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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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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作社的盈余是指当年收益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盈余。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对这部分盈余必须实行盈余返还,这是正确反映合作社成员与成员之间以及成员与组织之间利益关系的核心。  相似文献   

2.
合作社的盈余是指当年收益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盈余.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对这部分盈余必须实行盈余返还,这是正确反映合作社成员与成员之间以及成员与组织之间利益关系的核心.  相似文献   

3.
如何真正按照交易量(额)分配盈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的基本准则: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相似文献   

4.
张菊  邓军蓉 《湖北农业科学》2012,51(10):2148-2150
以湖北省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有制度背景下的盈余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合作社盈余分配的问题主要有:公积金提取比例随意性强,没有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公积金没有量化到个人.合作社盈余分配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普通成员不了解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合作社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政府部门对合作社财务监督不力.为此,提出应该重视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健全合作社评估及监督机制和规范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等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5.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1)按成员与合  相似文献   

6.
编读往来     
问题一:为什么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必须主要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留言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这反映了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的根本特征。一方面,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另一方面,成员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的义务。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包括交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有偿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技术、信息、运输等服务,具体的交易情况要记载在成员账户中,作为分配的依据。如果成员不通过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或者不通过合作社购买生产资料,以及不利用合作社提供的其他服务,合作社就不会有效益,也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因此,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是衡量成员对合作社贡献的最主要依据,是合作社产生盈余的最主要来源,盈余应当主要根据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相似文献   

7.
《农家致富》2013,(8):53
江苏省灌南县三口镇读者苗某来电:去年合作社没有进行盈余分配,许多社员都有意见。请问:合作社当年盈余应如何分配?答:《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将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农地股份合作社应当将可分配盈  相似文献   

8.
《当代农业》2010,(22):16-16
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积金是指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的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的资金。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谢平 《新农业》2012,(7):12-13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5年来,朝阳市始终把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经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实践,取得较好的成效。截止到2011年年末,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973家,设施农业、养殖业、果业三大农业主导产业合作社占总数72.9%。合作社成员达到2.66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6.31万户。合作社种植农作物总面积达48.55万亩,生产农作物产品总量170.3万吨,畜禽产品产量11.55万吨;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25.13亿元。统一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8.29亿元。资产总额累计4.85亿元,盈余总额1.9亿元,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金总额1226万元,盈余返还总额5003万元。  相似文献   

10.
合作社的交易优惠是成员在与合作社交易中获得的低于市场价购买生产资料或服务、高于市场价销售产品的利益.部分合作社负责人认为交易优惠额就是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分配的数额,只是将利益分配提前到交易阶段而已,这是对交易优惠与利益分配的重大误解,影响合作社依法进行盈余分配.本文通过分析合作社交易优惠的利弊、交易优惠与盈余...  相似文献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取的公积金应当用于哪些方面? 公积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巩固自身的财产基础,提高本组织的对外信用和预防意外亏损,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从利润中积存的资金。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这一条说明了合作社提取公积金的程序、方式和用途。  相似文献   

12.
江苏省赣榆县玉红草莓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137人,成员出资总额220万元,拥有生产基地3000亩,温室大棚20栋,年销售额2650万元,年可分配盈余总额360万元,年带动农户5000余户。合作社建有加工厂1个,储藏库1座,配备机械2台,开挖机井3个,建设了标准化排灌渠5000米。健全运行机制,促进规范发展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注重技术、信息、购销等环节的全方位合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增强合作社的带动能力。在建立成员档案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和经营业务的需要,制定了理事长周例会和信息员  相似文献   

13.
答:合作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在合作社有盈余时享有分配的权利。同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面临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有的年度可能会出现亏损,这时所有成员都有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的义务。  相似文献   

14.
《当代农业》2010,(23):16-16
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积金的产生,来源于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本质上是属于合作社的成员所有.为了明晰合作社与成员的财产关系。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公积金必须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相似文献   

1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可分配盈余的计算方法和分配办法. 1.合作社经营所产生的剩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称之为盈余 如一家农产品销售合作社,将成员的4000公斤农产品按每公斤11元售出,为了弥补销售农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人工等费用,合作社会首先按10元/公斤付钱给农民,同时按每公斤1元留在合作社4000元钱.  相似文献   

16.
江苏省金坛市碧润水芹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685户,种植面积7500余亩。合作社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收益"原则,遵循"自愿、互利、合作"理念,围绕省市示范社创建目标,以合作内容为抓手,  相似文献   

17.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山西农业科学》2017,(8):1357-1360
依据对新疆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地调研,采用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构建模式、运行管理与分配方式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生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自主构建模式居多,通常采取"统一生产管理与销售"和"统一规划、分户管理、统一销售"2种生产管理方式,合作社成员能相对公平的分享合作社盈余;加工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联合构建模式居多,通常采取"分户生产、统一销售"的生产管理方式,解决了农户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但合作社普通成员分享合作社盈余很少。不同构建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具优势,选择何种模式应依据农户自身条件、经营内容、预期目标和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求。  相似文献   

18.
【目的】阐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合作博弈与合作社盈余分配方式的演变机理,基 于生命周期视角对合作社在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与衰退期 4 个阶段,“资本”与“劳动”地位变化如何影 响合作社剩余索取权的配置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方法】以博弈论为工具,讨论了异质性条件下合作社在生 命周期不同阶段盈余分配制度的演变 , 并利用重庆市奉节县铁佛脐橙种植股份合作社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 【结果】明晰了我国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机制的演化机理,合作社盈余分配方式与合作博弈力量呈同方向变动, 当合作社由出资方的“大农”占据主导地位时,合作社倾向于按股为主分配盈余,反之则倾向于有利于“小农” 的按劳动投入(即交易量)分配。【结论】合作社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随着经营目标的改变,“资本”与“劳 动”的地位会发生相应变化,由此带来盈余分配方式的演变;在政策启示上也表明,基于生命周期视角的包容性、 平衡性、协同性支持合作社激励相容发展,不仅能够较好地弥合合作社异化带来的不确定性,也为新时期我国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思路和探索。  相似文献   

19.
基于湖北省20家合作社的调查资料,对合作社的产权安排现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合作社产权安排现状主要表现为:在所有权结构方面,合作社领办主体呈现多元化,大部分股权高度集中;在控制权结构方面,合作社理事会成员都为核心成员,重大事项决策权一般集中在理事长或理事会;在盈余分配方面,合作社盈余分配方式不合法,普通成员很少受益。为此,应该规范合作社股权结构设置、加强合作社产权监管机制和建立公平富有激励性的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  相似文献   

20.
《农家致富》2010,(17):17-17
江苏省东台市东成甜叶菊专业合作社位于美丽富饶的黄海之滨——东台市三仓镇。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10月.由杨德成等人发起并创办.现拥有成员246人.成员出资额146万元。此外.合作社还拥有经营场所10余处约1.3万平方米、运输车辆16辆。去年.合作社实现销售额1012万元.盈余25.76万元.成员分配盈余15.46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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