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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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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重庆市璧山县璧北蔬菜基地大气、灌溉水及土壤各污染指标的监测,采用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和超标加权法,对该蔬菜基地的大气、灌溉水、土壤以及整体的环境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和分析.研究发现:璧北蔬菜基地各单项环境质量和整体环境质量都属于"清洁"水平,符合当前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环境质量应当满足的要求;但该基地中灌溉水中总砷含量为"尚清洁",因此需要加强对灌溉水环境质量的重点监测,避免砷进入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重庆市璧山县璧北蔬菜基地大气、灌溉水及土壤各污染指标的监测,采用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和超标加权法,对该蔬菜基地的大气、灌溉水、土壤以及整体的环境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和分析。研究发现:璧北蔬菜基地各单项环境质量和整体环境质量都属于“清洁”水平,符合当前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环境质量应当满足的要求;但该基地中灌溉水中总砷含量为“尚清洁”,因此需要加强对灌溉水环境质量的重点监测,避免砷进入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  相似文献   

3.
秦皇岛市蔬菜产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蔬菜产地环境质量问题,本研究以秦皇岛市14个重点蔬菜基地为研究对象,依我国农业部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标准和绿色蔬菜产地环境标准,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和综合指数法对蔬菜产地土壤环境进行了评价与分析。结果表明:秦皇岛市蔬菜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整体上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要求,但各蔬菜基地土壤肥力较低,且部分基地土壤Hg、Pb、Cr含量超过绿色蔬菜产地标准,不利于绿色蔬菜生产,应采取有效措施改进。  相似文献   

4.
山西太谷县部分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为摸清太谷县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属含量状况,依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导则》的要求,对太谷县蔬菜产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调查分析。结果表明:除土壤中铅外,蔬菜产地各项污染因子的污染指数均小于1,满足国家标准的限定值;污染水平为清洁或尚清洁。太谷县蔬菜基地土壤符合A级绿色食品的生产要求。  相似文献   

5.
模糊数学模型在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中的应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通过对乌鲁木齐市水西沟乡、板房沟乡、四十户乡、青格达湖乡、安宁渠镇、永丰乡、六十户乡7个蔬菜基地土壤中重金属离子(镉、汞、砷、铜、铅、铬)含量进行检测,采用单因素决定和加权平均两种模糊数学模型对土壤重金属综合污染进行评价,分析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土壤环境中的6种重金属离子均在标准之内,土壤环境质量为一级,属于安全、清洁级水平,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采用文献对比法和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石窑当归种植基地的空气质量、土壤质量、地表水质量进行了检测分析.结果表明,种植基地的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国家标准的一级标准,土壤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国家标准的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国家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综合评价认为,石窑当归种植基地环境质量好,符合中药材良好农业规范(GAP)基地的环境标准.  相似文献   

7.
通过采用相关的文献方法对松阳县大东坝灯塔村柳叶蜡梅种植基地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价。松阳县大东坝灯塔村柳叶蜡梅GAP基地规划区大气质量标准达到GB309521996(环境空气标准)一级标准,土壤环境达GB1561821995(土壤环境标准)一级标准。水资源达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一级标准。松阳县大东坝灯塔村柳叶蜡梅GAP种植区环境质量良好,符合绿色药材栽培的环境质量要求。  相似文献   

8.
对舟山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土壤中的Pb、Cd、Cr、Hg、As、HCHs、DDTs的含量进行了测定,以国家标准《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GB/T 18407.1-2001)中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为依据,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和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法评价了土壤环境质量。结果显示,Pb、Cd、Cr、Hg、As、HCHs、DDTs的含量均低于无公害蔬菜产地要求的土壤质量指标值,说明土壤质量满足无公害蔬菜的生产。污染指数评价结果显示,7个监测项目的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0,表明土壤未受到污染;个别蔬菜基地的综合污染指数值略大于0.7,污染程度达到警戒线,其余均小于0.7,说明舟山无公害蔬菜基地土壤环境质量整体上处于安全级别。  相似文献   

9.
五味子GAP基地环境质量评价   总被引:1,自引:2,他引:1  
采用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及其分析方法标准,对吉林博维五味子GAP种植基地规划区环境空气、土壤环境和水质资源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吉林博维五味子GAP种植基地规划区大气质量标准达到GB 3095-1996的2级标准,土壤环境达到GB 15618-1995的1级标准,水资源达到GB 5084-92的1类标准.吉林博维五味子GAP种植区环境质量良好,符合绿色药材栽培的环境质量要求.  相似文献   

10.
上海市三个绿色食品蔬菜基地环境质量状况及评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对上海市崇明县大新乡前卫村、上海市五四农场和青浦县梅桥园艺场的土壤、农田灌溉水和大气采样测定及评价得到该三个生产基地的土壤,农田灌溉水及大气监测的各污染物含量均在所采用的有关标准以内,综合污染指数都小于1.0,环境质量被划分为1 ̄2级,符合绿色食品蔬菜生产的环境质量要求。  相似文献   

11.
[目的]为掌握丹东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状况。[方法]采用土壤单项污染指数和土壤内梅罗污染指数评价方法,对丹东市周边地区蔬菜基地土壤进行污染现状调查和样品采集分析测定,评价丹东市蔬菜基地土壤的环境质量状况。[结果]有47%的土壤受到了轻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镉和六六六。[结论]该研究可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2.
鞍山市南果梨生产基地环境质量监测及评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鞍山市南果梨生产基地的大气,灌溉水,土壤的污染元素的含量进行了测试分析,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的环境质量技术条件》N/T391-2000,进行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证明该生产基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水果生产基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浙南有机茶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浙南各有机茶产地的调查监测,依据有机食品生产规范对主产区的水质和土质进行测试与评价,结果显示各采样点水中亨拿璺及母他哥保指标均符合有机茶的生产要求,土壤中重金属、农药残留也低于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有机食品生产标准。  相似文献   

14.
云木香GAP种植基地的环境质量评价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采用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及其分析方法标准和相关的文献方法对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鲁甸乡新主行政村云木香GAP种植基地规划区环境空气、土壤环境和水资源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该GAP种植基地规划区大气质量标准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达到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一级标准,水资源达GB5084-92(农业灌溉水质标准)的一类标准。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鲁甸乡新主行政村云木香GAP种植区环境质量良好,符合绿色药材栽培的环境质量要求。  相似文献   

15.
为配合宁夏农业标;位化体系建设,2003年对宁夏“灵农牌”鲜猪肉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进行了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结果表明:“灵农牌”鲜猪肉产地环境空气质量、舍区生态环境质量、养殖和屠宰加工用水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  相似文献   

16.
2001年底,大理市通过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评审,国家级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面展开。现已在七里桥镇的五个村民委员会建成包括13.87公顷中心示范样板在内的,总计200公顷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在海东镇建成由规模型牲畜养殖场、大型沼气发酵池、五栋钢塑大棚和计算机自动控制室组成的20000m2 生态型、设施化的无公害蔬菜科技示范园区。有关部门已对大理市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的环境质量作了调查和评价,所有监测数据均符合无公害蔬菜基地要求。基地生产的无公害蔬菜产品经有关部门检测,也均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品要求。现已申报无公…  相似文献   

17.
系统研究了米易主要蔬菜基地土壤和蔬菜中镉污染情况.结果表明攀莲蔬菜基地土壤镉含量在0.012~0.87 mg/kg之间;撒莲蔬菜基地土壤镉含量在0.019~0.47 mg/kg;攀莲蔬菜基地和撒莲蔬菜基地分别有15 %和19 %的土壤镉含量超过国家土壤环境质量Ⅱ级标准.攀莲蔬菜基地和撒莲蔬菜基地的蔬菜镉含量范围分别在0.00248~0.00887 mg/kg和0.00445~0.00774 mg/kg,超标率都为0 %.各蔬菜对镉的累集规律为:叶菜类〉茄果类〉豆类〉根菜类〉瓜类.  相似文献   

18.
杭锦后旗耕地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对杭锦后旗耕地土壤重金属及土壤灌溉水的化验数据分析,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耕地环境质量做出了评价,杭锦后旗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测定四大金属均小于单项指标评价标准,属1级优;单项污染指数都小于1,证明耕地土壤属于安全程度,没有被污染,清洁水平,符合绿色食品产地土壤环境要求的一级指标.  相似文献   

19.
辽中县水稻生产基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辽中县水稻生产基地的土壤、大气、灌溉水、土壤的污染物含量进行了测试分析,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的《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技术导则》中所规定的指标,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结果表明该生产基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水稻生产基地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采用尼梅罗综合污染指数法,参照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全区耕环境质量进行了评价,根据农田土壤和灌溉水水质评价标准,大田土壤污染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所有样点均符合绿色食品产地条件标准。灌溉水所有指标均未超标,符合1级标准。1个样点灌溉水水质综合评价指数为0.71,属尚清洁。其它水样均符合1级标准。综合大田和水质评价结果,我区耕地只有极个别地方受到污染,大部分没有受到污染,可作为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提出耕地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目标、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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