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案情简介。2004年12月2日,因某开发公司拖欠安徽省望江县供电公司电费1.5万元,供电公司在履行了正常的停电手续后,对该开发公司中止供电,某预制板厂用电系该开发公司转供且未经供电公司许可亦因此停电:因协商未果。2005年2月1日,该预制板厂以供电公司停电未提前通知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望江县供电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3600元。 相似文献
2.
3.
1案情简介2004年12月2日,因某开发公司拖欠安徽省望江县供电公司电费1.5万元,供电公司在履行了正常的停电手续后,对该开发公司中止供电,某预制板厂用电系该开发公司转供且未经供电公司许可亦因此停电。因协商未果,2005年2月1日,该预制板厂以供电公司停电未提前通知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望江县供电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3600元。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未建立供用电合同关系,原告主张被告“擅自违反供电合同突然停止供电”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告接受他人转供电并未得到被告许可,且停电前被告已通知了用电人该开… 相似文献
4.
电费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及冲突
电费违约金指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未缴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缴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缴仍未缴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相似文献
5.
<正>1案情概要2006年8月,张某投资办厂,与某供电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合同约定:每月25日为抄表核算日,张某的工厂在10日之内(次月5日之前)应全额缴纳电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供电公司立即供电。2009年1月30日,供电公司在营业普查中发现,张某的工厂有3 762.74元的电费尚未缴纳。经核查,所欠电费为2006年12月与2007年1月的电费,金额分别为2 074.29元和1 688.45元。还查明,该厂在2008年3月与2008年10月先后两次转让,现在由关某经营。供电公司立即对该厂下达了《电费催收通知单》,经营者关某却拒付电费,理由为:(1)自己2008年10 相似文献
6.
7.
1案例某电力局在对某信用社催缴电费时,曾发送过这样的通知:“××用户:至××年×月×日止,尚欠电费××元,请在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供电所交清电费。逾期计收电费违约金,并中止供电。”该信用社收到该通知后,立刻交清电费,但拒缴违约金,并认为通知中表明只要交清电费就不再计收违约金。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并对簿公堂。2评析经了解,这个通知本意是用户交电费的同时再计算收取违约金,却因通知中只写明电费,并且声明“逾期”则“计收电费违约金”,从而引发争议。笔者认为,催缴电费通知书本质上是为了催促用电方尽快交纳所欠电费及基于合同产生的… 相似文献
8.
案情回放2008年4月29日,电力公司与某制笔公司签订了《高压供用电合同》和《电费结算协议》。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为:"用电人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之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A、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结算协议》中约定用电人直接向供电人一次性交付电费,应自每月抄表日起10日内全额交清电费。 相似文献
9.
1 案情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铁营子乡某酒店,自开业以来,一直按时交电费,供用电双方形成了良好的供用电关系。但截止2004年4月,该酒店以经营亏损,一时无力交付电费为由欠电费达4760.65元,经大明供电所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程序于2004年5月15日对其下达停电通知书,5月27日停止供电。然而几天后,供电所人员发现酒店又用上了电, 相似文献
10.
正案情某供电公司与某大酒店没有签订书面供用电合同,但供电公司一直为其供电。大酒店从2007年10月至2011年3月欠交电费共计12738452.63元。供电公司多次催要,大酒店不予支付。故于2013年4月1日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大酒店支付2007年10月至2011年3月电费,并赔偿利息损失。首先,因双方未签订书面的供 相似文献
11.
12.
电费拖欠历来都是令供电企业感到头疼的问题,原有的电费保证金制度现已失效,只剩下《供电营业规则》里设定的电费违约金制度仍在继续执行,对于一些电费回收高风险用户,却不足以扼制其欠费行为的发生,有必要在供用电合同签订过程中,针对该群体引入定金罚责制,对电费回收高危企业用户实行违约金和定金的双重约束,进而有效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编者按] 相似文献
13.
14.
1有关欠费停电时间的法律规定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依据该条规定,当用电方逾期未交付电费即欠费时.供电企业不能立即停止供电.而要等到用电方拖欠电费30日以后.才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电。 相似文献
15.
1案例简介 2006年4月16日,某纺织公司向某供电公司提出高压用电申请,申请新装变压器容量为800kV·A.2006年4月22日,纺织公司委托供电公司对其受电工程进行安装施工.2006年6月2日,供电公司同纺织公司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并于次日完成装表接电工作进行供电.但此后,虽经多次催缴,纺织公司拖欠的5.2万元施工费仍未清偿.2006年10月19日,供电公司对纺织公司采取了中止供电措施. 相似文献
16.
案例介绍2003年12月17日,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某市供电局申请用电,用于物业管理。2004年1月某市供电局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安装了电表,同时签订了《低压供用电合同》。2005年10月至2006年1月,房地产开发公司欠电费27012.9元。供电局多次催讨无果,遂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实际使用人为由,将某物业有限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电费27012.9元。一审判决后,某物 相似文献
17.
由供电、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嘉定区反窃电办公室,于2001年8月22日成立以来,努力工作,截止2002年8月22日,共查出窃电户351家、补收电量37.549万千瓦时、补收电费128.492787万元,其中窃电严重的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多少年来,嘉定农村窃电现象严重,不仅干扰了正常的供电秩序 相似文献
18.
某煤矿拖欠桌供电公司电费及违约金2000多万元,无力偿还。后该供电公司得知某实业有限公司欠该煤矿煤款3000余万元且大部分已到期,即建议某煤矿以仲裁方式或诉讼方式向某实业公司主张到期债权,以便偿还拖欠的电费,实现电费债权。某煤矿既不缴纳欠费,对某供电公司的建议也不予以理睬,又濒临破产,如不尽快实现电费债权,一旦该煤矿进入破产程序, 相似文献
19.
1 案情介绍 2006年8月20日,某供电公司与某化工厂签订<供用电合同>,约定双方的电费结算方式:"安装预付费购电系统,实现先购电后用电……"预付费购电系统投入使用后,化工厂按约定购电消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