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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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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正在大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本文通过对国内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场所建设与运营现状进行介绍,分析了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场所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2.
关于屠宰厂(场)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问题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事关养殖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本文对建有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地方,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动物及产品厂(场)外处理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探讨,深入分析了无害化处理的意义、死亡动物带来的环保问题以及国家政策等,并将屠宰厂(场)内处理与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的优劣作对比,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措施,允许病害生猪及产品到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以期为深入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3.
<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关系动物卫生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很多省市在积极建设具备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排放功能的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对辖区内养殖场户产生的病死畜禽及社会源病死动物实行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并探索切实可行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效机制,努力确保实现病死畜禽不准转运、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  相似文献   

4.
<正>金华市婺城区是生猪养殖大区,是浙江省生猪调出大县,为提升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该区动物无害化处置中心于2015年12月建成并试行运作,于2016年1月开始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病死动物。截止2017年6月共收集处理病死猪18.2万余头,实现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相似文献   

5.
为进一步评估上海市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消毒剂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聚维酮碘溶液、益欧迪复合消毒药对动物无害化收集转运车辆的消毒效果,试验随机选取了3辆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转运车辆进行现场监测,分别于消毒前和消毒后进行采样,分离到96株细菌。通过微生物培养与鉴定试验表明,运输车辆外表面主要以革兰氏阳性球菌为主,消毒剂的杀灭率均能达到98%以上;消毒剂的金属腐蚀性试验表明,三种消毒剂的最高使用浓度对运输车辆基本无腐蚀或轻微腐蚀性,能较好地应用于本市动物无害化收集转运车辆的消毒工作中。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动物无害化处理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地纷纷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和农业部关于《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工作要求,加强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建设工作。与此同时,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的环境问题也逐渐突现。为此,作者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以目前最常用的焚烧和湿化工艺为例,分析了动物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出现的主要环境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供各地试点推进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建设和运营作参考。  相似文献   

7.
四川省在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自行处理、集中处理和委托集中处理3种工作模式,保障了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和养殖业生产安全.本文简述了3种模式的运行机制,展示了各自特点,指出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难、无害处理企业建设难、收储运输体系运营难等问题,并提出强化法规约束,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8.
为保护好生态环境和城乡居民的用水安全,动物饲养场、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将各类规模养殖场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基本要求总结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业健康发展,事关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重要工作。自2005年以来,宁波市有关部门一直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通过多方调研、反复讨论、大胆实践,摸索出一条适合本地特色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运营模式,为有效破解该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难题  相似文献   

10.
动物卫生及动物性食品安全逐渐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而病死动物的集中处理等无害化处理问题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会对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带来一系列公共卫生问题。文章对我国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应用现状以及影响其发展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1.
<正>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是保障养殖环境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如皋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精心研究,创新举措,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组织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科学推进定点收集、集中处理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着力构建运行机制完善、经费保障到位、覆盖饲养、屠宰等环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全面提升如皋市动物  相似文献   

12.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3〕58号),加强全省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加快构建长效机制,2013年9月10日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制定了《浙江省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置技术导则(试行)》,并印发给各市、县(市、区)农业局、环保局。本刊现将该技术导则刊发如下。  相似文献   

13.
《新疆畜牧业》2012,(7):15-15
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2]12号)要求,喀什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疏附县集贸市场、牛羊定点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储存场所、冷库等,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屠宰场、养殖小区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活畜交易市场隔离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病死动物、不合格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共检查屠宰场(点)2家、规模养殖场2个、活畜交易市场1个。  相似文献   

14.
经过认真选址,安吉县确定将天子湖镇吴址村作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目前已完成了基建、围墙和停车场的建设,冷库安装工作也即将完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建设将为控制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产品安全、规范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行为打下良好  相似文献   

15.
农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引起了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及群众的热切关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监管,已经成为生态环境保护、流行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为此,本文在介绍云南省鹤庆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的基础上,指出了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缺乏区域性无害化处理场所和设施,无害化处理需求量大而任务艰巨,无害化处理不规范带来严重危害,部分养殖户法律、环保意识淡薄,无害化处理选址难、成本高、补贴标准低;提出了解决鹤庆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对策: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新机制的目标和思路,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集中处理场所和收集、暂存、运输体系,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体系,完善无害化处理运行补贴政策,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  相似文献   

16.
<正>1种猪场结构布局种猪场规划布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相关要求。种猪场生产区位置独立,与主要交通干道、生活区、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及其他动物养殖场分开且有效隔离。隔离观察区、粪污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宜位于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生产区和生活区、健康猪和发病猪、净道和污道应有效隔离。净道与污道如部分交叉须有严格的消毒制度。粪污处理区、无害化处理区及出猪台应与生产区保持50 m以上距离。  相似文献   

17.
为学习外地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暨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经验,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近日,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唐剑锋带队,简阳市委常委贾明珂和市、县两级畜牧兽医部门相关负责人、四海集团项目负责人参加,一行9人前往浙江省学习考察.本次考察采取现场参观、听取情况介绍和工作交流等方式,考察学习了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嘉兴市县兽医部门、无害化处理企业、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点和浙江省青莲食品有限公司、悟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将浙江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暨畜禽屠宰监管情况及我们的建议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18.
<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关系到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河北省秦皇岛市立足工作实际,明确了以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辅的无害化处理原则,并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作为市政府为民十大实事之一,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现将秦皇岛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介绍如下。一、基本情况  相似文献   

19.
2007—2016年,我国养殖险保费规模由19.69亿元增长到104.75亿元,规模增长了532.00%,积极促进了养殖险的发展,推动了养殖业健康发展。本文梳理了分散处理与养殖险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养殖险相结合的两种主要的无害化处理联动模式,分析了两者的利弊,指出了现有养殖场户主动无害化处理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运营难、病死动物储存收集运输难等问题,提倡大力推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模式,提高支持力度,细化实施细则等。  相似文献   

2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该法第二十条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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