三种观点分歧:一是以"买方盗伐林木"定性说;二是以"买方滥伐林木"定性说;三是以"卖方滥伐林木"定性说."买方盗伐林木"定性说认为:转让林木当事人达成买卖协议但未依法办理林木权属变更登记的,该转让行为无效;因买方未取得林木所有权而无证采伐的林木仍系卖方所有,故买方的行为应定性为盗伐林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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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抓住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第一批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契机,大胆改革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努力探索适合当地的商品林、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和公益林更新改革等模式:(1)非规划林地上的林木和房前屋后的林木,经镇林工站确认后,不办理采伐证。(2)将农毛渠上的林木全部划为商品林,简化办证程序,下放办证权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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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皖南某村村委会在未取得林权证的情况下,以5万元的承包费,将本村集体林场240亩山林承包给王某,期限为12年.合同经县公证处公证后,乡林业站根据王某的采伐申请,为其在5个月内先后发放了3张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采伐立木蓄积140立方米.但王某实际采伐了320立方米,超采180立方米.事发后,引起村民集体上访,县公证处随即撤销了合同公证书.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对该承包合同是否有效、采伐主体如何确认、乡林业站发的采伐证是否合法有效等问题,存在不同的意见.试讨论如下,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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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林业"三定"和分类经营的基础上,阐述大理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初步成效,分析现阶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规模化、集体化经营困难,林木采伐管理难度加大,农村烧材矛盾凸现等.探索下一步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完善集体林经营体制、积极探索林改配套措施、调整完善林木采伐政策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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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桂林地区和梧州、桂林市以及部分县认真总结过去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经验教训,为防止一些单位和个人把林木采伐许可证作为商品买卖和乱砍滥伐林木,实行了采伐“申请表、采伐证、收购合同”三位一体的做法值得推广。他们的做法是: 各县根据地、市下达的年木材采伐限额“一本账”计划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户和林场,并经村民小组评议张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