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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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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PagiolaPlatais于2007年提出的生态补偿标准逻辑,利用2017年对黄土高原区——延安市的延川、安塞、吴起三地的农户调研数据,对退耕还林进行了成本效益分析,以探求合理的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标准。首先,对农户退耕还林实际成本与机会成本进行了核算,核算出总成本为202.4元/年·亩,作为补偿下限。其次使用条件价值评估法对退耕还林非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依据农户支付意愿,计算出退耕还林补偿标准上限为304元/年·亩。  相似文献   

2.
生态公益林价值补偿意愿调查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采用意愿调查及多元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井冈山林区生态公益林价值补偿意愿支付值进行系统分析,并对2001~2010年间区域内居民的意愿支付数量进行动态预测。结果表明:区域内居民享受生态公益林价值的意愿支付费用相差较大,平均意愿支付值约为调查者数量累积百分数的62.27%;意愿支付值的大小受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家庭人均收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主要影响因素为家庭年人均收入。  相似文献   

3.
退耕还林作为一项重要政策,已经在近年来的环境保护实践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该项政策的实施及效果来看,总体上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着重大的且必须在今后的实践中着力加以解决的问题。其中,退耕农户权益受损、农户参与程度低、退耕农户长远生计无保障等问题尤为突出。笔者认为,要有效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我国退耕还林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因而关于我国退耕还林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四川盆周山区平武县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其生态补偿特征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农户对退耕补偿的依赖程度有区域性,生态补贴缓解了农户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面临的生存压力,退耕农户利益得到持续保障是稳定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因素;农户对还耕地中林木处置权的实现感到困难,"成效验收"生态补偿模式能调动农户的积极性。研究结果可为下一步退耕生态补偿的调整和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5.
通过多次野外调查,利用遥感影像数据,在“3S”技术支撑下,划分了青海湖流域天峻县各景观类型并计算出了面积。在此基础上,使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法和区域景观价值法确定了天峻县各生态类型生态补偿的上下限标准。结果表明:草地的生态服务价值最为显著,为66.97×108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最小的景观类型为灌丛,其价值为1.19×108元;从景观类型面积看,天峻县高寒草甸面积最大,达到717572.16hm2,石砾地面积最小,仅为205.93hm2;在不同类型植被景观价值中,高寒草甸对青海湖流域天峻县景观价值的贡献最大,为35.33×108元,山地灌木林景观价值最小,仅为0.08×108元。天峻县生态补偿的理论上限为101.42×108元/年,补偿理论下限为47.61×108元/年。  相似文献   

6.
制订合理的价值补偿标准能够有效促进森林生态产品供给, 对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增加社会福利具有重要意义。文中在对森林生态产品的内涵和特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运用经济学理论解释对供给的森林生态产品进行价值补偿的必要性; 基于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与均衡价值论对森林生态产品价值补偿标准进行理论探讨; 明确森林生态产品价值的最低、最高朴偿标准, 综合考虑对价值补偿标准产生影响的动态因素, 提出科学、可行的价值补偿标准综合测算模型。  相似文献   

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益林生产经营者投入的成本,在提供生态服务时,不能通过商品交换取得相应的报酬,在经营者与受益者、当代与后代之间,无法形成合理的经济利益关系。应用意愿调查法对林地所有者、林地使用单位、林地管理者的支付意愿及受偿意愿直接进行调查,以确定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金额,可以为生态公益林的生态补偿提供依据,也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出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湖北森林生态资源价值的补偿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湖北森林生态资源价值补偿标准体系,主体标准随客体标准而定.湖北森林生态资源价值理论补偿标准为682.80元·hm-2,不同资源类型补偿标准有较大差异,从79.20到2 226.90元·hm-2不等,林业苗圃最小,四旁林最大;根据不同地区资源质量、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特定地区的执行标准;部分补偿是森林生态资源价值补偿的普遍形式,确定部分补偿标准计算方法,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是实现资源价值补偿的有效途径;国家补偿和地方补偿标准是二者之间补偿比例问题,在湖北省国家补偿标准应在22.75%~69.67%之间,地方补偿标准应在30.33%~77.25%之间.  相似文献   

9.
对退耕还林补偿标准和补偿年限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现行的退耕还林还草钱粮补偿标准存在“一刀切”现象,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认为对退耕损失的补偿标准应实行分区级的不同补偿标准。对于还林投入成本的补偿,近期重点考虑两项:种苗补助费和增加管护费。对还生态林的种苗补助费要按分区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并给予长期的管护费(与我国现行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一致);对于还经济林(草),维持现有的50元种苗补助费,不足部分由小额贷款予以支持,不增加管护费。农户改变土地用途损失的长期性和生态效益发挥的持续性共同决定了要对退耕还生态林的农户实行钱粮的长期补偿;基于现实的考虑,也应适当延长还经济林(草)的钱粮补偿期限。  相似文献   

10.
退耕还林(草)工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孔凡斌 《林业科学》2007,43(1):95-101
回顾和分析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及研究进展,剖析退耕还林(草)工程主要经济政策、成本结构和补偿现状,指出当前补助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从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期限以及补偿资金筹措等几个方面探索建立我国退耕还林(草)生态补偿机制的可能途径;提出建立退耕还林(草)工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1.
文章以呼和浩特市2015年森林资源现状为研究对象,从森林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两方面,对呼和浩特市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进行了研究,提出森林生态补偿标准应包括经济价值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两部分,经测算呼和浩特市森林生态补偿参考值为3 390元/hm2。  相似文献   

12.
构建科学的生态补偿标准体系,能够实现以生态补偿带动精准扶贫,将生态环境退化与经济贫困恶化的困局兼而治之。目前,对森林补偿标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局地层面,国家尺度补偿标准体系研究尚不多见。将经济水平、营林成本、生态区位和林分质量等因素引入补偿标准模型,应用森林长期定位观测数据和31省森林经营成本等基础数据,构建效益法和成本法的补偿标准区间体系,结合皮尔(R.Pearl)生长曲线模型和经济发展阶段设计我国适度补偿标准体系。结果表明:效益法补偿标准均值是1 605.90元/(hm~2·a),成本法补偿标准均值是615.15元/(hm~2·a),各地适度补偿标准的均值为783.60元/(hm~2·a);效益法和成本法分别能够解释实际补偿标准变异的38.5%和41.4%;补偿标准区间和适度补偿标准体系的构建能够响应多种异质性要素,有利于实现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激励相容。  相似文献   

13.
以南山国家公园为研究区域,评估了区域内的森林、草地、湿地这三类生态系统2016年的服务功能价值作为生态补偿标准的参考上限,核算生态保护机会成本作为生态补偿标准的参考下限,并利用Logistic生长曲线模型调整系数对计算出来的数值进行调整。结果表明:2016年南山国家公园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总额为565 497万元,生态保护的机会成本合计69 853万元。根据地区发展程度计算出来的Logistic生长曲线模型经济类调整系数,取值0.12。由此确定2016年南山国家公园生态补偿标准为110 804万元。  相似文献   

14.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难点与问题阐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指出了退耕还林作为中国环境保护发展下的一项重点工程,不仅能够对耕种水土的流失、盐碱化现状、沙土化现象进行有效治理,同时还能够最大程度地提升植被生态作用的发挥,为社会发展主力。结合实际的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现状,针对期间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及难点进行了阐释,以期为提升林木开采及利用提供一点理论帮助。  相似文献   

15.
通过文献调查消落带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分析了生态补偿的必要性。总结了前人在流域、湿地等生态补偿标准所做的研究以及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计量方法,提出了对消落带的生态补偿标准研究适用的计量方法,并对未来消落带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16.
通过运用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的方法,对高原地区退耕还林现行的生态补偿标准进行研究,以期进一步建立更为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结果显示退耕还林应有的补偿标准为9 253.3元/hm~2,而现行的补偿标准仅为3 600元/hm2,无法满足退耕还林参与者生产生活和生态经济建设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扩展补偿途径及方法,同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保障机制,以促进昌都市退耕还林工程的有序进行。  相似文献   

17.
退耕还林补偿问题研究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国内退耕还林工程补偿问题相关文献的研究, 阐述了退耕还林工程经济补偿的研究现状, 分析了已有研究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不足, 并展望了该研究领域未来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8.
基于CVM条件价值法,通过对湘江流域8个主要城市的居民进行实地调研,有83.87%的居民有支付意愿,采用非参数估计测算出湘江流域居民的生态补偿支付意愿为127.72元(人/年)。以"基本特征""居住地特征""水环境意识""现状评价""心理预期"5个影响因素分15个影响因素变量对居民支付意愿WTP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教育层次对WTP有显著正影响;居住地时长、水环境产权意识、政策了解度、对政府治理预期对WTP有极显著正影响;湘江流域水质、植被覆盖度对流域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有显著负影响;居住地离江距离对居民支付意愿有极显著负影响。最后,本研究根据科斯定理、基数效用论、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分析结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9.
长白山自然保护区旅游生态补偿支付意愿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条件评价法(CVM),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长白山自然保护区游人及当地居民的生态补偿支付意愿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游人愿意以资金形式支付生态补偿的人数比例要高于居民,支付的资金总额也比当地居民的高6.32倍,反映出游人是旅游活动中更大的受益者,尤其是年龄大、收入高、出游次数多的游人,愿意支付更多的金额。当地居民虽然也是旅游受益者,但他们更愿意以劳动的方式来支付生态补偿,尤其是居住时间长和年轻的居民,更喜欢用劳动的方式来支付生态补偿。  相似文献   

20.
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研究现状及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探讨自然保护区补偿标准与其他类型生态补偿主要区别的基础上, 通过梳理近年来我国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研究案例, 总结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研究中的主要方法, 对比分析了不同方法的特点和不足, 提出自然保护区补偿标准研究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误区, 以期为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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