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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新疆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4月23日,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第39个成员国。同日,农业部和国家林业总局正式实施《条例》,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  相似文献   

2.
高校在我国作物育种创新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文章通过对品种权申请、授权、视为撤回和终止等数据进行分析,揭示了我国高校在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我国高校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植物新品种保护与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各国发展经济和参与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植物新品种是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在农业增产、增效和改善品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重要形式,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上,可为国家抵御植物新品种国际侵略、保护自有新品种利益、推动农作物新品种的国际商业流动提供法律武器;在国内,可为激励农业技术持续创新,促进农业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种子产业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4.
宁夏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植物新品种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和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1997年3月24日,我国政府以国务院第213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同年10月开始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我国自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年申请数量已跃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前10名,位居第四位。因此有关人士在综合分析国内外情况的基础上预测,我国条例实施后,到2010年,年申请保护的新品种数量将会达1000个左右。  相似文献   

5.
植物新品种保护(Protection of New Varieties of Plant)在国外又叫植物育种者权利(Plant Breeder's Right),是国家审批机关依据相关程序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植物新品种(或人工开发的野生植物新品种)进行审查、授权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的过程,是知识产权在植物新品种选育中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6.
伴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该文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对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措施。  相似文献   

7.
《河北农业》2004,(12):7-10
自我国实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截至到2004年9月1日,农业部已对503个农作物新品种授予了新品种权。本刊2004年第6、7、8期连载了428个授权品种,现将近期公告的75个授权品种摘录如下(详见下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这些新品种自农业部初审合格公告之日起即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8.
农业植物新品种对于区域现代种业和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通过对河北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统计分析,围绕战略规划制定、科研约束、税收优惠、补助补贴、实质性派生品种利益反哺、职务新品种权益处置以及品种权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改革对策。  相似文献   

9.
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2001年11月11日正式加入WTO。这意味着在WTO框架内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开始对我国生效,也意味着,作为我国知识产权组成部分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已纳入世界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了解和认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有助于更深刻地了解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28,自引:6,他引:28  
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 植物新品种保护国外又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植物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国家审批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程序授予完成新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独占权.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一样,同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对植物新品种实施保护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农业科技进步需要的产物,也是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杨红朝 《安徽农业科学》2006,34(9):1965-1966
在分析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植物品种权法应由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公布,扩大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做到植物新品种法、专利法和种子法之间的相互协调,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之间的相互协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之间的相互协调,从而加大司法保护的力度,提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水平。  相似文献   

12.
<正>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 1.申请数量增势较快、审查授权工作顺利 截止到2001年11月底,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428件,其中绝大多数是粮食作物,为396件,经审查批准授予植物新品种权49件。按年度划分为1999年112件,2000年115件,2001年到11月共201件,占总申请数的47%,是2000年同期的2倍。按单位性质划分为科研教学单位270件,企业126件(其中包括国外企业6件),个人9件。品种权申请数  相似文献   

13.
在充分分析日本植物新品种保护概况和审查情况的基础上,围绕适用法律、审查方式、保护目录3个方面比较了中国、日本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并且提出了可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14.
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总体情况 1.新西兰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 新西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即植物品种权制度,来源于植物选择者权利制度。《新西兰植物选择者权利法》于1973年立法,1975年实施。直到1978年修订替代了原始的法律并且做出了一系列的修改,其中一个重要的修改就是将“植物品种权”代替了“植物选择者权利”,从而产生了《新西兰植物品种权法》。1981年新西兰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此后又于1990年、  相似文献   

15.
当前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与对策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了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其对中国农业科技发展的影响。提出了5点建议,即:加强新品种保护的管理体系建设,组建国际信息共享资源,提高保护制度的运行水平;扩大品种保护范围,增加自主品种数量,以增强农业竞争力;加快检测技术、数据库技术体系建设,提高中国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地位;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和国际交流,促进中国种业的国际贸易发展;加大立法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公众对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依赖度。  相似文献   

16.
本文分析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创新工作的对策与建议,以及保护植物遗传资源安全的重要性等。  相似文献   

17.
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有利于育成和推广更多的植物新品种,鼓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向植物育种领域投资,从而推动我国的种子工程建设,促进农林两业生产的不断发展.通过对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现状的分析,对比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总结出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在法律位阶、保护范围、权利内容、保护期限、权利限制和禁止性规定等方面存在主要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从立法目的、扩大保护范围、拓展权利内容、延长保护时间、明确农民“自繁自用”含义,以及保持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等方面,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法律位阶,全面加强对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分析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论述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并指出我国应在法律、测试、品种数据库建设方面发展和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发挥植物新品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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