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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对进口动物产品检疫监管中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主体错位等问题.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厘清各自检疫监管职能,明确进出境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后续监管职责是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法定职责.  相似文献   

2.
正领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动物防疫法》,而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领域内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他们是互不相隶属的机构和机关。领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人员为官方兽医;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人员为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随着非洲猪瘟的暴发和近年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暴发,动物、动物产品的检  相似文献   

3.
为深入了解中国与蒙古国进出境动物检疫制度,促进贸易开展,对双方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主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蒙古国进出境动植物及动植物原材料、产品检疫法》进行比较,并分析各自特点。对比发现:中蒙两国动物检疫法在基本情况、立法目的、被检疫对象、境外检疫要求、检疫审批、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旅客携带邮寄物检疫、运输工具检疫以及各方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基本一致。但蒙古国检疫法规定对进境、出境或过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须进行专门风险分析,而我国没有对风险分析相关内容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进行规定;蒙古国对不同动物分类规定了不同的境外隔离检疫期限,而我国仅以双边签署的议定书形式进行规定,期限大多统一为30 d;蒙古国按旅客携带动物、动物产品,如果来自严重动物传染病的国家/地区,则禁止进境,而我国则禁止携带、邮寄几乎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这种一律禁止的做法过于机械。由此建议,我国需在法律层面作出进出境动物检疫风险分析和可接受风险的规定,并提高管理能力,根据不同动物风险等级设定隔离检疫期限,调整携带、邮寄物的检疫措施,加快推进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修订工作。  相似文献   

4.
《中国动物检疫》2004,21(11):1-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以及其他与动物防疫相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办理。  相似文献   

5.
《畜牧与饲料科学》2007,28(4):54-55
为加强对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将124种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管。  相似文献   

6.
《关于海关联盟内采取兽医卫生检疫措施的规定》(海关联盟317号决议)是欧亚经济联盟关境内及联盟边境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的主要法律依据。该决议中的一系列法规自2010年生效以来,历经多次修订。为更好地了解欧亚经济联盟进出境动物检疫制度,促进我国与联盟国家相关产品贸易开展,以海关联盟317号决议为依据,从进出境动物检疫对象、兽医检疫程序、联合检查和抽样、检疫要求、官方兽医检疫证书等方面,对欧亚经济联盟主要法律法规进行概述,并与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行比较,继而借鉴欧亚经济联盟先进做法,在区域化互认机制、统一检疫要求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进出境动物检疫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农办医函[2012]13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你局《关于贯彻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紧急请示》(鲁牧防字[2012]1号)收悉。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和兽医管理体制分工,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  相似文献   

8.
规范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是有效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维护动物卫生监管秩序的重要举措。本文结合实验动物检疫监管现状,分析了当前实验动物监管存在监管主体职责边界交叉,产地检疫规程缺乏,未经强免存隐患,运输环节监管难等问题。这提示应精简行政许可,完善免疫措施和检疫规程,规范实验动物生产及运输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以期为加强和完善实验动物的检疫监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一、十二条对输出国官方出具检疫证书的规定,通过对文锦渡口岸进口动物产品随附检疫证书进行收集、分析、探讨,提出输出国官方检疫证书的确认制度和官方有效检疫证书的确认标准。并由此引发到进口动物产品检疫管理的探讨,提出加强进口动物产品检疫的五方面工作。  相似文献   

10.
《中国动物检疫》2001,18(5):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作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条例所称动物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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