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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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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的植物新品种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核心,品种权是由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品种权人对其新品种的经济权利的总称。文章就我国水稻品种权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了水稻新品种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促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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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是指由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品种权人对其新品种所享有的生产、销售、转让、标记等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正式启动实施《中华  相似文献   

3.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一部专门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法规,该条例规定了品种权的归属、授予品种权的条件、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品种权的审查与批准等八个部分的内容.此条例主要围绕保障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展开,给予育种者充分的权利.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该条例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阻碍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顺利地开展,也对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建议通过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法律位阶、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健全相关的权利内容与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等措施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相似文献   

4.
植物新品种权权利运作模式探析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植物新品种权效益最大化是所有品种权人都期望的事,品种权权利运作模式包括权利商品化和权利资本化两类,如何有效地运作品种权值得每一个品种权人思考。文章通过案例分析了两种品种权权利运作模式的特点及品种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交易事项,提出了品种权人要适时申请品种权保护、多元化运作品种权和做好维权工作等建议。  相似文献   

5.
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Ⅲ)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本文就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品种权审批的程序、品种权的无效宣告和终止及权利维护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做了介绍。  相似文献   

6.
张彩霞 《安徽农业科学》2018,46(12):206-211
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维持年费制度下,品种权人的维持决策决定品种权生存状况,体现品种权有效保护期限,为植物新品种保护维持制度的完善提供决策依据。基于中国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1997—2017年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授权和品种权事务公告数据,利用Kaplan-Meier估计、Cox-PH模型对植物品种权的生存函数和维持时间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植物品种权总体平均维持时间较短,不足法定保护期限的1/4;植物品种权维持时间的影响因素包括品种人类型、审查周期、共同品种权人、培育人数量,其影响程度依次降低;培育人数、有共同品权人对植物品种权维持时间有积极影响,审查周期对品种权维持时间有负向影响。国内外植物品种权生存函数不存在显著差异;种业企业和个人等私人部门的授权品种比农业科研院所和大学的维持年限更长、生存比率更高;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维持年费具有筛选作用,可以过滤质量低、不具有经济价值的植物品种权。  相似文献   

7.
新品种保护测试中几个问题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新品种保护的测试应与新品种的区试同步进行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测试,虽然与新品种的区试目的有所不同,但彼此是相辅相成的.新品种区试的目的是肯定新品种创造的价值和其适应的生态条件.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品种权人创造的利益.只有能创造价值,品种权人才有利益,有利益才需要保护.新品种区试为其肯定了新品种的价值,新品种适应的生态条件,从这一点上看新品种区试是植物新品种保护测试的基础.  相似文献   

8.
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总体情况 1.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 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即植物品种权制度,来源于植物选择者权利制度。《新西兰植物选择者权利法》于1973年立法,1975年实施。直到1978年修订替代了原始的法律并且做出了一系列的修改,其中一个重要的修改就是将“植物品种权”代替了“植物选择者权利”,从而产生了《新西兰植物品种权法》。1981年新西兰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此后又于1990年、  相似文献   

9.
文章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方式及UPOV公约的核心地位出发,重点回顾了UPOV1991年文本有关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修订的内容,从三个方面对实质性派生品种权的修订进行了评价和分析,得出UPOV91文本对派生品种体系的保护给原始品种产权人以积极的、激励的结论,但对后品种权人的权利保护显得不足,容易造成后品种权人积极性下降。在此基础上,以进一步保障后品种权人收益,刺激其育种活动,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收益为出发点,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武合讲 《北京农业》2007,(17):23-25
<正>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是品种权所有人(以下简称品种权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的排他的独占权;在国内、外都属于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对品种权保护的现状是,在理论上研究不透、司法实践经验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和司法保护不力。我国虽然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和(林业部分)(以下分别简称《农业部分》《林业部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以下简称《处理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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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体制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忽视植物新品种保护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创新,影响了我国农产品出口。当前,我国科技管理体制不利于品种权的产出,植物新品种保护成本过高,农业科研人员不重视品种权。原因是农民和农业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农业科技管理的政府包办体制,农业技术特性造成的维权难度大等。应当改革我国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品种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2.
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经验与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是国家赋予品种育成者的权利。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步稍晚,与世界其它国家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还存在差距,在分析其它国家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实施形式的基础上,借鉴其发展的先进经验为我所用,提出了准备各项基础材料、建立完备品种权审查数据库、建立独立的DUS测试机构和将品种测试与品比试验同时进行,实现共赢等促进和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事业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文章从调查山东省1999~2007年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和授予品种权的现状着手,在分析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阐述了山东省植物品种权申请和授权的特点,并提出了提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宣传、拓宽品种权申请领域和营造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等促进山东省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进一步开展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战略 发展创新型农业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宋敏  刘丽军 《农业科技管理》2009,28(3):37-40,43
随着农业国际化发展,植物品种权逐渐成为争占国际农产品市场,圈占世界植物遗传资源的重要工具。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品种权在激励育种创新、提升种业和农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的功效日益凸显。但是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品种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仍然差距较大。文章在分析我国植物新品种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主要从育种研发的创新体系、激励机制、技术保障、权利转化运用、惠益分享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战略,发展创新型农业的战略措施与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赤峰地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是国家依法授予品种权人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专有权利。使品种权人通过品种转让或许可实施.从市场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使育种单位和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相应的保护.进而更加有效地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为了积极应对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建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国(upov),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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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种创新是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保障育种创新就需要完善植物新品种产权保护体系。正启动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有关植物新品种权内容中对"农民特权"的具体规定较为模糊,导致农民超越"特权"而侵犯品种权人利益的现象屡有发生,即品种权人权利与"农民特权"一直存在博弈。建议通过界定享有自繁自用权利的主体、限制自繁自用的种植规模、限制自繁自用的品种类型、制定科学合理的自繁自用种子销售监管方案等措施完善"农民特权"规则。  相似文献   

17.
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文章结合植物新品种权维权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的建议,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自觉性;二是加强品种权的审查,尽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完成品种权的初审、测试、授权等工作,提高新品种在生产上的使用寿命;三是加强品种权测试标准的制定,提高测试水平;四是加强品种权的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五是加强品种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提高司法保护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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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总体情况1.1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即植物品种权制度,来源于植物选择者权利制度。《新西兰植物选择者权利法》于1973年立法,1975年实施。直到1978年修订替代了原始的法律并且做出了一系列的修改,其中一个重要的修改就是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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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品种权的法律特点、授予品种权的条件.品种权人的权力、品种权人的义务.侵犯品种权行为的构成要素和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六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作浅显的剖析,旨在提高人们掌握和运用这一法律武器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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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激励科技创新、提升科研院所科技综合实力的重要策略,是科技管理者的职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农业植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品种权。品种权是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产权化对于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激励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科技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我院农业植物品种权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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