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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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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根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 1.生产销售的各种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饺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  相似文献   

2.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发出通知.通知中规定,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①农膜.(②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相似文献   

3.
<正> 根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 1 生产销售的各种农膜。 2 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  相似文献   

4.
《农家顾问》2012,(2):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  相似文献   

5.
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  相似文献   

6.
秉恒 《中国农资》2008,(6):32-33
<正>财政部、税务总局此前下发通知,决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这次有机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出台让人略感有些意外,事前各类媒体上几乎没有呼吁免税的报道。类似于免征增值税这样的优惠政策,一般都是行业内千呼万唤始出来。人们不禁要问,免税政策突如其来,其背后有哪里促动因素,会对有机肥行业产生多大的影响呢?  相似文献   

7.
正一直以来,合作社都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飞速发展,成为连接农户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不可缺少的桥梁。那么,明年国家扶持合作社的重点领域是哪些,合作社能享受哪些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石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  相似文献   

8.
<正>农业产品的税收优惠关系到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但也是把"双面刃",所以必须清楚明了。农业产品的税收优惠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农业产品增值税的法定税率为1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第一句话的意思是: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我局与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第二条中,“对饲料产品需检测品种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的规定被列入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做好后续管理和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现就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审批程序通知如下。一、饲料生产企业申请免征增值税的饲料除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以外,配合饲料复合…  相似文献   

10.
种子     
种业公司销售种子可免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从12月1日起,制种企业在两种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可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1.
李龙 《中国农垦》2013,(3):62-64
一、现行增值税政策对农垦产业化发展的不利影响在现行增值税政策环境下,增值税链条在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缺断环致农业企业税负偏重,这并不是国家对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就能全面解决的问题。(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部计入成本,增加了企业负担。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第十条:免税企业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导致农产品生产企业在企业管理及职工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因购买办公设施、饲料、农药、化肥、油料、  相似文献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财政部、农业部有关方面负责人日前表示,国家将利用财税金融等杠杆力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  相似文献   

13.
<正>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从12月1日起,制种企业在两种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可免征增值税。根据公告,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相似文献   

14.
直接从事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动物类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5.
梅军 《农家顾问》2004,(11):18-18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9月29日发出通知: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饲养的生猪免征增值税,农民自宰自食的自养猪不征收增值税。被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防五”劳务费、技术监督管理费、  相似文献   

16.
邱春燕 《北京农业》2010,(12):51-51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从12月1日起,制种企业在两种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可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7.
《饲料博览》2001,(8):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分饲料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的批示,现将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如下: 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籽粕、棉籽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  相似文献   

18.
我国粮食企业增值税免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储备大豆增值税也纳入到免征范围。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19.
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合作社的有关税收提出了明确规定,即:对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20.
《新农村》1998,(7)
一、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继续免征增值税在没有新的政策规定之前,对下列货物在1997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在1998年继续执行:(1)饲料。(2)农膜。(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二、对平销行为应征收增值税近期以来,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出现了大量的平销行为,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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