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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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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广其 《河北农机》2019,(9):101-102
《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后在我国确立了公司资本认缴制度,使得公司的治理更加开放、灵活,公司自治理念更加凸显,但是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制度设计上有所不足,《公司法》中原则性的规定不足以对此问题有一个合理的解决,为此,笔者着眼实于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建设性地提出几点完善构想,希望对该问题的解决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2013年,我国《公司法》修改了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在出资方式上修改为认缴资本制,删除了股东或发起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实缴出资的规定。这一改革使公司的设立变得容易,有助于推动大众创业。但章程中自由约定出资期限后,许多问题就会接踵而至。例如,当公司无法对外清偿到期债务,股东的出资期限又未到期时,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从而使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从价值分析的角度来看,这是由公司股东出资自治引发的,股东对出资期限期待利益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冲突,然而如何解决这一冲突成为实务中的一大难题。  相似文献   

3.
公司法人格的独立制度,在当今的公司法律制度之中,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一条重要途径。揭开公司面纱的原则制度是英美法等国家的一项固有原则。因为这种制度对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这一原则被很多国家引入。当然,我国的公司法也引进了这一制度。但是却存在着一些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揭开公司面纱原则是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的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的,最终成为一项重要的公司法制度。因为普通法比较规则重视特定案件的经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大;而大陆成文法规则重视总结,汇总成法律条文,自由裁量权较低。我们应不断探索与研究,规范与统一其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4.
2013年《公司法》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做出了重大修改,人们对于我国修改后的注册资本制度存在一些不清晰的认识,这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主要采用分析归纳、比较分析的方法,在分析归纳三种公司资本制度的基础上,再与我国公司资本制度作对比,明确我国现行公司资本制度的性质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于该制度的适用与完善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5.
孙玲 《湖南农机》2008,(3):118-119,98
我国的上市公司正处在资本市场尚待完善的时期,有着其自身特殊的制度背景。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造假、股市操纵、恶性欺诈事件屡禁不止,极大的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由此反映出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而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因此,本文试图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上市公司正处在资本市场尚待完善的时期,有着其自身特殊的制度背景.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造假、股市操纵、恶性欺诈事件屡禁不止,极大的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由此反映出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而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因此,本文试图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7.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公司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与现行公司法相比,这部新法主要有八大亮点: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双双降低;二是健全董事制度,突出董事会集体决策作用;三是股东可以要求查账,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四是一人可以设立公司;五是设专节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六是为圈有独资公司深入改革提供制度支持。  相似文献   

8.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公司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与现行公司法相比,这部新法主要有八大亮点: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双双降低;二是健全董事制度,突出董事会集体决策作用;三是股东可以要求查账,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四是一人可以设立公司;五是设专节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六是为国有独资公司深入改革提供制度支持;七是有限责任公司故意不分红可能被起诉;八是中介结构弄虚作假将承担赔偿责任。本文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条款进行解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9.
正"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是指公司的股东违反诚信原则,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制度,意图逃避公司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或责任,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公司股东直接向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保障性制度。本文以某电力公司与物业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与执行,就如何在执行程序中运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适时追加被执行人以维护公司利益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1 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具体做法1.1 制订方案,明确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两改一同价”的文件精神,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据《公司法》、《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订了《江西省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指导意见》,确定了总体方案,拟定了股份制改革协议和公司章程样本,明确了公司的性质、经营范围、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组织机构,规范了操作程序.  相似文献   

11.
国有农机企业的改革已经进行了近20年,但仍然没有完全彻底改革到位和全面完成。国有农机企业的改革,必须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调整国有经济结构,以及卸去企业身上的负担,方能使国有农机企业焕发出新的活力。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公司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大多数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公司化  相似文献   

12.
王伟东 《河北农机》2019,(2):80-80,83
自《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加强股东知情权保护以来,我国股东权利的保护发展到关键阶段,如何贯彻实施股东知情权的保护,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优化司法实践中的具体程序,成为目前股东知情权保护的关键问题。在本文中,通过对股东知情权保护的必要性和存在问题的分析,进一步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措施,希望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股东知情权保护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3.
薛维然 《湖南农机》2008,(2):125-125,130
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导致民主超越政治领域而延伸到经济领域。公司法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法律制度必然要全方位体现这一要求,并将经济民主贯穿于公司设立、运营的全过程。《公司法》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也与经济民主能否得到真正贯彻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4.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将农业大国转变为农业强国的呼声一直比较强烈。新古典经济学认为技术的进步是一个产业的最终推动力,而在科学技术进步的过程中,技术使用、转让、研发等环节所衍生的利益分享、产权界定和侵权救济等问题,则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范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业知识产权,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在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基础上,于2010年专门颁布《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从2004年起,一号文件连续16年锁定“三农”主题且均有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部署,足以显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视。在此背景下,刘勇著作《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制度创新》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增添了最新力作。本文从法律的视角观察和论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兼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制度创新》,期待促进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  相似文献   

15.
正2016年12月19日,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大力推进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同日,发改委联合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这也是农业领域首个PPP指导文件。  相似文献   

16.
结合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来源和内涵对新公司法有关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进行阐释和论述,指出新公司法中存在的部分缺陷并提出可行的措施。  相似文献   

17.
范晓豪 《河北农机》2019,(9):126-127
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发展所提出的要求,但是不同的市场环境也催生出了不同的价值理念,本文就价值取向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8.
一、“两改一同价”完成后,影响我省农电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1.县政府作为股东,代表县国有电力资产出资者,有待按《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对县级供电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都是与县(市)政府签订股改协议,制定公司章程等,政府公务员参加董事会。在“两改一同价”实施过程中,对争取政府支持,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两改一同价”完成后,涉及到一些地方利益问题,虽然县公司是省公司控股,但县政府利用其“权力股份”对县公司施加压力,影响县公司经营活动,如不通过董事会调拨县公司资金等。为巩固…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劳动合同解除制度作为一项权利倾斜性配置的制度,无论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分配上还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救济中,都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由此导致劳资双方利益保护失衡。通过对我国劳动合同解除制度面临的现实困境进行分析,结合国外立法和实践经验从利益平衡的角度提出重构我国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设立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符合(公司祛)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和程序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称“公司”。第三条公司的登记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自治州,下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区、盟及大中城市所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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