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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指南     
饮料继续免征增值税经国务院批准,1998年5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财税字[1998]78号《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饲料从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继续免征增值税。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0号)中“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已经到期。经国务院批准…  相似文献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0号)中“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已  相似文献   

3.
政策指南     
政策指南国家对饲料加工企业又一优惠政策减半征收所得税1997年3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财税字(1997)30号《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  相似文献   

4.
全网园地     
国家对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3月3日下发了财税字[1998]43号通知,对饲料加工企业的所得税问题做了明确规定。通知提出:“对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字[1997]30号...  相似文献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3月18日发的财税字(1997)30号《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对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对饲料加工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梁晓生  相似文献   

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3月18日财税字[1997]30号文件《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专门  相似文献   

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43号文规定,原财税字[1997]30号文《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所得税的通知》中关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已于  相似文献   

8.
行业信息     
行业信息9$$$ie4Ot$A$&forAs4&1996年2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18号文《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明确: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该通知还明确:自1...  相似文献   

9.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批准,联合下文[财税字(1997)30号],通知各省、区、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0.
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享受优惠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将对我国农口企事业单位(包括农业、农垦、农牧、渔业、林业、水利、气象、华侨农场等企事业单位)免征企业所...  相似文献   

11.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对新办企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作出了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新办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予以定期减免税的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到下一年度起计算。  相似文献   

1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将对我国农口企事业单位(包括农业、农垦、农牧、渔业、林业、水利、气象、华侨农场等企事业单位)免征企业所得税。通知明确.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现将与饲料工业行业相关的免税农林产品初加工业范围刊登如下:一、饲料类初加工1.植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碾磨、破碎、压榨、干燥、酿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糠、饼粕、糟渣、树叶粉等。2.动物类饲料加工:通…  相似文献   

13.
政策指南     
税务总局推出新办企业税收减免新规为了有利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正确执行减免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新办企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作出了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新办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予以定期减免税的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到下一年度起计算。如果企业在选择这一办法后的第二年发生亏损,则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税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抵补。  相似文献   

14.
部分农资可免征增值税据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通知,决定继续免征和恢复征收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一、自1996.1.且至1997.12.31下列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饲料;农膜;化肥企业生产销售碳铰、普钙、钙镁磷肥、复混肥,以及小化肥厂改...  相似文献   

15.
《江西饲料》2007,(5):47-47
9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了《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以下简称《通知》),农、林、牧、渔业核定征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大幅下调,这被看作是对相关企业的一大利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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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南     
政策指南国系确定继技免征饲料产品增值税1995年12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明电【1995」1号内部传真电报的形式发出了《关于增值税若干过渡性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确定对饲料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x00xx00o000x锡分饲料添加剂和兽首...  相似文献   

17.
全网园地     
2000年底前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5月发出财税字[1998]78号《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对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同时自1998年6月1日起,财税字...  相似文献   

18.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5月发出财税字[1998]78号《关于对著于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对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同时,自1998年6月1日起,财税字(97)001号《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问题的紧急通知》相应废止。2000年底前饲料继续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9.
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字[1997]4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  相似文献   

20.
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实行税收减免。《通知》规定,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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