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以来,各地都在加快推进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而"家庭农场"做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作用日益凸现,实践证明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八报告指出,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兵团应不应该发展家庭农场、如何发展家庭农场,成为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问题.本文从家庭农场的内涵和特征出发,分析家庭农场与兵团其他主要经营主体的区别和联系,探讨现阶段兵团发展家庭农场的条件和制约因素,应遵循的原则和发展的主要模式,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措施,以期对兵团发展家庭农场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联合,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连续5年开展了"聚力强社"农民合作社领军带头人培育计划,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为适应"十四五"发展需要,持续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2022年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将继续开展"聚力强社"活动,并将服务对象扩展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其发展提供培训、宣传、咨询等一揽子服务。 相似文献
4.
5.
燕玉霞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7,31(4):40-44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业发展以"家庭农场"为主的经营理念,为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契机.河南省是农业大省,是我国最为典型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样本,研究其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其他省份乃至全国都有借鉴意义.河南省的家庭农场正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面临着很多问题,如农业经营土地细碎化、农业经营主体素质不高、农业经营市场风险等各种问题.在研究国内外成功的家庭农场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的省情探索一条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道路,如加快土地流转制度建设、发展多元经营结构、构建家庭农场主题培训机制、加强家庭农场金融扶持等. 相似文献
6.
7.
8.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把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十四五"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强指导服务,持续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 相似文献
9.
何秀荣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20,32(3):3-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10.
11.
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为了全面掌握我县家庭农场这种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促进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本篇文章讲述了我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并对此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2.
13.
德国农业经营体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世界农业》2014,(7)
德国是世界上著名的农业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农业的竞争力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德国完善的农业经营体系保证了农业的高效生产和农产品价值的实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德国的农业经营体系主要包括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服务主体两部分。家庭农场是德国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要经营主体,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四位一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德国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支撑,是服务主体。本文在研究德国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构建以家庭农场经营为经营主体、以具有中国特色的"四位一体"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相似文献
14.
15.
16.
家庭农场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也是适合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4年,中共江西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加强管理指导、培训教育,加大技术、资金等支持力度。"为了让读者,尤其是想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朋友们更好地了解家庭农场的相关知识,本文介绍了家庭农场的概念、意义以及设立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7.
18.
论家庭农场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方向。但由于家庭农场的登记制度不完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财产属性不统一、法律责任不清晰等原因,已经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是家庭农场的法律属性没有清晰明确的界定,无法对家庭农场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区分。 相似文献
19.
20.
近几年,长葛市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迅猛成立、发展,在特色农业产业创建、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已经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效益、创立农业新型种植模式、促进"三农"发展、建设现代化新农村具有特殊的促进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