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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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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站):根据农业部第322号公告精神,拟分阶段撤销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产品登记,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农业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郾自2004年6月30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制剂产品。2郾自2005年1月1日起,撤销284个非原药生产企业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制剂产品的登记(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甲胺磷制剂产品94个,对硫磷制剂产品67个,甲基对硫磷制剂产品90个,…  相似文献   

2.
《植物医生》2005,18(2):26-2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04年初,湖南省农业厅发出通知,决定于2004—2007年间在全省范围内分3阶段封杀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具体从2004年1月1日起.撤销含有5种高毒农药的复配产品的登记证和生产批准证,从2004年6月30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含有5种高毒农药的复配产品;2005年1月1日起.除原药生产企业外,  相似文献   

3.
《植物医生》2004,17(3):37-37
据国家经贸委有关人士透露,2004年1月1日,我国始撤销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磷胺这5种毒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有关证书,2007年1月1日,国将全面禁止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高毒农药品种禁用间表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农药产品结构调整全面启动。国家经贸委将高毒农药产品的禁用将分为3个阶段:一阶段为2004年1月1日~12月31日。此阶段开始撤5种高毒农药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的有关证书,并开始分禁用。第一阶段使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比例下降5%;第二阶段为2005年第1月1日~2006年12月31。此阶段严格禁止5种高毒农药原药生产企业外的其他…  相似文献   

4.
《新农药》2005,(1):51-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322号公告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撤消所有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的登记证。自2004年6月30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自2005年1月1日起,除原药生产企业外,撤消其他企业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登记证。  相似文献   

5.
《新农药》2006,10(1):30-30
到2007年1月1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将在农业上全面禁止使用。从在京召开的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总结暨应用技术培训会上获悉,经参加项目的专家和各省农药检定所、植保站等单位代表评议,首批推荐替代品种和使用技术已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相似文献   

6.
信息荟萃     
《植物医生》2005,18(4)
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决定在2004-2007年分3个阶段完成对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硫胺5种高毒农药的削减工作,2007年1月1日起全国禁止在农业上使用这5种农药。2005年削减工作的目标是:所有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混配制剂产品,非原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单制剂产品,除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外,停止在其他作物使用,示范推广一批已经成熟的替代产品,筛选一批新的替代产品,切实减少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量。据介绍,目前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量占农药总使用量的1/4左右,而按照削减方案,这5种高毒农药的…  相似文献   

7.
吴铭 《湖北植保》2007,(2):30-30
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已全面禁止了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这5种高毒农药的全面禁用,对我国农药行业产生的影响无疑是巨大而深远的。一方面,生产企业被禁用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及利润空间将化为乌有;另一方面,5种高毒  相似文献   

8.
《植物医生》2005,18(1):23-23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站):2003年4月30日农业部发布了第274号公告,决定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登记,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并要求强化杀鼠剂管理。为了贯彻落实公告精神,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和丁酰肼产品的登记1、自2003年12月31日起,撤销122个甲胺磷混配制剂、216个甲基对硫磷混配制剂、93个久效磷混配制剂、25个对硫磷混配制剂、1个磷胺混配制剂,共计321家企业的457个产品的登记(见附件1);并且自2003年4月30日起,不再批准这些产品的续展登记。2、自…  相似文献   

10.
《植物医生》2006,19(2):23-23
2005年,农业部大力开展了高毒农药替代管理工作。各省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第322号公告精神,加强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登记管理,充分发挥农药登记对产品结构的宏观调控作用。2005年高毒农药产品登记大幅度下降,全年只登记了471个产品,占登记总数的12.5%。据统计,截止到2005年年底,已登记的高毒农药产品共计2670个,占所有登记产品的11.8%,与1999相比,下降了10个百分点。  相似文献   

11.
隆旺夫 《植物医生》2007,20(3):49-50
自从2007年元月1日国家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以来,不少的农民朋友比较关心其替代农药,尤其是防治水稻的替代农药,它们是些什么新“面孔”呢?  相似文献   

12.
自农业部公告第274号、第322号发布以来,特别是农业部2005年开始实施“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以来,江苏省加强对高毒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工作,确保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74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加强农药管理,逐步削减高毒农药的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登记,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强化杀鼠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混配制剂登记。自2003年12月31日起,撤销所有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的登记(具体名单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公布)。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批准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和临时登记有效期超过4年的单剂的续展登记…  相似文献   

14.
《广西植保》2006,19(3):17-17
为贯彻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舞、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确保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国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5.
根据2006年4月我部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632号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的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强5种高毒农药管理,确保禁令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为贯彻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确保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  相似文献   

17.
尽管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限制或者撤销高毒农药使用、登记的政策,各地也出台了限制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的办法或政策。然而,市场流通中甲基对硫磷、甲胺磷、久效磷、氧乐果、甲拌磷等高毒农药产品仍占据较高比例,以聊城市为例。近几年全市年使用农药3000吨左右,仅高毒农药就用2200吨以上,这对发展无公害农业、提高农产品品质非常不利。笔者通过对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和农民使用者调查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1高毒农药老百姓比较熟悉几种主要高毒农药已连续使用二、三十年,其防治对象、防治效果对使用者而言已经非常熟悉。自己所种植的…  相似文献   

18.
《植物医生》2005,18(4):6-6
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决定在2004-2007年分3个阶段完成对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硫胺5种高毒农药的削减工作,2007年1月1日起全国禁止在农业上使用这5种农药。  相似文献   

19.
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我国使用量大,引起的问题多,对使用人员、生态环境和农产品食用安全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已经列为PIC国际公约中受限制的品种名单,因此,原国家计委和农业部于2004年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于2007年1月1日后停止上述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  相似文献   

20.
为加强农药管理,逐步削减高毒农药的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登记,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强化杀鼠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混配制剂登记。自2003年12月31日起,撤销所有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的登记(具体名单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公布)。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批准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和临时登记有效期满4年的单剂的续展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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