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当前我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对提升农民福祉、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三权分置"制度、构建该制度下的农民居住权保障路径提供参考,分析宅基地制度变革下的农民居住权保障方式变化和"三权分置"制度下农民居住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该制度下农民居住权益保障路径。指出,我国宅基地制度经历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的转变,农民居住权的保障方式从通过用途限制来保障转变为通过资格权来保障。"三权分置"体制下农民的居住权保障面临三重风险:一是使用权流转与农民居住权的冲突,二是宅基地抵押强制执行与农民居住权的冲突,三是资格权不完善给农民居住权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应从确立农民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风险缓冲机制以及完善资格权认定制度三方面构建农民居住权保障路径。  相似文献   

2.
土地改革以来,宅基地制度一直被完善却仍存在制度缺陷,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10月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意见明确指出,在农村积极推行宅基地制度改革。本报告基于国家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背景,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汶上县进行走访调研,以旁观者的角度对汶上县土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类与深刻分析,以期由点及面,助力全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土地改革。  相似文献   

3.
产生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为保障我国农民的生存居住权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乡村社会的发展,原有宅基地制度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中央适时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通过文献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首先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是宅基地传统功能弱化和存在宅基地"非法"流转这个两个原因。其次发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资格权"权属性质不明、宅基地法律制度不健全以及流转机制不健全。最后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建议,主要是明确"资格权"权属、完善宅基地法律制度以及完善流转机制。当然,由于查找的文献资料有限以及文章篇幅有限,本次研究仍有不足之处,主要是未对宅基地制度进行历史梳理,对改革中的一些问题未进一步分析。  相似文献   

4.
【目的/意义】农村宅基地作为"三块地"的核心,是"三块地"改革的最后"一块",其制度改革受到人们的关注。通过对已有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可为今后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提供参考。【方法/过程】采用文献分析法,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改革动因、改革模式、改革问题与对策等方面进行整理和归纳,总结出现有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观点。【结果/结论】关于宅基地制度改革已有丰富的研究成果,但缺少对农户这一微观视角的研究,认为农户是宅基地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宅基地改革应体现农户的意愿和意志。  相似文献   

5.
2018年1月,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对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意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当下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是封闭式自然经济的产物,而今,随着农村各项制度的变革及乡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宅基地制度在农村的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空心村、一户多宅、城乡二元结构等。而且,我国农村经济正在由封闭走向开放,而且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生产要素开始流动起来,使得适应于封闭式自然经济的农村宅基地制度,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利于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提升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   

6.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质是进一步处理好土地与农民之间的关系,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点与核心是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围绕扩大宅基地权能、释放经济效益和加强规范宅基地流转的管理这两条主线,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强调了探索“三权分置”的重要意义,为后期宅基地改革试点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方向指引。基于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将宅基地“三权”演变发展历程按不同社会发展时期划分为不同阶段,进一步剖析“三权”的不同权利与内容,最后总结归纳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   

7.
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原因导致了宅基地闲置,而流转制度的限制和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使这一问题又进一步加剧.宅基地的闲置会造成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要重视探究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问题.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利用闲置宅基地的积极性,加快"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宅基地流转与退出制度,利用闲置宅基地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8.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我国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在落实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基础上适度放活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化,减少租值耗散,为农民融入城镇化生活提供新的保障。论述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功能,并立足"三权分置"改革实践中的农民宅基地流转效益低下,产权权能拓展有限、立法缺位等现实困境,提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实现"三权分置"发展的保障路径。  相似文献   

9.
为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央对宅基地改革采取“三权分置”部署。然而,不同学者对宅基地“三权”的法律构造存在分歧,确立宅基地使用权应确立“所有权+成员权+用益物权”的权利构造,其中新设资格权定性为成员权,“三权分置”改革后的第三权属于用益物权范畴,同时赋予其处分权能完善宅基地权能。“三权分置”改革,应以所有权为基础,依靠特有的身份属性保障成员权,通过宅基地资格权这一特殊身份属性实现宅基地在一定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的排他使用。宅基地改革需从法律层面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法律架构,具体应围绕“三权”法律构造和制度重构两条路径进一步探索,采取法律和政策途径盘活农村宅基地,促进乡村经济长足发展。  相似文献   

10.
【目的】闲置宅基地的数字化平台,既是推进宅基地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深化宅基地改革的工具保障。【方法】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整合资源优势搭建数据平台,将分散宅基地资源整合,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在宅基地改革三权分置制度趋势下,文章从“人、资源和市场”三要素与闲置宅基地盘活之间的关系剖析入手,并结合象山闲置农房盘活的具体实践,对利用数字化赋能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实践案例进行总结、剖析和归纳,最后提出相关建议。【结果】通过数字化改革实现闲置宅基地数据打通和业务系统,实现农村“人、地、房”空间信息一体化、宅基地治理数字化、交易网络化以及服务高效化。【结论】该研究以期在促进共同富裕背景下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探索盘活利用农村土地市场的有效途径提供理论支撑,同时也为全国的农村宅基地数字化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11.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实现乡村振兴、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作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重要变革,对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梳理其历史演进过程,分析宅基地的利用现状,从而找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所存在的现实困境,并就具体问题提出优化建议,为全面推行三权分置改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宅基地制度是我国特色土地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逐渐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新抓手,对促进农村产业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应该注意到当前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如宅基地权属性质不明、宅基地改革效果差异大以及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鉴于此,通过提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优化路径,从而助推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其目的在于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政策,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此背景下,对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通过梳理已有的宅基地抵押贷款方面的文献,以期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抵押制度的构建和改革提供一个新思路。  相似文献   

14.
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助于激活宅基地的财产性功能。在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践探索中,资格权的认定及保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针对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及实现困难的现实情况,应当合理界定资格权性质与内涵,完善纠纷解决途径,确保农民在退出时有补偿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5.
自承包地"三权分置"分置之后,宅基地"三权分置"成为我国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基本方向,改革之意旨在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以更有效率地利用农村土地,对于宅基地"三权"的设计路径众说纷纭,总体上分为"重塑说"与"分解说"。相较而言"重塑说"理论难以适应我国法律体系,并无法充分实现政策之意旨。为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使第三社会主体分享农村土地权利,应采用"分解说"中双层用益物权结构将"第三权"命名为"宅基地经营权",并明确其用益物权属性。同时,应明确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抵押权能,此外,为满足社会主体通过获得"宅基地经营权"利用宅基地之需要,应拓展宅基地用途,并在此基础上借鉴承包地"三权分置"以及宅基地试点相关经验对"宅基地经营权"的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期限等问题进行法律设计。  相似文献   

16.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在60多年的实行期间,对农村宅基地的公平分配、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结构不断变化,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与农民实际诉求两者之间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通过梳理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发展历史,总结其改革面临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三权分置提出所带来的意义,以期为农村宅基地管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政府与市场两大关系。放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正是处理上述两大关系的关键性"切口"。本文立足于浙江省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现实实践,明确提出应明晰宅基地权属,赋予宅基地更丰富的使用权权能,保障村民宅基地资格权,维护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权益,有效增加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而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能。最后,就加快推进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正>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宅基地制度历经了三个阶段:即农民对土地享有完全所有权的宅基地私有阶段;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公有私用阶段;最后到“三权分置”的宅基地改革新阶段。2015年,长垣县启动了包括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巩义市、长垣县、洛阳市孟津区、宝丰县、新县成为国家新一轮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5个试点县(市、区)围绕宅基地制度改革基础工作和重点改革任务积极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19.
在深刻理解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落实、农户资格权建构和宅基地使用权改造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明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逻辑思路与现实意义。以"用增量权利的中止,换取存量权利的完善"为指引,统筹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从落实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相关要求、多维拓展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机制和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配套制度方面综合施策,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实现农业农村长效发展的实践路径。  相似文献   

20.
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是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当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抓紧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有偿使用、流转范围等关键环节仍未破题,迟滞了改革进程。根本问题是宅基地权能关系不清,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关系没有理顺。打破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困局,出路就在于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