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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事故造成的损害分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两种。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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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事故损害的赔偿调解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事故处理的关键环节,各级监理机构应依法高质量、高效率做好事故的赔偿调解工作,维护事故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树立监理机构的良好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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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事故造成的损害分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两种。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农机事故处理特别是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是一项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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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农机事故是农机安全监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担负着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一方稳定的重任。本文尝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拟从农机事故的概念、事故责任认定和事故损害赔偿等方面对农机事故处理的理论和实践谈一谈初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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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善银 《农村电工》2005,13(5):14-14
1案情及审理2003年8月27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人身赔偿纠纷案,并于当年9月18日和2004年2月18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审原告薛某(女)称:其丈夫王某2003年7月19日上午9时许,在沙道观镇某排灌站水渠边钓鱼,因该渠道上空属被告(松滋市供电公司)所有的高压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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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笔者代理了一起与农机事故人身伤害相关的诉讼案:某农户第一年购置旧背负式联合收割机一台,第二年购入另一品牌同类机型的旧脱粒清粮机构(俗称:背包)一只,用于对第一年所购的二手机的背包部分进行替换。该农户用自行组装的收割机经营收费机收服务,在为邻居机收小麦作业中,因背包接粮口上方未装一个安全防护罩,又因为在接粮平台上多站了一个接粮人,当收割机在跨越田间小路时,一个颠簸,不接粮人的右上肢被皮带轮绞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肉体痛苦和1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众所周知,联合收割机是大型动力机械,具有一定的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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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事故(即农业机械安全事故)是指农业机械驾驶员、操作员以及与农业机械运行有关的人员 ,因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 ,驾驶、操作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乡村道路行驶、作业或者通过其它道路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但在处理农机事故时 ,下述一些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1农机事故的受案范围问题按我省农机安全事故处理的职责分工 ,拖拉机与拖拉机、拖拉机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由农机部门处理 ,拖拉机与汽车或其它机动车发生的事故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这个划分是比较明确的 ,但如果拖拉机与静止不动的汽车或其它机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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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机事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划分,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保险公司先行赔偿后可否向农机驾驶操作人追偿,这些问题事关事故当事各方的利益。法院是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最终裁决者,了解他们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农机管理人员调解、处理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等农机作业相关各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都有一定益处。本文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各地法院关于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20多份判决书进行系统梳理,并将变型拖拉机和三轮汽车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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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事故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在财产损害方面确定赔偿范围及金额比较简单 ,只需遵循恢复原状、折价或全价赔偿的原则 ,秉公确定即可。而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与金额的确定 ,情况就复杂多了 ,往往成为肇事方与受害方争议的焦点和农机事故处理的难点。但只要处理得当 ,难点就会迎刃而解。《河北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十九条规定 :农业机械事故的经济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范围 ,依照国家和本省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执行。尔后 ,省农机监理总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河北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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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赔偿范围与方式 (一)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包括两个方面:1、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得到行政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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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事故处理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法律性很强的工作.由于工作实践不多,经验不足,会导致在处理农机事故时,常常容易陷入以下几种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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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存 《南方农机》2007,(6):44-45
近几年,由于农村农用车、拖拉机的大量增加,农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量明显上升。因大多数事故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农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通常采取私了的办法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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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事故处理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机事故处理是农机监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就农机事故处理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谈我们的看法。一、农机事故责任应分为6种《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把农机事故责任分成6种:全部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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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案例:朱某驾驶农用运输车行驶在乡村路上,突然轮胎弹起一块石子,击中路上正常行走的曾某的眼睛,顿时血流不止。朱某主动送伤者去医院抢救。经过10多天治疗伤者痊愈,共花去治疗费用3100元。朱某以自己未违反交通规则为由拒负伤者的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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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事故损害赔偿是农机事故善后处理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机监理工作中经常遇到并须妥善处理的问题。因此,农机监理工作者必须准确掌握和运用全部赔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和酌情减免原则等有关损害赔偿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的运用。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事故加害当事人应赔偿受害当事人的全部损失,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农机事故损害赔偿中,由于事故责任全部在于加害人,受害者是无辜受到侵害,所以加害人的赔偿只是补偿受害者本不必要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进行全部赔偿,显然是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同时也不符合法律规范中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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