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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西生态公益林补偿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认为,我国现行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仍存在补偿标准偏低、规划管理不当、补偿方式单一、缺乏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等问题.结合当前广西区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创新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形成机制,实施分地区分类别补偿的措施,有效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出台适合全区实际情况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实施条例,不断完善公益林补偿制度等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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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对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意义,现行法律法规中虽存在大量的关于公益林生态补偿的规定,但长期缺少系统化的法律制度规范,存在着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不合理等不足。为了更好地实现其保护森林、改善生态环境的制度价值,需要尽快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统化的法律规范体系,创新政府补偿方式,引入市场化补偿方式,确定科学的补偿标准,用法律手段保障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的运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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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析了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形成和逐步完善的过程,即农民对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从认识、参与到接受和拥护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指出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存在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标准一刀切、起不到激励作用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加强法制建设,分区域、分类型制定补偿标准,提高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水平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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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昆明市公益林为例,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对昆明市506户家庭公益林生态效益的支付意愿进行了调查,并对公益林生态效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昆明市公益林生态效益的年经济价值为1.92×108元。最后将评估结果运用于昆明市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制定。提出了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应介于生产者成本支出额和消费者对公益林生态效益意愿支付额之间。基于消费者的生态需求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实际情况,补偿标准的上限是政府预算约束条件:W×P≤V+F,政府应在此范围内根据具体财力情况制定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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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秀县大瑶山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我国生态公益林保护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区是广西规模最大的水源林区,又是国家公益林区,在广西乃至全国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何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解决生态公益林补偿,本文在最近的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补偿与保护试点项目调研中进行了探讨,采用费用投入法,直接替代法、损失等额补偿法和银行本金折息法进行计算,并对4种计算方法得出的结果进行分析比较。结果表明,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每年每公顷的补偿标准为36.39-41.58元。经过论证比较,建议金秀大瑶山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采用每年每公顷37.5元。按金秀县大瑶山生态公益林面积15.54万hm^2计算,全县每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为5830.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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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2001年启动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经过多年实践探索,辽宁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还不尽完善,如何建设生态公益林,如何管理生态公益林,如何科学确定公益林补偿标准等问题,是生态公益林事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分析了辽宁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必要性,探索和完善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从而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和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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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标准问题的研究进展及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回顾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相关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森林生态补偿标准问题的研究进展,梳理了森林生态补偿标准的影响因素、确定方法等内容,并结合当前实际,提出了森林生态补偿标准问题的未来发展趋势,包括地租理论的使用、不同事权等级的公益林补偿标准问题以及多学科交叉研究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