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打工者与用人单位或个体老板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根据,因此,签订合同时切莫马虎。按照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2.
今年"五一"劳动节,因一位当班的职工请假结婚,某国有公司便安排本企业职工张某加班3天.过后,张某发现单位发给的加班工资是按照他本人日平均工资的200%计算的,张某清楚记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应该按照日标准工资的300%支付.于是张某找到单位劳资科,劳资科领导解释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在休息日不工作是没有工资的,所以休息日加班工资应该在按月发放的正常工资之外另按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但是,国家同时规定,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单位发放的工资中已经包含了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所以单位在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只须另外支付日工资标准的200%,加上包含在按月发放的正常工资中的法定节假日工资,单位实际支付的就是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对此解释张某感觉不能成立,但又没有更合理的理由可以推翻这种解释,便向劳动仲裁机构咨询.  相似文献   

3.
<正>本刊讯根据《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深入开展反对"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14年11月13日,国网江西上饶供电公司开展了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签订《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承诺书》活动,着力反对"四风",厉行节约。此次活动延伸到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庄严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管,如有违背,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全体员工表示,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克服各种不良陋  相似文献   

4.
<正>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束缚,弊端丛生,于是引进了生物界竞争法则的"末位淘汰制",对当时吃惯了"大锅饭"的人来说,确实冲击不小。如今,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特别是创建"以人为本"科学理念的和谐社会,"末位淘汰制"则缺乏人文精神,不合时宜。"末位淘汰制"不能很好地保护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开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犯了严重错误。可是"末位淘汰制"却是一个人即使不犯错误、能  相似文献   

5.
"提成工资"因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提高用人单位效益,也有利于增加农民工收入,已成为许多用人单位、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确定薪酬福利的首选。然而,由于"提成工资"的性质并未为我国法律确认等原因,使得劳动合同在实际履行中,一些用人单位常常以种种借口不予兑现,甚至使农民工的“提成工资”最终成了泡影。笔者作为法官收集的以下案例或许对你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6.
不能。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录用押金”,也不得扣留或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件和收取抵押金(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  相似文献   

7.
签一份合法的合同非常重要。有一些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做手脚。下面列举几种合同陷阱,以提醒读者注意。“暗箱合同”:其中的权利义务一边倒。有些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多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只从用工单位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很少或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霸王合同”:它以给劳动者或其亲友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失相威胁,迫使双方违心地签订,受害对象一般为高科技人员。“押金合同”:对于此类合同,国家早已明文制止。但仍有不少用人单位向劳…  相似文献   

8.
<正>2016年下半年,到了湖北省双丰收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新一年土地托管协议的时间。8月8日上午10时,笔者在合作社看到张家集镇邵棚村农民邵根成等人早已到了会计室,准备与合作社签订2017年土地托管协议。邵根成介绍,这是他们第7次与合作社签订这样的协议。从2010年起,邵棚村80%的农户每年都与合作社签订土地托管协议。在合作社大厅,笔者看到墙上的两块金字奖牌——"全  相似文献   

9.
<正>《高压供用电合同》是供电公司与高压用电客户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正式供电前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电力  相似文献   

10.
<正>2019年6月24日,国网湖北襄阳供电公司47名"青安先锋"集中与45个供电所签订结对协议。至此,该公司优秀青年员工与全部84个供电所的结对工作完成。针对基层站所普遍存在的青年人才短缺、安全短板亟需补强等情况,该公司从2018年起组织一个或多个优秀青年员工与一个供电所结对共建。该公司聚焦安全生产工作,从市公司党委、"青安先锋"派出单位、结对供电所和"青安先锋"个人四个维度,建立四级履责清单。每周确定一天作为"青安先锋"集中行动  相似文献   

11.
<正>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而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  相似文献   

12.
<正>本刊讯眼下各类施工建设已进入高峰期,大型挖掘机、吊车和重型自卸车往来穿梭,给线路安全运行带来了较大威胁。为严防外破,国网福建泰宁县供电公司通过健全特巡防外破日报、周报和月报制度,完善线路及设备安全信息动态管理和预警机制,密织防外破"安全网"。2014年4月17日,该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位于城郊附近的6处较大规模的建设工地现场进行了电网防外破专项检查。检查时,工作人员对各个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逐一登记,签订了安全协议。同时,对施工作业现场发现的不安全  相似文献   

13.
他是一位平凡的农机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劳动者;他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约翰迪尔公司职工董全波。"在工作中,我要以工厂的任务为中心,团结整个班组把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这是董全波自1997年加入约翰迪尔公司以来始终遵循的理念。从一个普通员工逐  相似文献   

14.
本刊讯截至2011年6月13日,山东省梁山县供电公司与305名村民签订了《梁山县供电公司聘用村"技安员"协议书》。夏季高温季节是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临时用电高峰期,也正是农村各类人身触电事故、农用电器事故的多发期,  相似文献   

15.
<正>国网江苏响水县供电公司陈港供电所农电工张根通,承担着陈港镇沙荡、草港、四匡3个行政村,39个配电台区,2 109户居民和62家动力客户的用电管理任务,不仅工作量在同行中首屈一指,管理业绩更是令人称赞。两年多来,服务区域内,极少报修,绝无投诉,电费回收率保持100%,交费卡扣率接近100%。2014年5月以来,他所管台区的线损率全部达到并保持在5%以下,这也使他无可争议地成为"盐城农电第一人"。由于贡献突出,2014年,张根通被响水县供电公司授予"最美劳动者"  相似文献   

16.
<正>1案例2009年3月,原告某供电局与被告某木业公司正式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截至当年9月底,被告欠原告8月、9月两个月电费合计93152元。原告以依法停电、送达律师函等形式进行催要,被告仍不偿还。于是,原告向所在  相似文献   

17.
韩辉 《农电管理》2004,(12):22-23
当前,县供电企业使用了大量的农电工或临时工。虽然部分电力企业改革了用工制度,采取曲线使用的办法,组建了“农村电力服务公司”等形式的法人实体,并与之签订了劳务输入协议。但由于此类型的法人实体往往是由供电企业与其下属多种经营单位联合出资组建,如因用工不当而产生劳动争议案件,会给供电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因此,如何合理利用现有劳动法规维护企业权益是值得管理者研究的课题。依法规范企业行为1.无论供电企业还是劳务输出单位都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利,履行各自义务。《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  相似文献   

18.
正案情2011年5月26日,供电公司与磁材公司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建立了供用电关系,之后磁材公司一直按照合同约定的转账方式交付电费。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供电公司职工徐某宣传"预交电费有优惠",收取该公司"预交电费"后,只将部分  相似文献   

19.
本刊讯"时间紧、任务重,签订《农网工程管理责任状》不是目的,大家要高度重视,全力组织落实农网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工期!"2012年11月8日,江苏省新沂市供电公司召开农网工程推进会,该公司分管领导在会上提出了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20.
(1)注意不要口头说了算用工者与劳动者只在口头上就劳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 ,而没有签书面合同 ,一旦产生纠纷 ,劳动者有理也说不清楚。所以 ,要先按法规签好合同 ,再按合同办事。(2)注意不要交纳保证金有的用工者为了给劳动者套上一条“绳” ,便于管理 ,所签的合同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如合同规定 :上岗必须先交保证金 ,若违反合同 ,保证金没收。这样的合同签订后 ,劳动者就身不由己了。(3)注意不向用工者一方倒在签订合同时 ,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不要签那些只规定劳动者义务 ,不规定或少规定劳动者权利的合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