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已经2007年7月25日国务院第18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饲料工业主管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已于2007年7月26日公布实施。《特别规定》以严格责任为主线,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强化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已经2007年7月25日国务院第18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农农发[20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 农药管理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各地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农药管理工作,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最近一段时期,一些地方农药市场秩序比较混乱,违法生产、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近几年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与我国作为农药生产、使用和出口大国的地位相比,农药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农药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农药执法监督工作还不到位,市场  相似文献   

6.
《农药科学与管理》2007,28(5):6-7,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批发市场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7.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农 药 检 定 (管 理 ) 所(站 ): 最 近 , 农 业 部 发 布 了 第 379 号 公 告 (以下 简 称 公 告 ), 对 农 药 临 时 登 记 有 效 期 累 计 超过 四 年 产 品 的 清 理 工 作 范 围 、 完 成 时 限 和 工作 要 求 进 一 步 作 了 明 确 规 定 。 鉴 于 清 理 工 作时 间 紧 、 任 务 重 、 要 求 高 、 进 展 慢 的 状 况 ,为 切 实 贯 彻 落 实 公 告 , 如 期 完 成 清 理 工 作 ,特 作 如 下 通知 : 一 有 关 各 方 要 充 分 认 识 清 理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清 理 工 作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将 临 时 …  相似文献   

8.
自1983年1月国务院发布《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由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和广大植物检疫人员的共同努力,国内植物检疫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据1986年统计,全国实施检疫的种子、苗木、繁殖材料以及植物和植物产品总面积在100万 ha.以上。检疫批次10万多次,通过检疫的种子5亿 kg,苗木数10亿株。审批国外引进种子、苗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站、局)、各境外相关农药企业: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等5部委近期发布的1586号公告要求,切实做好高毒农药禁限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公告执行中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应加强初审把关,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等22种高毒农药产品的田间试验和登记申请(含临时登记转正式登记、扩大使用范围登记),对已受理的应尽早退回。  相似文献   

10.
本刊讯为加强对杀鼠剂生产、销售、使用的管理,促进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生态平衡,预防和打击利用杀鼠剂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2003年7月18日,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发出《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告》,主要内容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持有…  相似文献   

11.
《中国植保导刊》2003,23(12):38-39
本刊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农业部全国部分地区秋冬种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近期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秋冬种作物田间管理专家座谈会,分析了秋冬种工作的形势,制定了秋冬种作物田间管理的技术预案,研讨了提高秋冬种作物田间管理技术到位率的对策措施,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技推广、植保(植检)、种子、土肥站(总站、中心)印发了《关于加强秋冬种作物田间管理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1认清形势,增强做好秋冬种作物田间管理技术推广工作的责任感该意见认为,做好今年秋冬种作物田间管理工作有以下有利…  相似文献   

12.
2001年11月29日朱基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6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农药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国家对获得首次登记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农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自登记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获得登记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数据申请农药登记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除外。“除下列情况外,登记机关不得披露第一款规…  相似文献   

13.
《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4.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植物检疫条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此件登国务院公报) 植物检疫条例第一条为了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农牧渔业部、林业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15.
国务院总理朱基于2001年11月29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2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 ,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对《农药管理条例》作了如下修改 :第一章总则删去第五条第二款“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农药生产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农药登记增加一条 ,作为第十条 :国家对获得首次登记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农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  相似文献   

16.
《农药科学与管理》2009,30(7):13-13
5月份,农业部已经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采用派调查组、网上征求、开座谈会等多方形式,对相关部门专家、各级农药管理部门、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销商以及农民等各方面广泛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条例》修订稿进行修改,目前正抓紧再次开展广泛征求意见工作。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批发市场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当前和今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的一项新的重要任务.为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及农产品批发市场认真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8.
《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 ,各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农药行政执法职责 ,在开展宣传培训、制定配套法规、加强队伍建设、净化农药市场、保护农业生产等方面 ,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可喜成绩。1999年7月23日农业部发布《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具体细化了农业行政部门在农药登记、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各项职责。为保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上述职责 ,进一步加强农药行政执法工作 ,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 ,深入开展农药行政执法工作农药行政…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当前,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农药市场监管任务艰巨:农民不合理使用农药现象仍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以高毒农药为重点。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施药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为加强对杀鼠剂生产、销售、使用的管理 ,促进农牧业健康发展 ,维护生态平衡 ,预防和打击利用杀鼠剂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2 0 0 3年 7月 18日 ,农业部、公安部等九部委、局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联合发出《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告》 ,主要内容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持有毒鼠强、毒鼠硅、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 (又名三步倒、闻到死、气死猫 )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生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