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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是全国能源资源大省,能源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在带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使本就脆弱的区域生态环境遭到了更加严重的破坏。建立能源资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制度,对加快能源资源开发区尤其是陕北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恢复与重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介绍了陕西省建立能源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的背景、过程、应用效果及修订完善等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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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水土保持生态效益是整个水土保持综合效益的基础。水土保持对生态环境的有益功能,实质上就是水土保持生态效益的使用价值。生态效益对消费者没有选择、排除能力,只要在受益范围内,无论消费者是否乐于接受,是否向生产者支付任何费用,受益者都会享受到。社会各经济部门产品价值增值和人民身心健康的增进,部分是消费水土保持生态效益的使用价值带来的。生态效益是有价值的,受益地区各部门埋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利于其再生产。应加快征收水土保持效益补偿费立法步伐,以使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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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在1986年汉中地区原区划的基础上,完成省级区划与地级市区划的链接,更深入结合汉中市的水土流失特点,与时俱进地为汉中市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方向。[方法]采用叠图分析法,结合汉中市的自然条件、水土流失发生发展趋势等,将全市水土保持分区重新进行划分。[结果]全市共划分为4个区域:北部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中部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西部水源涵养水质维护区、南部土壤保持生态维护区。[结论]北部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应注重保护和合理开发天然林草资源,严禁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改陡坡轮垦为带状间作。中部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应注重护岸治滩,整治江河,继续搞好城镇绿化,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优化生态农业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西部水源涵养水质维护区应提高治理面源污染的能力,针对坡耕地、矿山开挖裸露面和草地等用地类型,做好治理及植被恢复工作,维护水源区水质。南部土壤保持生态维护区需在25°以上的坡耕地和部分缓坡地一定区域实行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使林草、土壤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重点推广经济效益高,生态效益显著的经济林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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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生态补偿作为生态补偿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分析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建立试点,强化相关立法,加强基础研究,以推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工作深入开展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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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菁 《山西水土保持科技》2012,(2):26-27
陕西省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总土地面积20.56万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3.75万km^2,占总土地面积66.9%。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6397.6km^,治理度达62.6%。在分析水土保持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强化重点治理工程规划设计前期工作、加强以基本农田为主的综合治理、强化建设生产项目监管、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和完善配套法规政策等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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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陕西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指标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对陕西省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践工作进行大量调查基础上,对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措施和防治效果等主要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了陕西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指标体系框架和具体监测指标。监测指标体系分为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监测指标类,水土流失危害指标类,水土保持措施监测指标类,水土保持效益监测指标类等4类。可为科学、有序地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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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阶段在贵州进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具有必要性,贵州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必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原则。对贵州省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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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陕西水源区为对象,运用因子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从基础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个方面构建了水土保持效益评价体系,并基于改进的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衡量了水土保持项目效果。结果表明:总体来看,水土保持项目改善了陕西水源区整体质量,但在不同效益之间存在差异。基础效益方面表现最优,治理度、土地利用率、道路硬化率等有大幅提升;生态和经济效益方面表现次之,森林覆盖率、环境质量提高率和资金产投比等提升不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还有很大发展空间,项目对受教育程度、农产品商品率等拉动不足。该研究为南水北调工程水土保持项目的进一步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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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和明确陕西省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与分阶段目标值,为准确评价该区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和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支撑。 [方法] 综合考虑陕西省社会经济条件与自然条件,分析对应年度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情况及水土保持率变化情况,结合各年度水利年鉴和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结果,结合土壤侵蚀分类分级、土地利用、海拔地形、植被覆盖、地理空间数据,研判现状条件下陕西省水土流失治理形势,确定陕西省2050年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及2025,2030和2035年分阶段目标值,并结合目标责任考核,提出陕西省水土保持率的实现途径。 [结果] ①自2011年以来陕西省水土流失面积年均减少量不断降低,治理难度不断加大,陕西省水土流失面积由72 686.00 km2降低至2022年的62 637.02 km2; ②至2050年,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全部实施后,预计削减水土流失面积21 607.05 km2,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为79.02%; ③2025,2030和2035年分阶段目标值分别为71.42%,73.97%和75.62%。 [结论] 科学合理地确定陕西省水土保持率目标值,可以满足陕西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与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的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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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2,他引:1
长期以来,水土保持投入机制单一、总量不足的问题一直制约着水土保持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两工”取消后这个问题显得更加突出。探讨水土保持的公共产品属性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是改变水保投入方式单一的有效手段。借鉴生态环境补偿方面的研究成果,结合近年来水土保持执法实践,对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必要性、补偿机制的基础和补偿的主体、名称、标准及补偿范围等进行了阐述,提出水土保持是公共产品,非公益类项目法人或自然人对其占用(损坏)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应以具有水保功能“物”的市场造价为基础、兼顾“物”的水保功能价值,补偿适用范围取决于水土流失是否对当地及周边造成危害和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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