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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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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省人事局、江苏省农机局、江苏省农林厅以苏人四(1994)28号、苏农人(1994)15号、苏农机人(1994)39号文联合发出通知,将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各市县农业(多管)局、农机局、人事局。通知指出:事业单位活工资即津贴部分的实施,按我省苏政发(1994)3号文、苏人四(1994)3号文、苏人四(1994)4号文的规定执行。即全额拨款单位工资构成:职务工资(固定部分)为百分之七十,津贴部分(活的部分)为百分之三十;差额拨款单位职务工资(固定部分)为百分之六十,津贴部分(活的部分)为百分之四十;自收自支单位津贴部分(活的部分)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对长年在县以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畜牧饲养、放牧等艰苦岗位工作的人员,其津贴部分在工  相似文献   

2.
江苏省农业机械局、江苏省人事局于1994年9月22日以苏农机人(1994)36号文联合发出“关于全省农机管理系统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生产)者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推进我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全省农机管理服务人员在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促进我省农机系统“两个文明”建设,报经省政府批准,省农机局、省人事局研究决定于1995年1月对全省农机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摘编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含农机化管理服务公司)及其科、室、股和所属的农机事业单位(含乡、镇农机管  相似文献   

3.
江苏省农机局于三月二十日以苏农机计(1995)8号转发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苏财农(95)8号、苏地税发(1995)001号文《关于我省国有农口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农机主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按文件要求做好国有农口企业“八五”后两年的免税工作。同时还要求各市积极向地方税务部门争取将  相似文献   

4.
江苏省人事局于1994年12月14日江苏人二(1994)23号文发了《江苏省毕业生调配派遣暂行规定》,现摘要如下: 调配工作方针、原则 1、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以及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方针和原则。 2、国家教委直属高校的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国务院其他部委学校的毕业生主要面向本系统、本行业就业;省属学校为江苏培养的毕业生,在江苏省内就业;中专校毕业生主要面向办学部门所在行业或地区充实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市属中专校毕业生原则上回家庭所在市、县就业。 3、省内学校来自徐、淮、盐、连地区的毕业生,主要回上述地区就业。  相似文献   

5.
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1993)农(政)字第4号文发出《关于稳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四川省农机局以川农机局发[1993]22号文向全省各市、地、州农机局转发了“通知”,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3月29日以财税字(94)001号文发出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原则,对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现通知如下: 一、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下述规定给予减税或免税优惠; (一)国务院批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  相似文献   

7.
最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大力推广化肥深施节本增效工程技术的报告》,要求各地区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措施,切实做好这项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其在促进农业增产中发挥作用。现将《报告》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根据农业部《关于大力推广农业节本增效工程技术的通知》(农机发[1994]2号)的要求,到1998  相似文献   

8.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农机局、人事局以苏农机人(1995)28号联合发文,对全省农机管理系统的高淳县沧溪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等40个先进集体和汪祥根同志等45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其名单如下:  相似文献   

9.
1994年福建省根据农业部农机发(1994)2号文《关于大力推广农业节本增效工程技术的通知》要求,承担了农业部下达的60万亩化肥深施技术推广任务,安排在邵武、浦城、宁化、建宁四个蹲点县实施,项目经过一年的实施,实际完成推广面积80万亩,超过计划33.3%,据各实施区统计部门测产验收,深施化肥与传  相似文献   

10.
江苏省人事局以苏人四(1995)8号文对1993年10月1日以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待遇暂作如下规定, (一)晋升职务人员 1.国家机关行政人员晋升职务后,按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1)原职务工资低于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的,进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原职务工资高于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的,就近就高进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  相似文献   

11.
政策信息     
拖拉机养路费交纳有新规定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省农机局近日转发了省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厅[1993]鲁价涉字等213号文件。 [1993]鲁价涉字第213号文件规定:农用机动车养路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按省计委、财政厅、交通厅[85]鲁交计字22号文和[86]鲁交计字189号文的规定执行。[88]鲁交计字第170号文、鲁政办发[1990] 77号文和鲁政发[1992] 110号文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85]鲁交计字22号文对拖拉机养路费的规定是:拖拉机每月每一核定运输吨位征费45元(即汽车月费额的40%),对农村乡镇(村、队)及  相似文献   

12.
简讯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等法规及江苏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江苏省机械工业厅《关于JF_(15)YH拖拉机变型运输机按拖拉机管理的通知》精神,省农机监理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外省及本省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生产厂家持本企业  相似文献   

13.
《排灌机械》2000,18(1):26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标函(1998)52号和质技监局标函(1998)216号文的要求,为规范使用机械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号,国家机械工业局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苏政发(1996)137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政发(1997)14号)三个重要文件。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于1月14日~16日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市县农机局长、监理所长会议。与会代表350余人。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召开了各市农机局长会议,会议主要是学习三个重要文件,回顾和总结1996年农机化工作,研究并部署1997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第二阶段召开了全省市县农机局长、监理所长会议。重点传达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孙兆兴副局长对苏政办发  相似文献   

15.
为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广西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桂发(1997)56号文件精神(见上期第4页),进一步做好农机技术推广工作,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桂编(1998)40号文下达《关于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增挂牌子的通知》,规定在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增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牌子。这是继1997年1月成立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后,加强全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又一组织措施,从而使全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自治  相似文献   

16.
农业部(1993)农(机)字第5号文颁发了《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省农机局以苏农机科(1993)23号转发,现将《规定》分两期刊登。  相似文献   

17.
行业通讯     
省农机管理局发文要求进一步搞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省农机管理局于2月16日以湘农机监发[1998]9号文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进一步搞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坚持杜绝“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等三乱行为,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文件转发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全省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1998]3号)》。“两厅通知”规定,交通(收费和稽征)、公安(交警)、林业(木材检查)部门要严格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行为,带头不搞…  相似文献   

18.
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工业局于85年元月批准四十种"农收机具产品质量分等规定",并以(85)农质字74号文通知颁发上述"规定".现刊出"规定"中附件六之三,供有关单位使用.  相似文献   

19.
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工业局于85年元月批准四十种“农牧机具产品质量分等规定”,并以(85)农质字74号文通知颁发上述“规定”。现刊出“规定”中附件六之四,供有关单位使用。  相似文献   

20.
<正>江苏省镇江市农机部门近期出台政策,从2017年4月1日起,对该市注册登记的并达到报废规定的变拖依法依规实行强制报废,这是镇江市变型拖拉机管理政策的重大调整,将有序实现变型拖拉机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令[2012]1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变拖报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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