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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
5.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按照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的原则,对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可以由试点地区省级政府决定只征收农业税或只征收农业特产税.在其他地区只征收农业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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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从4月1日起,安徽对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由征收农业特产税统一改为征收农业税,不再对农业特产品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这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从2001年开始,安徽对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药材、大棚蔬菜等农业特产品,由过去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2002年,在萧县、砀山进行了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试点,受到农民欢迎,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后,安徽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据了解,农业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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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7日,安徽省宣布在全省取消农业特产税,这标志着我国自1983年以来开始征收的农业特产税,率先以农业税的形式出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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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科技》2000,(9):3
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简要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 具体是以下七个方面:①取消乡统筹费.即取消现行按农民人均纯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乡村两级办学经费(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费.②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③取消屠宰税.停止征收在生产环节和收购环节征收的屠宰税.原来随屠宰税附征的其他收费项目也要一律停征.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收取屠宰税.④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全省采取逐年减少的方式,用3年时间逐步取消.投劳任务较少的地方,也可以一步取消.⑤调整农业税政策.主要是重新确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调整农业税计税常产,合理确定农业税税率.全省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7%.⑥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⑦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方式统一收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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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莱州市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规定,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农民人均负担额由2002年的99.2元,下降到今年的70元左右。其主要做法:——严格执行农业税征收政策。一是核实计税面积,核准计税常产,做到及时征收。二是对均分土地较多、农业税及附加超过改革前“三提五统”和农业税的农户,按照“均衡减负”的原则,对超过部分给予减免。三是严格执行“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的规定,不按田亩或人头平摊农业特产税。同时,按有关减免政策,认真做好减免工作,对农村中的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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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合理调节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收,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并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农业税(以下简称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得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农业特产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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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1年以来 ,江苏省徐州市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 ,改革的方案是“三个取消 ,一个逐步取消 ,两个调整 ,一个改革”,即取消乡统筹 ,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 ,取消屠宰税 ,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调整农业税征收以及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政策 ,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将村提留改为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附加 ,与两税合并征收 ,分别入库。这两年的改革效果 ,总的来说 ,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干部赞成 ,群众满意 ,农村相对稳定。据统计 ,2 0 0 2年全市农业两税计税面积 5 0 .5万 hm2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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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立足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全国农村税费改革电视会议和全省减轻农民负担电视会议精神,制订出台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七项政策和六项制度,减轻农民负担近千万元,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一、七项政策1.调整农业特产税,全面暂停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取消除海水养殖(含滩涂养殖)、烟叶以外品目的收购环节的农业特产税;取消除海水养殖(含滩涂养殖)、烟叶以外品目的生产环节的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明年全部取消农业特产税。从今年起全面暂停向农民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已经收取2003年度乡村公益事业金的地方,全额退还给农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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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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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条文规定: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因此,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农业税条例>中明确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在秋季一并征收.中央还规定,农业税要以实征收,征收方式要尊重农民意愿,一律不得强行要求农民折价代金,农业税抵征代金数额,要随粮食定购价格的调减相应地进行调减,要严格执行农业税的减免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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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为我国"农业四税"之一。它曾是农业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与后者时分时合,并最终随农业税一起于2006年被一并取消。早在20世纪90年代,安徽省就进行了包括农业特产税在内的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探索。2003年,在县级试点的基础上,安徽省又率先以省为单位进行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试点。安徽省的农业特产税改革实践,为后续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改革提供了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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