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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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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代农业》2014,(21):53-53
江苏省泗洪县金锁镇读者瞿某来电:本村近来准备建设一批村级公益设施。请问:村委会要怎样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答:村民委员会首先通过走访、开座谈会等途径广泛收集村民对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意见,拟出当年本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方案。其次,村民委员会选择适当时间召开村民会议审议筹资筹劳事项。会议中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农户的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第三,民主议事。在议事会议上,对当年本村公益事业建设项11的方案,村民或者村民代表要充分发表意见.确定需要进行筹资筹劳的事项。最后再由民主表决。  相似文献   

2.
《农家致富》2014,(12):55-55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读者董某来电:本村有村民想卖房屋,村干部说不合法。请问:农村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本村村民能买卖吗?答:作为本村村民对村内小产权房的居住使用权是合法的,但不能对外转让,只能在本村村民间转让。  相似文献   

3.
辛德怀 《农友》2001,(11):30-30
土地承包:农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期限为30年。承包期内调整土地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会议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相似文献   

4.
《农家顾问》2013,(6):7-7
民政部5月印发《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规程明确,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除拥有本村户籍的村民外,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也可参加选举。  相似文献   

5.
(法律咨询)农民王某咨询:2006年5月,他的女儿出嫁,7月,本村村民委员会便以他的女儿已出嫁,户口已不在本村为由,将他承包土地中属于女儿的1100平方米土地强行调整给其他农户经营。于是,他按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起诉至法院,要求本村村民委员会返还其女儿的1100平方米承包土地。但是,法院却以他与本村村民委员会之间的纠纷是土地使用权纠纷,不是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相似文献   

6.
《陕西农业科学》2014,(3):47-47
答: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但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相似文献   

7.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与村民政治和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作为村民,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你在参与管理本村事务方面所享有的诸多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有:  相似文献   

8.
《农家致富》2009,(13):6-6
通知要求.在村民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键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婀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技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相似文献   

9.
《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据此,村民会议的法定人数是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成年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三分之二以上户派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才是有效的、合法的会议。村民会议通过决议的方式也必须是参加村民会议的人过半数通过才有效。(据《福建科技报》)  相似文献   

10.
《当代农业》2011,(9):55-55
江苏省仪征市新集镇读者岳某来电:1997年3月1日,我与本村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2003年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我所享有土地经营权的土地收回.一部分分配给其他村民.一部分土地卖给铁矿企业请问:村里收回我的土地合法吗?  相似文献   

11.
《农家致富》2009,(16):53-53
江苏省镇江句容市二圣乡读者国某来电: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本村范围内,通过一事一议向农民筹集资金和劳务.并接受村民监督。请问:一事一议筹资是如何管理的?农民没有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接受何处罚?  相似文献   

12.
2009年12月22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拟完善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程序。修订草案规定: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表决罢免要求的村民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令人欣慰的是,这次修订草案作出  相似文献   

13.
《当代农业》2010,(3):53-53
江苏省东海县石榴乡读者李某来信:我有两个小孩,近期本村有部分土地被征用.村民小组制定的分配方案和村规民约以我违反计划生育为由,不分给超生子女征地补偿款,我认为小孩户口在本村.应与其他村民享受同等待遇。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  相似文献   

14.
《当代农业》2010,(17):53-53
江苏省常熟市新港镇读者郝某来电:我们村最近要兴建一个灌溉项目,受益的是本村的一个村民小组.该小组之外的村民都不愿缴费。请问:该项目可以在全村进行议事吗?  相似文献   

15.
《农家致富》2012,(24):53
江苏省扬中市三茅镇读者王某来电:本村村委会一次没有按照乡里的意思把本村一块土地向外发包,乡里便要求村委会主任辞职。请问:乡政府有权让村干部辞职吗?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相似文献   

16.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允许"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参加农村基层组织选举,这为大学生村官通过公推直选进入村两委班子扫清了制度障碍,对大学生村官步入基层决策前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一、以村民会议审批为核心的村级财务预算制度的基本内涵所谓村级财务预算,是指在上年年末,由村民委员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合同协议等有关经济资料和法律政策编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村年度  相似文献   

18.
《农家致富》2012,(24):53
江苏省泗阳县高渡镇读者赵某来电:本村村委会主任魏某工作作风令村民们不满,可换届刚刚两年,任期未满。请问:村民可以要求罢免村干部吗?答:《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  相似文献   

19.
《当代农业》2011,(19):53-53
江苏省海安县南莫镇读者俞某来电: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本村范围内.通过一事一议向农民筹集资金和劳务。请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如何?  相似文献   

20.
1993年3月,原临安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扩大天目山自然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载明:“经县政府研究,在相对性不变、农户不迁、合理开发、统一管理的原则下,决定扩大天目山自然保护区范围”。根据该通知,临安西天目乡鲍家村的部分石竹林被划入天目山自然保护区。5月3日,临安县人民政府将扩区意见书面报浙江省人民政府。6月16日,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简称管理局)、西天目乡人民政府与鲍家村9个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关实验区联合保护协议》,协议由,临安市人民政府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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