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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新兽药管理制度1、新兽药安全性评价制度《条例》第七条规定:研制新兽药,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一个新的化合物能够作为新兽药用于动物之前,必须保证该化合物对动物、对使用者和生产都是安全的,对环境没有污染,用于食品动物的还必须保证对动物性食品不构成危害。2、新兽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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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兽药管理条例》已经于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卜通过,并将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兽药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2001年刚刚进行修订的,为什么仅仅过去三年,又要对《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伞面修改?笔者通过对新、旧《条例》的深刻学习,有一些不成熟的想法,在新《条例》即将施行之际,愿与畜牧兽药行业的同仁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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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平遥县在2011年对26个兽药经营企业实施了GSP验收认证,通过实施GSP,兽药经营企业硬件和软件建设有了较大提高,企业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明显进步。但近期在对兽药市场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部分企业的质量管理有所松懈,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现就今年查处的一些案例以及其适用的条款、《兽药管理条例》在运用环节中存在一些疑惑,如执法主体、人药兽用、兽用生物制品的规定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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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管理条例》中需要商榷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11月1日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对进一步加强兽药生产管理、规范兽药进出口程序、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强化监督措施和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基层执法人员,笔者在近5年来的兽药执法工作中发现,<条例>中有几个需要商榷的问题,现将其总结如下,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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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4年经国务院修订后迄今已实施近十年,对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进而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现代畜牧业和兽药行业的快速发展,现行《条例》中的部分条款,在当前行业监督管理中尚存在一些难点,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文结合近年来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实践,就现行《条例》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以及完善建议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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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分析了我国实施新《兽药管理条例》后对兽用新生物制品注册管理产生的影响,以使读者了解兽用新生物制品在注册管理上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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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兽药管理执法人员和从事兽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相关人员学习掌握新《兽药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现就新《条例》的主要特点谈一些看法。笔者认为 ,新《条例》是在系统总结各地贯彻实施1981年5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和2001年11月29日《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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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对《兽药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部分):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国家对依法获得批准或者登记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兽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自批准或者登记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获得批准或者登记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数据申请兽药审批或者登记的,审批或者登记机关不予审批或者登记;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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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铁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6,(4):11
正黑山县养殖业的蓬勃发展,带动兽药市场的繁荣,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将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归纳如下,以供兽药经营企业、个人及消费者借鉴和参考。1存在的问题1.1兽药经营企业房屋面积不足,布局不合理;仓库面积不足,没有相应制冷设备;有些兽药经营企业没有仓库,检查时随意指定。1.2经销人员资质不够,借用或租用他人文凭证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书。1.3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没有及时更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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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04,(5):25-26
2004年4月9日国务院公布了第45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兽药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现分期予以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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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第10期已刊发了《兽药管理条例》全文。那么。国务院这次全面修订《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考虑的是什么?《条例》确立了哪些新的制度?在执行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此,新华社记者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进行了采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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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兽用生物制品购销秩序混乱,执法经营不分,部分法规条文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笔者提出:①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属技术服务范畴,应该实行执法与经营分离,让兽用生物制品放开经营,以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②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制止非法兽用生物制品生产销售。③完善法规,允许有相应技术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把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许可审批权由省厅下放到县局,以简化办证程序,减少发证审批数量;强制建立兽用生物制品购销档案制度,并制定对违反者的相应处罚措施,以明确各个环节责任,确保生物制品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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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已于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04令发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又迈上一个新台阶,对于加强兽药监督管理工作,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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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分为总则、新兽药研制、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兽药进出口、兽药使用,兽药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七十四条。原《条例》为九章51条,加了23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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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鹰 《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5,26(1):43-46
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4年4月9日以国务院令404号颁布,并已于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涉及兽药管理的《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等8个行政规章同时废止。新《条例》共9章75条,各章分别为:总则、新兽药研制、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兽药进出口、兽药使用、兽药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与原《条例》相比,其章节数未变,但体例与内容变化很大,条款多出24条。下面就兽药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及使用等各个环节对新《条例》与原《条例》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