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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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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祥 《农村电工》2023,(5):56-57
<正>1事故回顾某用户与供电公司签订供电协议,供电公司安装1台10 kV配电变压器,并通过一段10 kV线路T接到供电公司公用的10 kV主干线路上。主干线路为供电公司产权线路,T接点处为产权分界点,T接点下方为用户产权的电力设备。某日用户向供电公司申请暂停供电,供电公司将用户配电变压器配置的跌落式熔断器断开。此时虽然用户变压器已停电,但T接点以下的用户线路设备及跌落式熔断器上口依然带电。随后有人触碰跌落式熔断器静触头,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2.
阎付克 《农村电工》2004,12(12):11-11
2002年9月.七岁的李某,同其母亲一起到责任田割草时,爬上400V电线杆被电击,双手致残。2002年11月.李某将所在地县电业局、村委会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的理由是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被告的电线杆存在缺陷,扁柱形、有台阶,可以徒手攀登。  相似文献   

3.
刘曦 《农村电工》2006,14(12):34-35
1案例分析 1.1 2005年某日。某陶瓷厂工人在釉水池中作业时触及漏电的潜水泵触电身亡,另一名工人发现他倒在釉水池设备旁边,用手拉他时也遭电击身亡。  相似文献   

4.
郇保宏 《农村电工》2006,14(1):38-38
1事故经过2004年3月16日14时5分,某供电所接调度通知:该所管辖的10kV公用1号线路发生L1相接地。接通知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供电所抢修人员进行查线。14时20分,接群众电话,反映公用1号线路李庄支线L1相导线距地面1.3m左右,造成一人触电。根据群众反映的出事地点,值班人员立即命令查线人员拉开控制李庄支线的断路器,并赶到出事地点,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经检查,触电者身上多处被电灼伤和击穿。随后到来的医护人员诊断触电者已死亡。2事故原因及教训2.1触电者李某(55岁,李庄居民)缺乏安全基本常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这是李某触电事故的直接原…  相似文献   

5.
1 事故经过 2005年12月20日,某供电所对辖区内赵小庄20 kV·A三相配电变压器进行更换,原因是配电变压器分接开关处渗漏油,同时该村户数较少,用电负荷小,村内所有用户均为单相电源供电.  相似文献   

6.
冯新豪 《农村电工》2006,14(8):34-34
2005年10月上旬的天气,秋雨连绵不断,许多掰了的玉米堆在地里已发霉或发芽。10月11日,天刚刚放晴,农民们都迫不及待地趁天晴抢收庄稼。集南村农电工梁新民也和其他农民一样心急火燎地去干农活,在途经魏桥—柴冀10kV线路时,由于职业习惯,他本能地抬头向远处的线路看了看,发现该线路弧垂与昨天不一样。于是他快速向线路走去。  相似文献   

7.
荣成 《农电管理》2005,(2):30-31
2001年元月20日,某村民组在没有通知电管站的情况下,自发组织村民拆除农网改造中的老线路,事发前,电管站工作人员一再告知,10千伏线路有电,不能靠近10千伏线路和上配电房,但村民余某不听劝阻,在拆旧变压器下火线时不幸被10千伏高压电击伤。因调解未果,余某2002年4月2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8.
季钢 《农村电工》2003,11(10):17-17
某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少年触电伤亡案,判决该县广电局、电业局、电信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此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总结这次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也引起了笔者对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和供用电安全方面的思考。1案情简介1.1触电伤亡事故发生的经过2001年7月22日下午,家住县城的少年裴某(男,9岁在向阳道北头十字路口玩耍时,天突降大雨,在寻找树叶遮雨时,手触到县电信局的电信杆拉线,被电击死亡。裴某父母一纸诉状将县广电局、电业局、电信局告上法庭以三被告的过错导致其儿子触电死亡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损…  相似文献   

9.
在供用电关系中,产权分界点具有很强的法律意义.在历年来发生的多起触电事故赔偿案件中(尤其体现在低压线路触电事故处理中),我们发现,产权分界点的确定,直接影响了案件最终的结果.下面以南丰鱼塘人身触电死亡案为例进行分析,希望有关问题能够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  相似文献   

10.
1事故概况2003年10月23日,某自然村的一块晒场上,有数名儿童在玩耍嬉戏。当一名儿童跑到晒场的东北角时突然摔倒,趴到一根低压电杆的拉线上。其他的儿童见他没有起来,叫他也无反应,就勿忙跑去叫来正在附近干活的一位中年农民。这位农民快速跑来,只看见那名儿童躺在地上,其右脚搭在拉线上,一动不动。走近碰到这小孩的  相似文献   

11.
王继聪 《农村电工》2004,12(3):31-31
在我国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这些触电事故的发生不仅给触电者及其亲属带来了痛苦和伤害,同时也给电力企业和整个社会都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相似文献   

12.
举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以证明的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我国关于当事人举证责任分担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或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主张的,将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3.
我国每年触电伤亡人数数千人,大多数的事故发生在用电设备和配电装置上,在供电企业涉诉的各类案件中,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触电事故上,有很多事故都是可以采取措施避免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原因依法用电观念欠缺。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直接用导线挂、勾架空输配电线路用于泵水、灌溉;擅自接线(窃电)用于接泵房、空调等大负载用电设备等;私自改变计量装置偷窃电;私设电网电鱼、电鼠、防盗等;用破旧导线拖拉地爬线、拦腰线等,多因"做贼心虚"又缺乏用电知识而触电伤亡。  相似文献   

14.
<正>人身触电法律风险是供电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高发性法律风险。这类案件往往具有伤亡后果重、索赔金额高、社会影响大等特点,供电公司如应对不当,除支付赔偿金外,还可能引发缠诉、上访等严重后果,甚至给供电公司的品牌声誉和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几年来,人身触电事故高额赔偿情况仍时有发生。2011—2020年这十年间,某省电力公司已结案的30起触电人身损害案涉案总标的额近2 000万,单起案件最高索赔额达到1 300余万元。  相似文献   

15.
吴善银 《农村电工》2005,13(5):14-14
1案情及审理2003年8月27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人身赔偿纠纷案,并于当年9月18日和2004年2月18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审原告薛某(女)称:其丈夫王某2003年7月19日上午9时许,在沙道观镇某排灌站水渠边钓鱼,因该渠道上空属被告(松滋市供电公司)所有的高压线  相似文献   

16.
1.事故简况 (1)某供电所进行10 kV面粉厂支线9~11号电杆更换导线工作.由工作负责人监护.对该分支线进行停电,拉开了支线高压跌落式熔断器,并在8号电杆挂设接地线一组.工作班成员张某负责拆除10号电杆旧导线.但在剪断L1相导线过程中,由于该支线供电的面粉厂自备发电机启动,造成低压反送电,致使张某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似文献   

17.
牛志强 《农村电工》2009,17(8):22-22
农电体制改革后,随着供电企业在农村供用电管理上的人力、物力、财力的不断投入和强化管理,农村安全供用电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农村触电伤害事故率有了明显降低.但是,各种因素导致的人身触电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从根本上治理和消除农村触电伤害患,仍是需要供用电双方共同和应对的问题.笔者现就如何农村人身触电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18.
李桂星 《农村电工》2006,14(11):17-18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供电企业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日趋复杂,电力纠纷特别是人身触电损害赔偿案件日渐增多。作为供电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成为维护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9.
1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去年某天晚上 8∶ 30左右 ,当时上堡村许多电视机的插头和插座突然冒火 ,电视机图像失去正常 ,电灯突然异常发亮 ,与此同时变压器安装处出现强烈的弧光 ,约一分钟后 ,弧光熄灭。在这约一分钟的时间内 ,所有去关电视机或拉电视机插头及关电灯灯头开关的群众都不同程度受到了电击伤或电弧烧伤。据统计 ,这次触电受伤的人数达5 2人之多。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 ,该村群众才向电管站作了报告。2 调查分析经过检查没有发现变压器外部受损和喷油现象 ,变压器油颜色正常。对变压器进行空载通电试验时 ,变压器没有异常响声。低压…  相似文献   

20.
谢旭 《农村电工》2003,11(1):20-20
1事故概况2002年6月12日11时,湖南省耒阳市水东江区东鹿村四组的村民陈星云(女,34岁),带着两个孩子(大孩子12岁),到承包地去摘菜,在菜地旁陈星云发现一根电线掉在地上,便去捡电线而造成触电身亡,其大孩子见状后去叫人拉开电源。该村已进行了农网改造,但其村中一条农排线路由于是集体资产,根据网改政策不纳入网改范围,村委会出面要求供电所保留原状,没有拆除,作为集体资产留下。该农排线路由于没装计量表,故与带电的低压网有一断开点,由于线路被盗,被剪断的农排线路导线有一根的一端掉在地上,另一端掉落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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