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律师同志: 春耕前我从熟人手中买了一台农用三轮车。我开着这台车到县里拉化肥等农用物资,当晚住在一家旅店,车辆开进这家旅店的车库交由旅店保管。第二天提车时发现车辆没了,店主同意赔偿,后其发现该车为“三无”车辆 (无车辆牌照、无行车证、无购置证 ),即以“三无车辆”为非法财产,非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旅店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成立吗 ? 读者:超成 超成同志: 你住某旅店,将车辆交由旅店保管,旅店同意予以保管,你们之间的保管合同即告成立。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按《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有关不善保管造成保管物毁损、丢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对保管物损害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责任。旅店将你交由他保管的车辆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与旅店之间形成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这一问题应由民法解决。 至于你购买的“三无”车辆 (无车辆牌照、无行车证、无购置证 )是否属于非法财产,应当如何处置,这要由行政法解决,由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你与其在这里形成的是行政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是不能混同的二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旅店如怀疑你存放的“三无”车辆为非法取得,他们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请求查处,但他们不能予以认定,不能擅自处理。旅店以存放的“三无”车辆为非法财产,不履行合同义务,不返还车辆,不予赔偿,无法律依据。如其拒不赔偿,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相似文献   

2.
《农家致富》2013,(2):54
【案例】米某出差前将多年收藏的大量珍贵邮票交给好朋友代为保管,可是由于朋友楼上住户家中水管冻裂,水流至其家中,致使邮票严重受损。他要求赔偿,朋友拒绝。【评析】《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米某将邮票交给朋  相似文献   

3.
维权背景:无偿保管的保管人一般不负赔偿责任,但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的,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案例:李某种植20亩水稻,保水稻种植险、在收割期间.他请些工人帮忙,雇工们在工作期间不小心点着了火.导致水稻大片焚毁损失。李某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按免赔责任约定不予赔偿。  相似文献   

5.
《当代农业》2009,(2):51-51
案例:李某种植20亩水稻,保水稻种植险、在收割期间.他请些工人帮忙,雇工们在工作期间不小心点着了火.导致水稻大片焚毁损失。李某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按免赔责任约定不予赔偿。  相似文献   

6.
读者王建军来信咨询:2011年8月一天上午,我将刚收割好的稻谷晒在了自家门前的公路上。当天上午,李某骑摩托车经过时,囡避让我晒在公路上的稻谷将车驶入左侧车道,与无驾照的林某驾驶的面包车相撞,致使李某重伤、车辆损坏。前几天,李某将我和面包车驾驶员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我们赔偿他损失。请问:我没有撞他,也要赔偿吗?  相似文献   

7.
<正>案例2017年4月1日,崔某去机场接朋友,由于其车辆正在维修,于是向邻居蒋某借用轿车。崔某接到朋友在返回途中,为了避让对向行驶的车辆时,因速度较快,不慎撞倒同向骑摩托车行驶的李某,造成李某受重伤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10万余元。交警认为崔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费用问题协商未果,李某将崔某、蒋某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3个被告共同赔偿其医疗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我和李某均系个体司机(都有大货车驾驶证),前不久,李某要拉货,提出向我借车,由于我们一直关系很好,我也相信他的驾驶技术,就同意了。没想到他拉货返回途中,把车交给了和他同行的王某驾驶,王某没有驾驶证,结果出了事故,撞伤两人,车也受到损害。交警当时便把我的车扣押,至今已10多天。由于李某、王某不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现受害人找我要求赔偿。请问:我应否承担这个赔偿责任?交警扣我的车合法吗?读者:王某王某同志:根据你信中所述,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①你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  相似文献   

9.
<正>编辑同志:三个月前,李某驾驶货车时因违章超车,撞坏了我停在路边的小车。因旁边的汽修厂老板告诉我维修费用大约需要1万元,遂要求李某按此赔偿。李某虽然认可,但却以其车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需要等候保险公司理赔为由,拒绝向我支付现金。我一气之下,叫来亲朋好友强行扣押李某价值10余万元的货物,甚至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我将一批棉布存放在周某的仓库内保管,经协商,周某同意无偿保管。今年7月份,当地连降大雨,因周某的仓库年久失修,雨水漏进,使我的棉布受损,损失达1.4万元我要求周某赔偿时,周某认为是无偿保管,且不是人为损坏,故不肯赔偿。请问保管人是否应赔偿?读者王江王江读者:保管  相似文献   

11.
据报道,此次北京遭遇强降雨,车险的出险案件集中在发动机受损、水淹车、因暴雨造成的碰撞三类案件。那么,哪些情况可获保险公司赔偿,哪些情况不能获得赔偿呢? ●非暴雨损失不予赔偿 车主在遭遇暴雨天气时,不要贸然涉水行驶,尤其是不熟悉的路段;在暴雨过后,也不要贸然进入积水路段行车,因为在非暴雨时涉水行车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暴雨的认定,要以气象部门的报告为准。  相似文献   

12.
不是所有大学生村官的舞台都在田间地头,没有田野的天地一样精彩! 弓大姐赔偿丢失电动车 2011年5月的一天,社区居民弓大姐一脸愁闷地找到我,想让社区帮她协调一下丢失电动车的赔偿问题。 弓大姐是辖区汽贸小区的门卫,还负责看管小区的车棚。来找我的前一天夜里,车棚里丢了三辆电动车,弓大姐需赔偿失主损失。  相似文献   

13.
案例:去年麦收期间,李某驾摩托车沿公路自南向北行驶.途中,李某为躲避晾晒在路上的小麦,将车驶入左侧车道,与迎面而来的张某的面包车相撞,造成李某所驾车辆报废、李某本人重伤的惨重后果.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逆道行驶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无证驾驶承担次要责任.住院期间,李某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元.李某伤愈后,经多方了解得知,小麦的所有权人是农民庄某,他将脱粒后的小麦晾晒在公路一侧,占据了道路近一半的宽度,自己驾车路过这一路段时只得驶入逆行道,因此才出现这一事故.同年10月底,李某将张某和农民庄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庄某辩称,自己虽然确实在事发地段晾晒过小麦,但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没有提及小麦所有权人的责任,所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逆道行驶承担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无证驾驶负次要责任;庄某是小麦的所有者,其晾晒在路面上的小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道路畅通,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应按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4.
【案例】查某因拉沙一事与李某发生争吵。后李某诉至法院,以查某打伤他为由,并提交交通费、医疗费等收费发票等证据,要求医疗费等赔偿。法院认为,根据李某提交的证据形成证据锁链,可以证实是由查某侵害导致  相似文献   

15.
正案情:前不久,司机张某驾驶一辆满载有机肥的车辆,行驶至安徽省芜湖市沈巷镇某路段处右转弯时,因疏于观察,导致车辆翻入路边鱼塘,有机肥落入鱼塘产生的污染导致村民刘某养殖的鱼虾受损。刘某认为,张某驾驶的车在芜湖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且在保险期限内,因此,保险公司应对其鱼塘损失进行理赔。保险公司认为,刘某的损失系货物污染造成,并非车辆事故造成,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条款第七条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因污染造  相似文献   

16.
问:不久前,我与邻居李某发生纠纷,打斗中李某的右手被我打折.后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我赔偿李某500元.事后,李某共花去治疗费1000元.他认为我赔偿的500元仅是实际医药费的一半,该调解协议显失公平,不具有法律效力.说不赔偿1000元就到法院起诉我.请问,村里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7.
李配银 《吉林农业》2005,(10):36-36
问:不久前,我与邻居李某发生纠纷,打斗中李某的右手被我打折。后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我赔偿李某500元。事后,李某共花去治疗费1000元。他认为我赔偿的500元仅是实际医药费的一半,该调解协议显失公平,不具有法律效力。说不赔偿1000元就到法院起诉我。请问,村里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8.
《新农村》2005,(12):28-28
两个月前的一天上午,我乘坐李某的出租车回娘家。途中,李某的车与孙某驾驶的小货车相撞,致使我身受重伤,为此花去医疗费近万元,其他方面的损失也很大。该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考虑到孙某家境困难,赔偿能力十分有限,于是就要求李某赔偿我的损失。因为我身受重伤,承运人李某是有责任的,且其有赔偿能力。可李某认为,在本次事故中,他也是受害者,我受伤责任完全在于孙某,因而拒绝了我的索赔。请问,交通事故索赔中能否“择富弃贫”?  相似文献   

19.
李宝星 《中国农资》2014,(28):20-20
<正>第五节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日常工作中,货物储存、货物保管等都属于此类合同。  相似文献   

20.
《农家致富》2010,(15):54-54
【案例】李某驾车,不慎将路人王某撞伤,李某已投保交强险,且在保险期间内。王某将李某和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