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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我的文夫因病去世,丈夫留下价值3万余元房屋财产。今年5月,我经人介绍认识白其,双方经过接触,产生了感情。然而,丈夫的父母坚持认为如果我改嫁,不能带走我继承的房屋财产。请问:丧偶妇女可以带着继承的财产改嫁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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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婚后一直与公、婆共同生活。丈夫于1985年因病去世后我也未同公、婆分家,公婆的生活起居一直由我负责。去年公、婆相继去世,公、婆去世后留下了部分房屋与存款。在处理这部分财产时我丈夫的兄妹说,我丈夫已去世,我没有权利继承,只能去继承我生父、母的财产。不知他们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难道我就真的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了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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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有一儿一女,几年前曾签订一份协议。约定我由儿子赡养,我的所有财产也归儿子继承;女儿不继承财产,也不承担赡养义务。当时,我同意了这份协议。可天有不测风云,最近,儿子因车祸致残,赡养我显得力不从心。而我已70多岁,体弱多病,又无经济来源。无奈之下,我只得要求女儿承担部分生活费和医疗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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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费心思与精力写下的博文,添加成百上千个好友的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记录着注册人曾经的喜怒哀乐,这些使用越来越广泛的虚拟财产能不能继承?如何继承?
一、虚拟财产能继承
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仅对实物财产的继承作了规定,采取的是列举和概括的形式.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当时没有也无法对丰富的遗产种类加以规定,像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继承问题,有价证券、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等,都是在立法之前没有出现的.对无形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就更谈不上规定了,从而造成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不清、归属不明,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矛盾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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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其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那么哪些财产属于可以被继承的呢?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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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婚后一直与公,婆共同生活,丈夫于1985年因病去世后我也未同公,婆分家,公,婆的生产起居一直由我负责。去年公,婆相继去世,公,婆去世后留下部分房屋与存款。在处理这部分财产时我丈夫的兄妹说,我丈夫已去世。我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留下的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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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遗嘱内容违法,财产分割无效
2005年底,山东省潍坊市有一对老年夫妻,丈夫在临终前立了一份自书遗嘱.主要内容包括:“由长子全权处理自己的后事,所余钱物由两个儿子平分。住房已经买下,户主也是本人,我老伴对此房只有居住权,可在此居住至终老.房子最后由长子继承……”遗嘱中没有涉及妻子季某的继承份额。老伴去世后,季某越想越不对劲,找儿子协商重新进行财产分割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季某诉至法院,要求把住房判归自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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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
我结婚两年以后,丈夫因病死亡,当时我已怀孕,考虑到各种原因,我做了流产手术,婆家人就以没有给他家留下根为由,强行将我的财产全部拿走。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现在我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和追回自己的财产 ?
读者:刘秀琴
刘秀琴同志:
你信中所谈情况如属实,那你婆家人的做法极不道德,也是违法的。你在丈夫去世以后,有权决定中止妊娠,任何人无权干涉。婆家人认为没有给他家留下根,这完全是一种封建宗法思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婚姻自由和合法财产权。根据《婚姻法》第 13条和《继承法》第 26条的规定,你在丈夫去世以后,你本人的婚前财产和婚后个人所用的物品,以及婚后所得的家庭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均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有财产中的一半才能作为遗产,由你和公婆共同继承。现在你最好是先本着和睦相处、相互体谅的精神,对他们晓之以法,讲明利害,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亲属朋友或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帮助进行调解。如果他们继续坚持错误的作法,不退还强行拿走的财产,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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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汉今年71岁,有两儿一女,十年前张老汉就与子女分开,与老伴共同生活。去年老伴去世,张老汉因过度悲伤,终日卧床不起,由于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乡村干部知情后,多次找到张老汉的子女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但三个子女都强调张老汉在10年前就另过,而且长年又无来往,实际上脱离了关系,且都表示张老汉百年之后不再继承其财产,因此拒绝赡养。最后,无奈的张老汉将子女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不以继承父母财产为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不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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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建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4):148-154
在信托有效存续期限内设立多顺次的连续受益人,不但有利于委托人实现多数受益人受益的愿望、保障财产的安全和增值保值,而且还可以在课税环节上合法地节约一次以上的继承税,这是一般民法下的遗产继承无法实现的。信托连续受益人制度与我国现行法并无矛盾。该制度的引进,不但可完善我国信托法律制度,而且还将催生和发展我国的民事信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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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有3个子女,现在都已独立生活,其中一个子女不够孝顺,对我们从不尽赡养义务。10个月前,我老伴去世,留下两间房子和别的一些财产。请问,对这些财产,家庭成员应当如何继承。另外,子女们都未提出过继承问题,这是否意味着他们已经放弃了继承权读者杨民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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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是指2个或2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目前,共同共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为夫妻共有。②家庭共有财产,指的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所有。③共同继承的财产。④其他共有财产,如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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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13年前,我被张某收为养子,如今我已结婚。在照顾好养父的同时,我还关心亲生父母的生活。养父去世后,我继承了他的所有财产。最近,我的亲生母亲又因病去世,在分割其遗产时,我提出要继承生母的部分遗产,但我的同胞哥哥却不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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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前妻何某离家出走满4年,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请求宣告她死亡。法院依法宣告她死亡,她的财产已被我及子女全部继承,我和现在的妻子蔡某也已结婚一年多。岂料,近日,已经死亡6年多的前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