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的林业公安机关,是一九五三年经国务院批准,首先在东北国有林区开始建立起来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对林业工作更为重视,林业公安保卫工作也随之不断得到加强。一九八一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再次强调林区要抓紧建立和健全林业公、检、法机构。一九八四年五月,国务院批准建立林业部公安局。在  相似文献   

2.
为了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在国有重点林区的贯彻落实情况,探求在国有重点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可行性,使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培育和发展,推动森林生态建设战略的深入实施,2004年9月上旬,我们采取间接调查和直接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内蒙古大杨树林业局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情况进行了调查。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批转的《关于研究解决国有林区森林工业问题的会议纪要》全面阐述了建国以来国有森林工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对国家建设的贡献和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应全面理解《纪要》精神,并结合新疆国有林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是一个独立的经济战略区,又是我国森林资源贫乏的省区之一。建国以来,国家给我区森工投资1.92亿元(不包括育林基  相似文献   

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黑龙江省结合本省重点国有林区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2017。方案要求,根据森林管护和培育的新职责、新任务、新要求,对各林业局域内下辖的林场(所)进行重新规划布局,部分林场(所)进行撤并整合,实施生态移民,从而减轻对森林资源的消耗。  相似文献   

5.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是我国目前最大的集中连片的国有林区之一,总土地面积1000多万公顷,有林地面积800多万公顷,占全国国有森林面积的11.1%,森林覆盖率达75.5%,是重要的天然生态屏障和国家重要木材生产基地。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赖以生存发...  相似文献   

6.
加强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采育场、伐木场)、国营苗圃和自然保护区(系指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下同)所辖国有山林权属的管理,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一九八七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即中发[1987]20号文件)强调指出,要“坚决依法保护国有山林权属不受侵犯。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经营管理的山场、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  相似文献   

7.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研究解决国有林区森林工业问题会议纪要》文件。根据国务院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与林业部、财政部共同商定,自1987年起,向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发放多种经营专项贴息贷款(1986年由农业银行承贷),以扶持森工企业开发利用林区多种资源。这一政  相似文献   

8.
哈密林场的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于2002年全面推开,在推行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结合哈密国有林区自然地理条件、森林资源分布、民族、人口分布等,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实施了划区管护、责任承包,推动了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健康有序地开展。1抓规范运作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先后制定了《哈密国有林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和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和检查验收评分标准、《哈密林场森林管护所、站招投标办法》、《哈密林场森林管护(护林防火)责任书》及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与《自治区林业局天保…  相似文献   

9.
育林基金是营林生产的专项资金.管好、用好这项资金,是林业扩大再生产,恢复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保证. 1986年10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解决国有林区森林工业问题的会议纪要》,育林基金由过去按原木量提取改为按木材销售额的21%提取.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1987年提取育林基金1.4亿元,比改革前的1986年增长1倍多;1988年上升到2.08亿元,又  相似文献   

10.
<正> 为确保《森林法》和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的治危兴林方案在我省森工国有林区得以全面贯彻实施,尽快扭转森工“两危”,实现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良性循环,结合我省森工林区的实际情况和林业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其经营、保护、培育、利用森林的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监督,特制订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作过一系列重要指示,国务院还颁布了《森林保护条例》。特别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来,我省广大贫下中农和林区广大职工,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森林保护条例》,在护林防火工作中,落实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狠抓阶级斗争这个纲,深入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斗争,发展了林业战线的大好形势,对于在保护森林,防止火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搞好护林防火,首先要弄清楚森林为什么会发生火灾。发生森林火灾,都有一定的火源。火源分人为火源和自然火源两种。目前,大部分森林火灾是人为的火源引起的。人为的火源比较复杂,有些火灾是一小撮阶级敌人,  相似文献   

12.
今年以来,呼伦贝尔盟在总结和吸取陈巴尔虎旗特尼河地区重大毁林案件教训的同时,为了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精神,先后组织林业,纪检、司法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五百三十多人,组成一百零九个工作检查组、专案调查组,分别深入全盟林区、农村和牧区各地,检查、处理近两年来发生的乱砍滥伐和盗伐国家森林以及倒卖木材的各类案件,并且进行了彻底清查和严肃处理。呼盟森林资源丰富,但是遭到的破坏也很严重。十年内乱,造成的无政府主义,给森林资源带来严重的破坏,影响至今没有被肃清。  相似文献   

13.
<正> 远安县委、县政府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时,有几点经验值得借鉴。1.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件精神,受教育的群众达19万人次。举办了27期执法培训班,培训骨干1350人。两年中,县委、县政府就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问题,先后发了35个通  相似文献   

14.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中严肃指出:“当前,许多地方再次出现了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并且这股歪风还在蔓延扩大”,中央的紧急指示,客观地反映了林区存在的实际问题。制止乱砍滥伐森林,打击破坏森林的犯罪分子,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喜桂图旗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紧急指示精神,雷厉风行,采取果断措施,坚决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正>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向全国转发了《关于研究解决国有林区森林工业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纪要指出,国有林区存在的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这是一种综合症,必须进行综合  相似文献   

16.
<正>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国发[1987]35号文“国务院批转林业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报告的通知”和林业部、劳动人事部林资字[1988]144号文“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  相似文献   

17.
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在林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和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转变经营思想,改善采伐管理,加强机构建设,健全法规制度,实行划区经营,多方位强化管理监督,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出现了资源管理监督工作不断加强,过量采伐有所控制,资源滑坡逐渐缓解的好势头。  相似文献   

18.
2005年,伊春市在全国林区率先提出在所辖区域内全面停伐红松;200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有林区惟一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和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2007年,发行了中国第一张以“关注伊春,保护红松”为主题的《红松龙卡》,设立了红松保护基金;2008年,在国家政策支持到位的情况下,已准备在所辖境内全面停止天然林主伐。近几年来,伊春市委、市政府、市林管局在林区发展上为什么能够采取这些开历史先河的举措?实施这些举措后对国有林区的森林培育、资源管护、森林管理可以带来哪些变化?伊春林区实施的生态文明建设将为国有林区进一步发展提供哪些启示?带着这些问题,前不久,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19.
<正> 今年是东北、内蒙古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转入正式运行的第一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林资字[1991]67号《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保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正式运行后的健康发展,今年初,在林业部召开的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实施林价制度  相似文献   

20.
国有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2006年1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伊春作为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先行进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尝试。其实早在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就已经提出,要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