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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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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的范围是指国内农业植物检疫,不包括林业和口岸植物检疫。第三条农牧渔业部主管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全国植物保护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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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植物检疫条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此件登国务院公报) 植物检疫条例第一条为了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农牧渔业部、林业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3.
江西省省长舒圣佑2000年4月20日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江西省植物检疫办法》已经2000年4月6日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植物检疫工作,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植物检疫和森林植物检疫。进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农业…  相似文献   

4.
县级植检机构必须完善其应具备的法人条件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在第三条第一款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植物检疫任务。”这就是法规赋予植物检疫机构的职责与任务;在第十八条中又赋予了植物检疫机...  相似文献   

5.
湖北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植物检疫工作,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第三条本省境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  相似文献   

6.
第一条为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障农业、林业生产安全,特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和农牧渔业部、林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和林业植物的检疫工作,分别由各级植保植检站和森林植物检疫站负责。第三条各级植保植检站和森林植物检疫站(以下统称植检机构),是代表国家执行《植物检疫条例》的职能机构,有权派遣检疫人员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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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发布《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它对农业安全生产,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1 协调部门关系,认真制定《办法》 山东是农业大省,确保全省农业的安全生产与健康发展一直是省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关注的大事。1983年国务院发布《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农牧渔业部发布《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后,本省就根据《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着手《办法》的制定工作。由于省农业、林业两部门意见不一致,该《办法》一直未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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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华 《植物检疫》1993,7(5):362-365
1983年国务院发布《植物检疫条例》,之后,林业部公布了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20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也相继提出了本省区市的补充检疫对象名单,计70种,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是根据1984年以前的历史状况和当时林业生产实际制定的,加之首次制定检疫对象名单缺乏必要的审定程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补充检疫对象  相似文献   

9.
黄河 《江西植保》1999,(1):13-14
植物检疫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和植检人员严格执法,认真施检,有效地防止了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为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作出了很大贡献,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对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作了些思考,现与大家研讨。1完善法规,使之更科学,更具操作性《植物检疫条例》是国内植物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该条例1983年1月3日由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经修订后重新发布。笔者认为,修订后的条例仍有两处不够完善,不便于操作。关于检疫范围界定问题:由于条例第四条…  相似文献   

10.
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李鹏总理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98号令,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对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我国第一部《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进行了部分的修改与补充。新的《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发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国内植物检疫工作走上更加健全的法制轨道,使国内植物检疫工作更加适应当前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需要。同时,也对国内植物检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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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确保农、林业生产安全,国务院1983年1月3日正式公布了《植物检疫条例》,全文共20条,全国必须遵照执行。全国性植检工作由农、林两部主管;各省主管本地区的检疫工作。 凡局部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定为检疫对象。其名单由部制定,各省可制定本省的补充名单。  相似文献   

12.
植物检疫融法规和业务为一体,不仅政策性强,业务性亦很强。植物检疫是植物保护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保护农业生产在健康状况下发展的主要措施。1983年元月国务院发布了《植物检疫条例》之后,使内检工作有章可循。安康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和全国各地一样也有了很大起色,尤其是有了一支专职检疫员队伍,在基层工作中起着主力军作用,促进了植物检疫事业的发展。这支队伍除积极宣传《条  相似文献   

13.
姚坚 《植物检疫》2001,15(2):117-119
198 3年 1月 3日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 ,标志着中国国内植物检疫工作的全面恢复和振兴 ,植物检疫从此走上了正常轨道。然而 ,1 8年来 ,植物检疫机构与其应有的社会影响和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却相去甚远。笔者试就这一问题作分析探讨。1 农业系统内部是植物检疫的重点1 .1 种子、苗木、繁殖材料是植物检疫的重头从《条例》第七条可以清楚地看出 ,种子、苗木、繁殖材料是植物检疫的重中之重。各级植物检疫机构一直按照《条例》的规定 ,开展种子、苗木、繁殖材料的植物检疫工作 ,在实施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疫…  相似文献   

14.
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第五条规定,“局部地区发生植物检疫对象的,应划为疫区,采取封锁消灭措施,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出。”农业植物检疫和农业病虫害防治,是当前植物保护学的组成部分,但二者目标任务不同,作法上也存在一定差别:农业植物检疫是根据国家发布的植检法规,对局部地区发生的检疫对象,在作好疫情普查基础上,按照发生实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植物检疫始于30年代,经过老一辈科学家的艰苦创业,奠定了基础。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植物检疫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植物检疫事业有了蓬勃的发展,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国农办字72号文,同意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俭疫总所”;一九八二年六月四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一九八三年一月三日国务院发布《植物检疫条例》。为了加强植物  相似文献   

16.
1983年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检疫条例》,其中第四条规定:“农业、林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由农牧渔业部、林业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名单,并报农牧渔业部、林业部备案”。根据这个规定,到1988年上半年为止,我国大陆上(除西藏外)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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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2010,2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植物疫情管理,规范疫情报告与发布工作,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植物疫情,是指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境外新传人或境内新发现的潜在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  相似文献   

18.
《湖北植保》2010,(3):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国内农业植物检疫,不包括林业和进出境植物检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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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认真贯彻新的《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陈玲庆向子钧(华中农业大学430070)(湖北省植物检疫站)根据国务院修订的《植物检疫条例》和农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日前,湖北省省长蒋祝平签署了省政府112号令,修订并发布了《湖北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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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植物检疫及其检疫证书的地位与作用郑保有(浙江省黄岩市森林植物检疫站317400)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植物检疫工作,把植物检疫作为保护农业、发展林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县以上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的植物检疫机关是国家以立法手段授权实施植物检疫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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