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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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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本刊讯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4月11—16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农药、化肥减量使用考察调研活动。专家调研组先后赴湖南、广东、云南、河北、山东、陕西6省,深入了解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组织实施情况,以及农企对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与当地植保站和土肥站进行了座谈,重点就推进科学施肥、新型肥料技术、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  相似文献   

2.
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至六月九日,我们应日本组合化学公司等邀请,赴日本进行了为期12天的新农药开发及农药残留分析技术考察,先后在东京、静岗、京都、冈山等地访问考察了两个国家科研单位(农林水产省农药检查所和财团法人残留农药研究所)和组合、日绵、北兴、三井东压四个公司的总部及公司的三个研究所(北兴厚木开发研究所、组合清水化学研究所、菊川生物研究所);两个工厂(组合清水工场和北兴冈山工场).现将了解到的情况简述如下:  相似文献   

3.
加拿大对农药助剂的管理   总被引:1,自引:3,他引:1  
与美国国家环保局(USEPA)一样,加拿大农药登记管理,不但注重有效成分的管理,对农药中助剂的管理也十分重视.加拿大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于2004年制定了农药助剂的管理法规,并定于2005年1月9日开始实施.  相似文献   

4.
中德农药管理项目专讯根据中德两国政府协定,由德国政府资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具体承担的“中德农药管理项目”于1995年1月正式实施。项目的目的在于改善国家对农药登记、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提高我国农药产品质量。项目预期8年,共分3个执行阶...  相似文献   

5.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履行<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保护人畜健康和环境安全,加强对进出口农药(含原药和制剂)的管理,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进出口农药应向农业部申请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海关凭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办理通关手续.未取得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的农药,一律不得进出口.本公告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农农发[1999]9号)中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和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列入事先知情同意程序(PIC)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废止.  相似文献   

6.
引言农药登记管理国际研讨会于2003年11月18~20日在中国首都北京召开,来自17个国家的300多位官员和商业代表参加了这次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主办,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具体承办。通过此次会议,所有与会国就相关问题取得了共识,并达成了如下建议:通过有效地使用农药和应用国际农药管理政策,从而取得良好的农药管理效果,减少危害,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支持可持续的农业发展。所有与会国决定在农药管理、登记、进出口、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维持并加强相互联系。此外,各国一致支持和实施有关农药管理的国际准则,如:国…  相似文献   

7.
湖北省农药管理工作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和湖北省农业厅领导的重视以及德国专家的指导下 ,在改善国家对农药登记、生产、销售和应用的管理上下功夫 ,经过4年的努力 ,全面完成中德合作农药质量管理项目规划的保证农作物丰收 ,保障对广大人民供应尽可能没有污染的食品 ,保护水、土壤和空气等自然资源的目标。项目的实施不但使全省在农药检定机构建设、基础设施、实验条件、检测能力、检测范围和人员水平都得到了加强和提高 ,也加快了中国农药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 ,提高了农药的质量 ,促进了农药管理体系的形成 ,培养了一大批农药管理和试验检…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实施3周年 ,农业部、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于5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贵州厅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实施3周年座谈会。会议总结了《条例》实施三年来所取得的成绩 ,并对进一步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做了部署。这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国的农药管理工作。1997年5月8日 ,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以及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方面系统地作出了法律规范 ,是我国第一部明确农药管理责、权、利关系的行政法规。它的实施 ,标志着我国…  相似文献   

9.
最近,由农业、商业、卫生、外贸等部门组成的中国粮食检验技术组赴美国访问,考察了美国粮食仓储害虫防治,粮食的品质、病虫、农药残留等检验程序,粮食熏蒸技术等情况。访美期间,考察组与美有关方面就进口美麦带虫严重、农药残留以及如何改进等问题进行了会谈,并签署了会谈纪要。现将考察中所了解到的有关美国粮食害虫防治、检验情况,植物检疫工作情况整理出来,供有关同志参考。  相似文献   

10.
亚太地区农药生产、销售、管理协调网第二次项目管理委员会会议于1987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在印度新德里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六个成员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阿富汗、菲律宾、中国)的国家协调员。其它四个成员国(泰国、巴基斯坦、南朝鲜、孟加拉)缺席。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开发署、联合国工业开发组织、联合国亚太地区经济社会委员会也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1.
根据中泰科技合作协定安排的项目,由农业部全国植保总站,国际合作司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总站组成的赴泰国迁飞性害虫测报与防治考察组,一行四人,于1989年8月26日至9月1日,在泰国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考察。这次考察是由泰国国际合作厅负责安排,由国家农业合作部农业局昆虫与动物处水稻害虫研究组具体接待的。  相似文献   

12.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2017年6月,农业部发布了《农药登记管理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并于2017年8月1日起实施;农业部又相继发布了《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等6个规范性文件(农业部公告)。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农药管理法规、规章和制度要求,是有效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前提。为此,我们搜集、整理了贯彻落实中普遍关注的问题,从本期起以农药管理新政策问答的形式刊载,供各级农药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农药行业从业人员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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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3月1日至15日,我们专程考察了美国农药登记使用管理和病虫害统防统治情况,并结合我国农药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1农药登记管理1.1农药必须经过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级登记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根据《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及灭鼠剂法》规定,农药产品取得联邦环保署登记许可后,还须经销售、使用当地州政府农业部门登记许可。只有获得联邦、州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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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1997年5月8日由国务院颁布并即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了农药的范畴,界定了假、劣、农药的含义,规范了农药登记、生产、经营的条件和制度,以及罚则,使我国农药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  《条例》是我国目前农药管理最高的法规性文件,自公布以来,我区各级政府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都非常重视,大张旗鼓开展了“农法”宣传月活动,自治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各地成立农药管理机构和设立农药监督管理员,部分地方政府还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农药管理实施办法,他们在贯彻落实《条例》上先行一步。但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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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应泰国农业与合作部的要求 ,于2000年10月16~25日为泰国农药管理人员举办了“农药管理国际培训班”。10名来自泰国农业与合作部从事农药登记、农药质量检测和市场管理的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农药检定所为此次培训班做了精心准备 ,组织学员参观了江苏、上海两个省级农药检定所 ,考察了江苏省农药研究所以及红太阳企业集团。经过中泰两国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 ,培训班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参观农药研究所和生产企业 ,学员们认为我国农药研制机构的仪器设备先进 ,生物筛选测定对象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 ,农药筛选技术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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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药》2004,(1):13-14
2003年11月15日,安徽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在合肥市对安徽省国家农药剂型工程技术中心承担的国家“十五”农药科技攻关计划专题“苄磺隆、吡嘧磺隆泡腾片剂、毒死蜱水胶囊悬浮剂研究”(编号:2001BA308A15.01)进行了鉴定,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专题组的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审阅了有关技术资料,考察了试验装置,经认真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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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检定所除了完成由国家标准局下达的农药国家监督抽查任务外,每年要接受大约400~500件委托农药样品的检验。这些样品主要来自生产厂、植保部门和供销系统以及工商行政管理和司法部门。今年少数企业和个体户趁农药紧俏、价格提高之机,严重违反国家規定,制造和销售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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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药、种子管理的六项措施本刊讯为了加强肥料、农药、种子的质量管理和市场管理,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3月20日农业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药、种子管理的通知”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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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管理国际研讨会是一个以农药登记与管理为主题,旨在寻求国家间农药登记的协调一致,加强农药管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盛会,会议得到了与会国家农药管理部门和农药企业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农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和环境卫生的必需品,在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保障农业生产,控制病媒有害生物,保护人类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农药的大量使用,对人类和环境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因此,如何趋利避害,充分发挥农药对人类的积极作用,尽量降低农药对人类的不利影响,是世界各国实施农药管理的根本宗旨,也是各国农药管理部门长期追求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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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药》2006,10(1):29-29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实行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PIC)的有关规定,农业部和海关总署自1999年7月1日起,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凡在我国进出口农药(含原药和制剂),进出口单位须向农业部申请办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海关凭农业部签发的“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办理进出口手续。未取得《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的农药,一律不得进出口。为进一步做好农药进出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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