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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依法治种的新阶段。《种子法》的实施,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农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种子法》实施的有关情况作一专题发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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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中地区近年部分杂稻组合结实不良情况的调查及分析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针对贵州省中部的贵阳、安顺等地近年杂稻连续发生不同程度结实不良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其结果进行分析,望引起各方面重视。《种子法》频布后,种子市场竞争激烈,各级农业部门应严格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种子法》进行试验、示范、推广,根据不同生态搞好品种布局,严格按品种组合审定的适宜范围推广、销售,以求获得高产稳产,全面丰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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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品种试验在玉米科研和推广中的重要作用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玉米审定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各大种子公司的育种工作逐步转变为商业育种,对自育品种推向市场以后,也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品种自身的优点和缺陷在品种推向市场以前,公司必须做到全方位的分析和了解,这些工作就需要通过严谨、科学的品种测试工作来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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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未经审定品种是指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经营推广前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品种,包括虽经国家或经省级审定通过,但在审定公告的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市场呈现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格局,导致主要农作物品种未审先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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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顺应形势转变职能,切实搞好品种监督管理多数州市级以上种子管理部门均内设"品种管理组"或"品种管理科",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修订后《种子法》)实施以前,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省级安排的各种作物的品种试验、示范、展示和推广工作。修订后《种子法》和《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实施以后,国家、省级品种试验将逐渐减少。此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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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种子市场的政策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种子作为特殊商品,曾由国营公司专营。200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后,种子市场在《种子法》框架内全面放开。仅三四年时间,种子的品种数和种子经营者均上升10倍以上,价格也在不断飚升。给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印象是:品种谁优谁劣无法选择,国家给农民的良种补贴被种价提高一项就抵消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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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对品种选育与审定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种子法》配套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又进一步对农作物品种区试及审定工作做出了相应规定。笔者认为要贯彻落实好《种子法》及配套规章,依法做好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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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明确了种子管理职能 ,确定了行政执法尺度。贯彻落实《种子法》,切实搞好种子管理 ,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1 明确了种子管理职能 ,确定了行政执法尺度《种子法》的颁布实施 ,使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等工作都有法可依 ,标志着我国种子行业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尤其是种子管理职能明确 ,管理工作可操作性更强。1.1 品种管理。品种管理是种子管理工作的关键。《种子法》明确规定 ,生产、经营、推广适宜本生态区域的主要农作物品种 ,必须经过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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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品种管理,遏止品种多、乱、杂现象
1.1种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凡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禁止销售、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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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繁育的任务是一加速繁殖和推广的新品种,使新品种尽快地应用于生产,替换与生产不适应的老品种,二是保持现有品种的优良种性,即对生产应用的良种进行提纯复社,以提高其丰产性和优良品质。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是靠良种繁育体系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前的良种繁殖体系,对于优良品种的选育、推广以及保障农业生产,做出过重要贡献,但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种子工作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做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作,值得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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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规主要农作物品种无提纯复壮措施,未审先推的现象依然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推广种植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必须经过国家审定或省级审定,并在其适宜的区域推广,而在种子管理工作中发现存在未审先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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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作物品种选育工作现状
我省农作物育种体系由国有科研育种机构(包括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其他民间各类经济成分科研育种组织组成。品种资源创新(自交系、系别选育)的核心单位是国有科研育种单位,占品种资源创新的90%以上。在品种的创新上,近年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国家鼓励各个组织进行品种选育研究,其他民间各类经济成分科研育种组织逐步占有绝对优势,2001~2008年,从参加品种试验的其他民间各类经济成分科研育种组织比例从1%上升到7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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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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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快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并及时规范品种标准,维护育种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2002年4月19日,福建省农业厅发布施行了《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规定》。规定在果树、蔬菜、花生等非主要农作物的新品种引进推广过程中,以自愿原则实行认定管理。[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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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于2000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有史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作物种子的法律,标专着我国种子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实施《种子法》,对保护和全理利用品种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促进种子产业化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