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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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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已经重新修改颁布,于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由于多种原因,很多人还不了解,包括部分兽药执法工作人员.新颁布实施的《兽药管理条例》,要求兽药生产厂家实施GMP管理;兽药销售(即将)实施GSP管理;兽药使用者应当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建立用药记录,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部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其他禁用药品;禁止将原料药直接饲喂动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为了保障条例的实施,农业部制定了相应的配套规章:《兽药注册办法》、《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药进口管理办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等.  相似文献   

2.
《广东饲料》2002,11(2):12-13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农业部公告第176号),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  相似文献   

3.
(一)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所用兽药必须符合上述国家兽药质量的相关规定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  相似文献   

4.
信息驿站     
<正>农业部发布《投入品等物质使用规定》近日,农业部发布《投入品等物质使用规定》(以下称《规定》)。《规定》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储运、销售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规定使用的农药、兽药、添加剂(含饲料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禁止使用农业部已公布禁用的上述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其它物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  相似文献   

5.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公告要求: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05号)…  相似文献   

6.
《贵州畜牧兽医》2002,26(6):42-43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刺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公告要求:  相似文献   

7.
为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用于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废止了禁用兽药质量标准,注销了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库存禁用兽药一律做销毁处理,从养殖生产用药环节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控。但目前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现象,为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现公告如下:1各兽药生产、经营、使…  相似文献   

8.
《饲料广角》2002,(5):5-7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  相似文献   

9.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联合发布了第176号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下简称目录),本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与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收载以外的兽药和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所列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在饲料监管中统称为"违禁药品".  相似文献   

10.
《中国禽业导刊》2002,19(24):37-37
为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源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废止了禁用兽药质量标准,注销了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库存禁用兽药一律做销毁处理,从养殖生产用药环节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控。但目前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现象,为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1.
本刊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目前农业部2002年第193号公告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该《禁用清单》收载了37种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其中氯霉素等29种药物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禁止8种药物以动物促生长用途使用。为落实193号公告,农业部统一组织部署了《禁用清单》中违禁药物的清理工作,从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彻底清除禁用药。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基本完成,全国共废止国家兽药标准8个、行业标准2个、地方兽药标准207个,其中渔用药标准52个;撤销禁用药产品批准文号1057个,其中渔用…  相似文献   

12.
信息撷采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护养殖业的持续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部日前公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并于2002年3月5日以农牧发犤2002犦1号文公布。文件规定21类37种兽药或化合物禁止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使用,废止原经批准的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制剂质量标准和批准文号,且5月15日后一律停止经营和使用,同时严禁对食品动物使用农业部已明令禁用或未经批准的兽药,违者按《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农业部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  相似文献   

13.
针对目前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现象,为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第227号公告。公告指出,为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废止了禁用兽药质量标准,注销了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库存禁用兽药一律做销毁…  相似文献   

14.
商情新闻     
江西开出农业禁药黑名单 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兽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兽药,从而防止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所有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禁止使用农业部3月5日发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  相似文献   

15.
最近,农业部公布了《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并要求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必须取得兽药批准文号,从1995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经营无批准文号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产品。同时规定,除目录所列品种外,其他饲料药  相似文献   

16.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176号文件公告: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7.
虽然《产品质量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已颁布实施多年 ,但目前制售假冒伪劣兽药违法活动仍相当猖獗 ,假冒伪劣兽药屡禁不止 ,泛滥成灾 ,给畜牧业生产造成了极大危害 ,严重影响了养殖业经济效益。为了避免兽药经营者、广大养殖场 (户 )因此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现特介绍假冒伪劣兽药的识别方法 ,以供参考。1 一般识别假冒伪劣兽药的方法1 1 看外观有无变质现象凡口服或外用药有发霉、变色 ;注射用针剂有结晶、沉淀或杂质的均为劣药 ,应禁止使用。1 2 看包装上有无批准文号兽药包装上必须有农业部或省、市、自治区农牧行政管…  相似文献   

18.
《中国猪业》2013,(1):74-74
【本刊辑】据法制日报2012年12月24日报道,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关于山东部分地方养鸡户在养殖过程中超剂量、超范围违规使用抗生素的问题,农业部立即责成山东省相关部门迅速查处,并派出专家组前往山东调查。农业部重申,禁止人用药品用于养殖业生产;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农业部责成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监管。  相似文献   

19.
虽然《产品质量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已颁布实施多年,但目前制售假冒伪劣兽药的违法活动仍相当猖獗,假冒伪劣兽药屡禁不止,泛滥成灾,给畜牧业生产造成了极大危害,严重影响了养殖业经济效益。为了避免兽药经营者、广大养殖场(户)因此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介绍假冒伪劣兽药的识别方法,供参考。 一、一般识别假冒伪劣兽药的方法 1.看外观有无变质现象。凡内服或外用药有发霉、变色;注射用水针剂有结晶、沉淀或杂质的均为劣药,应禁止使用。 2.看包装上有无批准文号。兽药包装上必须有农业部或省、市、自治区农牧行政…  相似文献   

20.
从2004年11月9日到2008年1月15日,农业部已陆续发布14期地标清理公告,全国中兽药、化学药品地标第一轮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农业部426号公告规定,凡未列入历期公告《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的中兽药、化学药品品种,同属废止地标范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凡市场有未列入历期公告《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的、列入历期公告“废止目录”、且已过市场流通期的中兽药、化学药品地标产品,均属假兽药范畴。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对假兽药的定义,首先是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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