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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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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晖        蒋忠诚    尹辉  王月    李建鸿  喻崎雯   《水土保持研究》2014,21(1):267-271
借鉴条件调查法(CVM)中有关受偿意愿(WTA)和支付意愿(WTP)的基本原理及调查方法,调查了解会仙湿地周边居民的生态受偿意愿和桂林市市区居民对会仙湿地的生态支付意愿。运用市场价值法、影子价格法、替代花费法、条件价值法等方法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主要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核算。结果表明:(1) 会仙岩溶湿地生态服务价值为512 484 929.2元/年,平均39 180元/(hm2·a);(2) 适宜的生态补偿值为16 144.5元/(hm2·a)。(3) 适宜的生态补偿的方式应该为现金补偿、政策补偿和智力和技术补偿。  相似文献   

2.
以"保护者受益"原则为基础,从维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角度出发,通过建立不确定状态下政府对农田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函数和农户对农田生态补偿的受偿意愿函数,得到符合帕累托改进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的取值区间;再以湖北省为例证,利用条件价值法估算农户参与农田生态补偿政策的受偿意愿,分析了影响农户受偿意愿的相关因素。研究结果显示:(1)政府制定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应不低于农户的平均受偿意愿,对应湖北省农田生态补偿标准应不低于5 541.15~6 778.20元/hm2,低于这一标准的农田生态补偿政策在推行过程中不足以对农户形成有效的补偿激励,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损失;(2)受访者家庭农业收入比重、农田生态环境改善的心理期望对于农户参与农田生态补偿政策的受偿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受访者年龄、家庭劳动力比例和家庭承包地流转情况对农户参与农田生态补偿政策的受偿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  相似文献   

3.
基于农户受偿意愿的武汉市农田生态补偿标准估算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以武汉市的实证调查为基础,采用意愿调查法,测算以农户最低受偿意愿为出发点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对182份有效问卷进行分析表明,(1)武汉市农民普遍认识到了保护农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74.45%的受访农户有正的受偿意愿。(2)在对农药、化肥进行不同程度限制施用下,农户的受偿率随着农药、化肥限制程度的增强而降低,受访农户的受偿率在69.66%~85.25%。农户对农田生态环境的最低受偿意愿随着农药、化肥限制程度的增强而提高,8种不同方式下农户的受偿意愿在3 866.55~7 624.43元/hm2,并且同等限制程度下,农户对农药的受偿意愿高于对化肥的受偿意愿。(3)农户的受偿意愿的高低与其性别、年龄、从事农业年限和是否兼业相关。  相似文献   

4.
传统地区稻田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 以云南哈尼梯田为例   总被引:9,自引:2,他引:7  
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文基于农户的受偿意愿以及政府对补偿资金的投入产出分析构建了稻田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框架。其次,以云南哈尼梯田稻鱼共作的稻田系统为例,计算了哈尼梯田地区农户放弃一定程度化肥、农药施用的受偿意愿,并评估了不同化肥、农药限制施用条件下稻田所能供给的生态系统价值,最后基于政策有效性目标构建了哈尼梯田地区稻田生态补偿的动态标准。结果表明:在化肥、农药施用的不同限制条件下,农户的受偿意愿与限制标准呈显著正相关关系,接受政府直接补贴形式的补偿意愿为每年3 727~8 732元.hm 2,接受市场调控下稻米价格上涨的幅度为1.25~2.45元.kg 1。因此,以稻田养鱼减半化肥用量并不施用农药为例,初始时稻米价格未能提高,政府需要补偿农户7 462元.hm 2,但生态环境收益仅为7 447元.hm 2;当稻米价格提高1元.kg 1时,政府只需要补偿农户7 112元.hm 2,此时政府的投入盈余335元.hm 2。  相似文献   

5.
利用RS和GIS相关技术分析保护区的1988年、1998年、2008年近20 a的土地利用变化,以及相应生态承载力变化和空间分异特征,结合生态足迹效率对生态补偿进行定量分析。研究表明:保护区成立以来土地利用相对稳定,变化主要集中在耕地、草地、水域和滩涂湿地。1988年、1998年、2008年保护区的人均生态承载力分别为1.638 4 hm2/人、1.710 9 hm2/人、1.801 2 hm2/人,生态足迹效率分别为669元/hm2,2 779元/hm2,8 382元/hm2。以2008年度保护区的生态足迹效率和生态农业足迹效率为基准,综合直接收益损失补偿、基于生态承载力的静态评价补偿和动态评价补偿分析,比较合适的补偿标准为户均补偿3 572.52元/a、人均补偿1 180.51元/a。以期在江苏沿海大开发的背景下,为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生态补偿提供合理的参考模式,引导滩涂资源生态补偿的科学进行,促进盐城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6.
武汉市农田生态环境保育补偿标准测算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运用条件价值评估法对武汉市农田生态环境保育的受益、保育方进行面对面的问卷调查,分析估算出受访者对武汉市农田生态环境的支付意愿和受偿意愿。对366份有效问卷进行分析表明:1)居民普遍认识到了保育农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在对农药、化肥不同程度限制施用下,82.12%的受访市民对农田生态环境保育有支付意愿,74.45%的受访农户有受偿意愿;2)当化肥、农药施用在不同限制强度下,市民对农田生态环境保育的支付意愿和农户的受偿意愿均随着限制程度的增强而提高,市民对农田生态环境保育的补偿意愿为3 351.53~7 277.25元/hm2,农户的受偿意愿为3 866.55~7624.43元/hm2;3)市民支付意愿的高低与其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和食品开支比例呈相关关系,农户的受偿意愿高低与其性别、年龄、从事农业年限和是否兼业相关。  相似文献   

7.
基于果农受偿意愿的绿肥种植生态补偿标准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为探讨果农绿肥种植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以效用理论为指导,运用生态补偿理论,依托陕西省423份果农绿肥种植样本,构建果农受偿意愿的效用函数,测定果农绿肥种植的生态补偿标准,并通过BinaryLogistic回归模型检验果农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绿肥种植生态补偿标准参数估计结果为2 611.80$·hm~(-2),非参数估计结果为3 660.75$·hm~(-2),两个数值作为陕西省果园绿肥种植生态补偿标准的动态调整区间。调研结果显示,约有77%的果农倾向于在果园种植绿肥,但是具有不同个人特征、家庭特征、认知水平的果农会表现出不同的绿肥种植意愿。回归分析表明,在陕西果农绿肥种植中,果农的个人禀赋以及家庭生产经营特征对受偿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村干部建议、果农对绿肥的认知和果农对国家绿肥产业政策的认知是主要影响因素,政策认知中种植补贴是农户绿肥种植的根本动因。基于上述结论,建议绿肥种植的大力推行首先应尊重果农意愿,其次应确定适当的生态补偿标准,建立管控与激励相结合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8.
通过不同灌溉定额对膜下滴灌套播玉米生理性状及产量指标影响的研究,为套播玉米膜下滴灌栽培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供科学依据。在田间试验条件下,设置不同灌溉定额处理3 000 m3/hm2(D1),4 500 m3/hm2(D2),5 250 m3/hm2(D3),6 000 m3/hm2(D4)和6 750 m3/hm2(D5)和常规地面灌(CK)处理,采用随机区组试验设计,研究不同灌溉定额对套播玉米生理性状和产量指标的影响。不同灌溉定额下套播玉米茎粗、株高、叶面积和SPAD值随灌溉定额的增加而增大,表现出D5 > D4 > D3 > D2 > D1,玉米整个生育期高灌溉定额(D5)比低灌溉定额(D1)分别平均提高21.74%,17.36%,18.73%,18.50%;产量及产量构成在一定灌溉定额下(3 000~6 000 m3/hm2)随灌溉定额的增加而增大,超过一定的灌溉定额(> 6 000 m3/hm2)对玉米的产量及产量构成无显著提高。膜下滴灌条件下,南疆套播玉米灌溉定额在5 250~6 000 m3/hm2内比较合适。  相似文献   

9.
以武汉城市圈为案例区域,基于耕地资源综合价值视角,从耕地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构建耕地综合价值衡量体系,对耕地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1)武汉市耕地补偿标准最高,达2 341 182.56元/hm2,其次是黄石的1 468 146.23元/hm2,其他城市介于100~142万元/hm2,最低的是天门,仅为925 460.46元/hm2;(2)从耕地补偿标准的价值构成来看,耕地的生态价值所占比重最大,社会价值所占比重次之,经济价值所占比重最小,耕地提供了大量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10.
基于农户经济收益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保护耕地的农户进行补偿是耕地保护的主要方式之一,根据外部性效益建立合理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是保证补偿效果的关键。利用文献分析法,从满足农业生产者经济收益期望的角度出发确定补偿标准,通过比较各地区城乡收入差距,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提出一种新的确定耕地保护补偿标准的方法。以咸宁市、郴州市、无锡市为例,分别计算了各地区典型农户的补偿金额,咸宁市1 hm2耕地一年可获得补偿金额为6 892.36元,较其他两地水平略低,郴州市的1 hm2耕地一年的补偿金额为16 795.58,处于三地区之首。农户的补偿标准主要由城乡收入差距和农户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从农户经济收益的角度出发,在保障农民收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利用收入差异间接衡量耕地的外部性效益。  相似文献   

11.
以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农户调查为例,开展农户对于农业清洁生产技术采纳的补偿意愿实证研究。研究采用意愿价值评估法,在假设政府提供补偿的前提下进行农户问卷调查,获得农户对于采用不同农业清洁技术的受偿意愿数据,从而为制定相应的补偿政策提供依据。首先,分析了农户对于使用配方肥、秸秆还田及修建化粪池等3类清洁技术的采纳意愿;其次,明确了农户愿意接受的现金和实物2种补偿方式;第三,简单估算了农户采纳3类清洁技术希望获得的补偿标准;最后,调查了农户对于政府可能采取的推进清洁技术发展的配套政策的偏好程度。  相似文献   

12.
针对中国(云南)低纬高原蔗区甘蔗产业高质量发展受限于不同生态条件下的甘蔗生产潜力缺乏系统评估的问题,该研究基于低纬高原不同生态蔗区17个代表站点1981–2010年的气象资料,采用大田试验数据统计结合APSIM(agricultural production systems simulator)作物模型模拟的方法,分析了典型播期充分灌溉和雨养条件下甘蔗主栽品种的蔗茎产量和糖分差异,并对不同水平的甘蔗生产潜力进行了系统评估。结果表明,无论在灌溉模式还是雨养模式下,不同生态蔗区的甘蔗生产潜力和产量差均存在差异,特别是半湿润蔗区的灌溉模式与雨养模式之间产量差异显著(P<0.05),增产潜力大;典型春播种植模式下,湿润区的潜在产量为123.1~134.6 t/hm2,半湿润区的潜在产量为99.3~132.7 t/hm2,当前农户平均单产已达72.0 t/hm2,仍有25.2%~45.4%的蔗茎增产潜力,7.4%~11.1%的糖分增产潜力,以及25.5%~49.7%的蔗糖增产潜力。蔗区生态气候、播期水氮管理优化和良种推广是影...  相似文献   

13.
邓志英  黄毅  魏勇军  王染  黄玉屏  黎博 《土壤通报》2022,53(6):1295-1303
  目的  研究我国农村重金属污染区耕地轮作休耕治理农户参与意愿,分析影响农户参与重金属污染区耕地轮作休耕治理影响因素,为我国重金属污染耕地长期治理的有效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  基于343户的调查数据,构建累积logistic回归模型,探究我国重金属污染区耕地轮作休耕治理农户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  结果  相比于男性,女性更愿意参与重金属污染轮作休耕治理(?0.1341);农户参与意愿与受教育程度(?0.098)、家庭收入(0.2591)正相关,但与年龄(0.2036)负相关;农户参与意愿与轮作休耕治理政策了解程度(0.3049)、治理过程评价(0.0985)正相关,参与意愿受亲朋好友(?0.1110)影响较大,由于信任度原因现阶段农村基层组织政策宣传对农户参与意愿影响较小;农户参与意愿与轮作休耕后家庭收入变化(0.4851)正相关;农户参与意愿与自有耕地污染程度(?0.3995)负相关,与农户对环境关注度(?0.1953)呈负相关。  结论  农户个体特征及基本情况、参与后的家庭收入变化、耕地污染特征及对环境感知、政策宣讲及实施过程对农户参与意愿具备实质性影响。因此,要提高基层村组在政策宣讲和政策执行过程在农户心中的信任度;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降低农业从业人员平均年龄;增加农户家庭收入,拓宽农户收入来源渠道;从环境保护和收入层面加强治理的预期效应宣传,逐步消除农户污染治理与自身收入平衡的矛盾心理。  相似文献   

14.
通过探究不同灌溉水平下施用生物有机肥对红枣田土壤水分、盐分及土壤养分属性的影响,为红枣种植提供适宜的水肥方案。设置2个灌溉水平(W1:6 000 m3/hm2,W2:6 600 m3/hm2),3个基施水平(S1:1 200 kg/hm2,S2:1 650 kg/hm2,S3:2 100 kg/hm2),以不施加生物有机肥作为对照(W1CK,W2CK),共8个处理,开展田间试验。施加生物有机肥可以提高土壤含水率、土壤有机质和总碳含量,且同一灌溉水平下,随施肥量的增加均表现为S3>S2>S1>CK。W1灌溉水平下,较CK处理相比,施加生物有机肥后0—150 cm土壤含水率、土壤有机质和总碳含量分别提高3.20%~17.97%,9.96%~20.31%,2.03%~5.42%,W2灌溉水平下,较CK处理相比,各项指标分别提高5.37%~20.19%,6.55%~21.18%,2.09%~6.34%。施加生物有机肥可以降低...  相似文献   

15.
王亮 《水土保持研究》2011,18(3):272-275,280
以盐城市丹顶鹤自然保护区为例,利用RS和GIS相关技术分析保护区的1988年、1998年、2008年近20a的土地利用变化,以及相应生态承载力变化和空间分异特征,结合生态足迹效率对生态补偿进行定量分析。研究表明:保护区成立以来土地利用相对稳定,变化主要集中在耕地、草地、水域和滩涂湿地。1988年、1998年、2008年保护区的人均生态承载力分别为1.116 2hm2/人、1.478 3hm2/人、1.669 1hm2/人;以2008年保护区的生态足迹效率和生态农业足迹效率为基准,综合直接收益损失补偿、基于生态承载力的静态评价补偿和动态评价补偿分析,比较合适的补偿标准为户均补偿2 347.47元/a、人均补偿670.71元/a。在江苏沿海大开发的背景下这种定量的生态补偿模式,可以为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生态补偿提供合理的参考模式,引导滩涂资源生态补偿的科学进行,促进盐城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6.
平原林业是我国林业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平原林业在生态、经济、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探讨平原林业在涵养水源生态服务功能方面的贡献,运用水量平衡法、替代工程法以及影子价格,对我国平原林业的涵养水源物质总量和经济价值进行了定量评估。经估算,2005年我国平原林业水源涵养总量是1019.4亿m3,其中华东地区为453.5亿m3,中南地区为304.9亿m3;我国平原林业涵养水源的总价值是5810.56亿元,占2005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68.69%,单位面积平均涵养水源的价值是23154.7元/hm2,其中中南地区和华东地区分别是34 005.8元/hm2和30334.2元/hm2。  相似文献   

17.
使用APSIM作物模型,模拟1981−2014年华北平原夏玉米、冬小麦−夏玉米、冬小麦−夏玉米−早播玉米1(提前10d)、冬小麦−夏玉米−早播玉米2(提前20d)四种种植模式下土壤有机碳(SOC)变化、土壤氧化亚氮(N2O)排放、土壤温室气体排放和产量的变化。结果表明:四种种植模式中,1981−2014年华北平原夏玉米种植模式下土壤N2O排放量最小(514.81kg·hm−2)、土壤主要温室气体平均排放量最少(0.30MgCO2-eq·hm−2);冬小麦−夏玉米−早播玉米1(提前10d)种植模式下土壤有机碳平均变化量最少,为120.78kg·hm−2;冬小麦−夏玉米−早播玉米2(提前20d)种植模式的土壤主要温室气体平均排放量次之,为0.76MgCO2-eq·hm−2;四种种植模式中,冬小麦−夏玉米种植模式的平均产量最高,为23405.47kg·hm−2;夏玉米种植模式下土壤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效应最好(GHG=0.02 MgCO2-eq·hm−2),冬小麦−夏玉米−早播玉米2(提前20d)种植模式次之(GHG=0.04 MgCO2-eq·hm−2);在保证产量的前提下,考虑粮食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各方面,冬小麦−夏玉米−早播玉米2(提前20d)两年三熟种植模式是华北平原较为理想的种植制度。  相似文献   

18.
灌溉和施磷对紫花苜蓿干草产量及营养成分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完全随机裂区设计,灌溉[常规灌溉(330 mm)、节水20%灌溉(264 mm)和节水40%灌溉(198 mm)]作为主处理,施磷(0,60,120,180 kg/hm2)作为副处理,研究不同灌溉量和施磷量对紫花苜蓿干草产量、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和粗灰分的影响。结果表明,紫花苜蓿干草产量、粗蛋白、粗脂肪和粗灰分含量随灌溉量增加而增加,粗纤维含量随灌溉量增加而降低;紫花苜蓿干草产量、粗蛋白、粗脂肪和粗灰分含量随施磷量增加先增加后降低,粗纤维含量随施磷量增加先降低后增加。当施磷量达到60 kg/hm2时,种植第3年的紫花苜蓿粗蛋白含量(23.87%)和粗脂肪含量(2.48%)均达到最大值;当施磷量达到120 kg/hm2时,种植第3年的紫花苜蓿干草产量(19 114 kg/hm2)达到最大值。  相似文献   

19.
研究西部农户耕地保护生态外部性价值对科学合理地制定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基于耕地面积建构耕地保护生态外部性价值计量模型,利用西部省区2005—2012年的相关数据,对西部农户耕地保护生态外部性价值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西部农户在保护耕地过程中向社会无偿提供的生态外部性价值量平均为8 174元/(hm2·a),各省区农户贡献的耕地生态外部性年价值量具有不确定性、区域差异性,整体上呈增长变化。因此,从西部区域角度建立西部农户耕地生态外部性价值的补偿标准与机制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相似文献   

20.
以澧水流域为研究对象,通过生态足迹的方法,实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补偿量之间的转化,结合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测算了研究区域的生态补偿额度。研究表明:(1)从2001—2013年澧水流域各县(市、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率来看,降幅最大的是澧县,其次是临澧县;增幅最大的是武陵源区,其次是桑植县。(2)2013年澧水流域的人均生态足迹为3.203 6 hm2,而实际生态承载力为0.600 0 hm2,人均可利用生态承载力为0.528 0 hm2,则人均生态赤字为-2.675 6 hm2。(3)计算出了澧水流域各县(市、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其中澧县需要支付的生态补偿量最高,为26.97亿元;其次是石门县和临澧县,分别为8.87亿元和6.44亿元。研究结果将为澧水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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