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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明确了国家对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实行申报检疫流程,即货主在屠宰、出售或运输动物及产品之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该机构接到检疫申请后,应按规定时间派官方兽医对所申报的动物及其产品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合格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基层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本文分析了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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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猪宰前检疫的目的是保证畜产品的安全,保护食用者的健康和卫生安全,并防止传染病的扩散。1申报检疫生猪屠宰前应申报检疫,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识符合国家规定,才能启运屠宰。填写申报单的内容:饲养场、交易市场的猪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名和饲养场、交易市场的名称。散养猪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乡、村名。宰前6h申报检疫,填写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以受理。受理时在屠宰前2h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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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是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是百姓食肉安全的关键环节,按照《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有关规程的规定,动物出栏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收到检疫申报后,根据情况给予受理或不受理,受理的派官方兽医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对出栏动物进行检疫,称之为产地检疫.经官方兽医产地检疫合格的动物,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证明上有官方兽医签名)方可出栏、调运和交易,为避免经产地检疫的动物与检疫证明不符,检疫证明上还专门填写了经检疫合格的动物所佩戴的耳标号码,以及该批动物的起运地点、目的地和检疫证明有效期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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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养殖企业对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需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自2016年以来,按照动物产地检疫规范要求,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思路,研发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管理子系统、远程电子出证子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相关软件,并在南宁市武鸣区、邕宁区.百色市平果县、柳州市柳江区等地的养殖企业,探索“互联网+”远程电子出证产地检疫新模式,实现了动物产地检疫“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出证”一站式服务,助推动物检疫监管转型升级,谱行新时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新篇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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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出售或运输动物及其产品在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由养殖场户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出检疫申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检验检疫。动物产地检疫对维护养殖业和环境公共卫生起着重要作用,动物产地检疫不仅能及时发现动物(动物产品)中存在的疫病或病原,以控制疫病的蔓延扩散和病害产品的流通,更能有效落实各项防疫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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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现行《动物防疫法》所涉及的动物饲养场所防疫条件审查、动物产地检疫和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审批等三项行政许可,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分别提出了取消饲养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行政许可、设立动物防疫条件评估认证、重新界定申报动物产地检疫的范围、对动物产地检疫合格条件进行评估、推进种畜禽疫病净化、优化审批条件等建议,以期为下一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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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是一个要式行为,只有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才能受理。然而在落实过程中,很多地方并没有严格落实检疫申报,本文结合我市实际就屠宰检疫申报管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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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是指为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由法定机构,采用法定的检疫程序和方法,依照法定的检疫对象和检疫标准,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疫病检查、定性和处理。1产地检疫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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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动物屠宰检疫工作,今年来,抚顺市动监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猪肉质量安全。一是严格生猪入场查验。生猪进入屠宰场前,检疫人员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做好详细记录。严禁无检疫证明、无耳标的生猪进入屠宰场。二是加强生猪宰前检疫。严格宰前检疫申报制度,由屠宰场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的,严格按照《生猪检疫规范》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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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家禽检疫条例》 ,荔浦县加强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实行申报检疫制度 ,在各乡镇设立申报检疫点。一、凡在我县经营牲畜的单位和个人 ,须持《动物防疫合格证》到各乡镇兽医防检站或申报点检疫点报检、消毒 ,登记好姓名和运载牲畜车号 ,并持有效的车辆、笼具的消毒证明后 ,方可到产地收购牲畜。二、经营牲畜的单位和个人到产地收购牲畜后 ,必须到各乡镇兽医防检站和申报点的检疫员处缴验《产地检疫证》经临床检查健康合格并证物相符 ,由后者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方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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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地检疫是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枝江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还面临着检疫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主动申报检疫意识不强、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出了相关建议,及枝江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应该勇于探索,进一步提高检疫人员素质,营造主动申报检疫的良好氛围,完善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出证工作,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产地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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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7,(3)
<正>动物产地检疫主要是在一些畜禽出售与调运之前,对其检疫。在检疫期间,能够发现其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在最大程度上控制畜禽疾病的传播。所以说,对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问题进行分析,并利用相关对策有效控制具有重要作用。1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近几年,随着产地检疫制度的不断发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申报检疫工作落实不到位、逃检、漏检现象时有发生。1.1养殖场户申报产地检疫的积极性不高产地检疫是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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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检疫》2013第6期刊登了《一起检疫信访案件引发的思考》一文,该文认为:经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从产地运输到交易市场,经过停留再销售出去,可能出现疫情,所以规定入场交易的家禽出售前,由货主向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所受理后,经检疫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货主依法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检疫费用后方可销售。
湖北省襄阳市转变家禽批发市场检疫申报管理模式,引发批发商的强烈反对和集体上访,上访案件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暴露出动物交易市场检疫监管法律规定存在的盲区。家禽交易市场的动物检疫监管究竟如何实施,作者有不同的看法,通过本文与原作者及同行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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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果养殖户未及时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采取急宰措施屠宰的动物及其产品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获,则养殖户的行为违犯了《动物防疫法》。如何对养殖户急宰动物的行为作出处理,笔者现提出一些看法。1.正确受理的急宰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申报。《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