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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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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现代林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桂东县集体林权现状以及现代林业建设所面临的林权问题的分析和论证,从完善森林分类经营,明晰林地、林木权属,建立林农自主经营机制等方面,提出桂东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为南方集体林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现代林业建设的不断深入,林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广大林农拥有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集体商品林木采伐管理过程中问题凸显,现行的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己不适应新形势。因此,解决"树怎么砍、采伐怎么管"的问题,就成为广大农民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势在必行。文章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大山村集体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通过"中国林改百村跟踪观察项目"的调研监测,考察了主体阶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情况及配套改革的实施绩效。截止2014年6月,87.28%林地确权到户,均山到户率67.4%;有83%受访林农认为林改"分山到户"的方式最好,同时有约60%受访林农认为"林地应该搞规模经营,单个农户不利于林地经营"。林地流转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16.5%,农户的流转意愿偏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组织化低,入社户数占样本村总户数17.2%;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出现"真空"地带。建议:制定"十三五"阶段深化集体林改战略规划;加大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力度;建立全国统一规范联网的集体林权登记制度、现代林业经营制度、健康有序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机制,灵活便捷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提升利林惠林政策实施效能。  相似文献   

4.
黄臻 《森林公安》2014,(2):10-11
<正>福建省永安市作为南方重要集体林区,现有林地面积380多万亩,2003年永安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率先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改极大地调动了林农和涉林企业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经济发展,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已成为广大林农及林权所有者经营的重要任务。但大面积的国有林和企业集体购买的林地由于点多面广,且山场分布不均,已成为个别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造成盗伐国有林、集体林的案件居高不下,  相似文献   

5.
林苑短波     
《河北林业》2013,(8):39
河北逾百万林农将可用林地换贷款河北省537.7万公顷集体林地有望加快实现从森林资源向森林资本的转变。根据近日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出台必要的引导政策,使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合法拥有的林权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以满足林业生产经营需要。近年来,河北省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将集体林地的承包  相似文献   

6.
改革开放以来,放宽林业政策,实行集体林地分户经营,对有资金、有远见、有劳力的农户和企业,经营林地十分有利。但是对山区大部分林农来说,仍然存在着缺资金、缺劳力、缺技能的问题。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个别投资经营者怕政策变化,分户经营林地后依然存在重樵轻造的问题。林农、林牧矛盾突出,林地经营利用率不高。2010年国家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变革林地经营管理,调整林业生产关系,稳定林地经营所有权70年不变,放活经营管理权,将集体林地划分承包到户,实行林地自主经营,规定林业经营收入归己,规范森林资源流转,理顺了林地经营体制,建立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现代林业经营体制,从政策信贷上扶持林业发展,使个体经营和规模投资经营资金上得到了保障,调动了全社会投资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林特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明晰了森林资源产权,确立了林农在林业生产经营中的主体地位,对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三个方面明晰了林业产权:首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不同法律性质的林权做出划  相似文献   

8.
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克服个体林农山林面积小、林地分散、经营成本高等影响林业生产效率的弊端具有重要作用。成熟、规范的林业合作组织能有效调动林农、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有效促进林业生产力的发展。目前,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展,林业合作组织正处在起步阶段。认识和规范林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是摆在林业部门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集体林地实行均山到户政策,由林农单独管理,难以实现统一的可持续经营,由此造成森林质量较低、森林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等问题,为此借鉴他国经验具有重要意义。文中从3个方面整理总结美国家庭森林发展与保护方面的经验,首先梳理其由政府主导构建的家庭林业政策扶持体系,其次对非政府环保组织培育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森林银行”进行分析,最后介绍美国利用市场激励机制通过林业碳汇项目引导家庭林主加强林地管护的做法;据此提出促进我国集体林发展的建议:完善林地产权制度,保障林农合法权益;构筑全方位的政策扶持体系;发展环保非政府组织,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林业碳汇项目。  相似文献   

10.
一、前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不少困难、问题和挑战,需要制订行之有效的举措。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目标集体林权改革是我国林业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林地上的丰富和完善。改革的重点是从明晰产权开始,重塑林业经营主体,建立以林农为主体的经营体制。具体做法是将集体林地均分到户(联户),实现"均山、均权、  相似文献   

11.
"十六大"以来,我国林业经济管理体制发生重大改革,林业建设逐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林业贴息贷款必然成为了林业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资金来源,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帮助林农增收致富、改善和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  相似文献   

12.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只有盘活森林资源,建立起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经营管理机制,激发广大林农投入林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林业生产力,提高森林资源的经营水平。只有将林地这一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的使用权给予林农,才能切实保障林农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真正促进农民增收。使山林绿起来,林业活起来,农民富起来。文章具体论述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以及给林农所带来的具大效益。  相似文献   

13.
基于广西3县7个村镇334户林农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对广西林农认知和参与林业科技服务的现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林权改革后的广西大多数林农拿到了林权证,80%以上的林农关注过乡政府或村委会承办的林业知识宣传栏,但仅有47.6%的林农在分到林地后接受过林业知识或技术培训,43.4%的林农接受过林业专家的林业科学技术指导;另外,通过林农林地拥有量与愿意参与林业科技服务活动的相关性分析后发现,林地较多的林农需要科技服务的意愿要强于林地较少的林农,林地越多的林农进行经营管理的活动就越多。由此可知,广西林农对于林业科技服务的认知和参与程度还不是很高,有待相关管理部门和研究学者进一步研究,找寻其中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4.
2021年,成都市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之一。从成都市集体林区林业改革发展现状入手,详细分析了林地经营现状、基础设施发展水平、林地保护及野生动物肇事与林农产生利益冲突等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度开展林地规模经营、优化基础设施建管模式、推行生态葬试点和开展野生动物防控等政策建议。以期为持续有效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15.
正被列入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以来,北碚区林业局针对林权流转中林农信息不对称,转让价格偏低,利益受损,林权抵押贷款评估价值成本高和认可难的问题,立足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围绕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目标,规范林权流转方案、合同、程序,做到林农、业主"两不亏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产业发展,探索出林地流转多因子基准定价模型,定期发布林地指导价格,为社会各界提供林权价值参考公益服务。  相似文献   

16.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从耕地向林地延伸和促进林农就业增收的重大举措。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当前深化“三农”问题研究的热点。  相似文献   

1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经营林地面临的新形势及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面展开。改革以后,涉及的利益主体出现了多元化,涉林单位和实体大量增加,林农成为林业经营的主要力量,林业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对以后的林业经营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主要从经营林地面临的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管理、种苗种植与选择等入手,分析和预测集体林权改革后经营林地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经营林地的建议和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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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围绕"山由谁来管",推进林业经营体制改革上世纪八十年代,浙江省就实行了山林分包到户,2006年开展山林延包工作,2009年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全省共换发林权证505万本,林权证换发率、确权到户率、承包合同签订率均超过99%。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三权分置",努力构建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经营体制。一是推进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总结推广林地股份合作制、林木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家庭林场等成功模式,引导林农以林地、林木作价入股,组建林业股  相似文献   

19.
林改后林下经济发展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全国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必将对农村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后,如何综合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对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大的意义。笔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为切入点进行探索。柳州市拥有1600多万亩的集体林地,林地资源相当丰富,引导林农如何利用好这些资源优势,是值得探究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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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以来,弥勒市大胆创新改革模式,在红河州率先开展林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效拓宽了林农可抵押担保的资产范围,增强了金融业支持林业发展的力度,调动了林业企业和林农发展林产业的积极性。从而,成功破解了农民和林业企业在发展林产业中资金不足、融资难等制约"瓶颈"。弥勒市自2007年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市林业企业和林农在林地或非林地上种植观赏苗木1.5万亩,木本油料林87万亩,经济林5万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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